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房地产及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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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房地产及相关设备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房地产及相关设备
    评估价格(万元) 3278.* 评估机构 天津同章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03-3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2422.*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该标的资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对外租借、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3、评估值包含增值税。4、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土地,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面积证载为10821.5平方米,与绿岛公园共用,独用面积为1878.8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使用期限至2045年01月07日。本次标的以证载现状过户,过户后如最终受让方需办理分证,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办理,转让方不予负责。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滨海 (略) (略)
    注册地 (略) 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 注册资本 *.*
    法人代表 于劲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4P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滨海新区国有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MA0731DG6E
    批准单位 (略) 滨海新区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3-06-20 批准文件名称 (略) 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房地产整体转让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项目公示金额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签署已公示的《承诺函》,并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土产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田野 联系电话:* )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返还。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交易中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项目公示要求期限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9、本次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标的房产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标的房产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标的房产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11、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12、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13、本次标的包含设备类固定资产共4项,包括中央空调、不锈钢伸缩门、热水器及燃气调压器,均位于福州道818号内。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相关书面材料,登记或办理摘牌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设备资产现状情况,自愿承担设备资产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设备品质、使用性能及机器设备完整性不作保证。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6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3570.24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10821.5
    *设计用途: 非居住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附属设施: / *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备注: 土地面积共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标 (略) 滨海新区福州道与曲径路交口。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承诺函.pdf
    现场看样确认函.pdf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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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滨海新区,天津,福州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房地产及相关设备
    评估价格(万元) 3278.* 评估机构 天津同章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03-3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2422.*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该标的资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对外租借、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3、评估值包含增值税。4、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土地,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面积证载为10821.5平方米,与绿岛公园共用,独用面积为1878.8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使用期限至2045年01月07日。本次标的以证载现状过户,过户后如最终受让方需办理分证,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办理,转让方不予负责。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滨海 (略) (略)
    注册地 (略) 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 注册资本 *.*
    法人代表 于劲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4P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滨海新区国有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MA0731DG6E
    批准单位 (略) 滨海新区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3-06-20 批准文件名称 (略) 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房地产整体转让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项目公示金额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签署已公示的《承诺函》,并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土产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田野 联系电话:* )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返还。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交易中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项目公示要求期限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9、本次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标的房产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标的房产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标的房产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11、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12、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13、本次标的包含设备类固定资产共4项,包括中央空调、不锈钢伸缩门、热水器及燃气调压器,均位于福州道818号内。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相关书面材料,登记或办理摘牌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设备资产现状情况,自愿承担设备资产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设备品质、使用性能及机器设备完整性不作保证。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6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滨海新区福州道818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3570.24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10821.5
    *设计用途: 非居住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附属设施: / *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备注: 土地面积共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标 (略) 滨海新区福州道与曲径路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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