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天津辰晔煤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2.345%的股权变卖的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天津辰晔煤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2.345%的股权变卖的公告
(略) 第一 (略)
关于变卖 (略) (略) (略) 22.345%的股权的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3年7月23日10时起至2023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22/03,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略) (略) 22.345%的股权
1、经资产基础法评估, (略) (略) 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3215.32万元,评估值为45560.79万元。故 (略) (略) (略) 22.345%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0180.56万元。具体结果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
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评估范围是截止2022年5月 (略) (略) 申报评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依据的财务 (略) (略) 提供,未经审计。上述评估结论为本次变卖的参考,与标的股权现在的真实价值可能存在出入。股权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竞买股权时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略) (略) 企业经营情况等相关问题请联系王女士 :*。
买受人资质是否存在限制性政策,竞买人 (略) 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备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予以支付,退款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69,230,000元,保证金为13,800,000元,增价幅度为346,150元。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部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应接受该标的物的拍卖现状。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1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略) 、 (略) 。
九、变卖竞价前意向竞拍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经注册淘宝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银支付的方式支付,详 (略) :。
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
账号:*63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2-*
执行法官电话: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
变卖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第一 (略)
2023年7月7日
(略) 第一 (略)
关于变卖 (略) (略) (略) 22.345%的股权的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3年7月23日10时起至2023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22/03,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略) (略) 22.345%的股权
1、经资产基础法评估, (略) (略) 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3215.32万元,评估值为45560.79万元。故 (略) (略) (略) 22.345%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0180.56万元。具体结果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
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评估范围是截止2022年5月 (略) (略) 申报评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依据的财务 (略) (略) 提供,未经审计。上述评估结论为本次变卖的参考,与标的股权现在的真实价值可能存在出入。股权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竞买股权时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略) (略) 企业经营情况等相关问题请联系王女士 :*。
买受人资质是否存在限制性政策,竞买人 (略) 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备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予以支付,退款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69,230,000元,保证金为13,800,000元,增价幅度为346,150元。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部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应接受该标的物的拍卖现状。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1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略) 、 (略) 。
九、变卖竞价前意向竞拍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经注册淘宝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银支付的方式支付,详 (略) :。
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
账号:*63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2-*
执行法官电话: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
变卖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第一 (略)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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