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创园一栋文印数码服务店招租信息公告
南方科技大学创园一栋文印数码服务店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创园一栋文印数码服务店 |
起始日期 | 2023年07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已租 | 地址 | 南方科技大学创园1栋一楼西侧 |
面积/数量 | 16.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从第二年起,租金按5%递增率逐年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文印数码服务) |
履约条件 | 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需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4.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承租经营的安全规范运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逾期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可延期交付租赁物业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租金: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交纳,交付时间为每月5号之前。 6.管理费:承租方除约定的租金外,每月需向出租方缴纳¥15元/㎡管理费。免租金装修期亦须缴纳,寒暑假另行协商。 7.免租期:在租赁期内提供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如存在租赁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且承租方已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支付免租金装修期内的占有使用费。另外考虑到学校寒暑假,学校将根据承租方实际运营情况减免场地租金及相关管理费用。 8.承租方必须通过出租方提供的校园卡系统或出租方为承租方设立的微信/支付宝账号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具体管理规定参照《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所涉卡机相关手续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有其他交易方式须通过出租方批准方能执行。 9.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除承租方经营所必须的相关的通道、空调、洗手间等公共设施外。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10.水、电、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11.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同约定处罚。 12.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13.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14.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15.承租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承诺。 16.承租方派驻的现场负责人应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办公软件、设计软件及硬件设备等。 17.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商品(服务)报价表,各项价格不得高于校外的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品(服务)价格,其中收费单价不得高于如下标准:黑白打印/复印普通纸A4纸(80g)单面0.18元/张,彩色打印0.9元/面,文件胶状8元/本,封面打印4元/张,海报打印36元/平米,KT板制作80元/平米,易拉宝制作145/套。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上述价格的商品(服务),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赔偿消费者3倍价款,经出租方发现3次不予以调整价格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18.承租方须在店内公示各项业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不得强制指定或捆绑消费。 19.承租方不得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要求消费者使用“会员卡”或“消费卡”。 20.承租方须提供配送服务,送货至老师办公室或指定位置(限校内)。 21.承租方须承诺每年捐献2万元至南方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定向用于校园服务的发展与保障,直至合同期满。 22.本科生与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承租方须安排专人带打印机在报到处提供免费复印证件服务,直至合同期满。 23.服务时间一般工作日9:00-20:00,周末12:00-18:00如遇特殊情况(例如考试周、毕业季、法定节假日等),最终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调整服务时间,正常提供服务。 24.承租方不得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要求消费者使用“会员卡”或“消费卡”。 25.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租赁物业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26.承租方须不得泄露用户资料,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 28.出租期限为3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一年一签”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每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学校组织的半年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连续两次为及格及以上等级的,或第一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和第二次为及格及以上的,或第一次为及格及以上和第二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同,以此类推。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不得高于2次(含2次),否则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9.经营期间如果半年综合考核不能满足学校要求,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整改不达标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完全责任;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2次(不含二次)的,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0.到期前三个月,学校若决议对该物业进行对外出租,将按照新的出租事项报批,否则合同到期后出租物业将由我校依照合同约定收回。 31.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33.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4.若政 (略) 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5.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元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成立年限不少于5年(含本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在高校经营的文印数码店(门店主营应包含但不限于自助打印/复印(含黑白和彩色)、扫描、照相、图纸、设计)数量不少于1家(需提供在校经营同类项目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现场照片等文件)。 3.意向承租方无不良经营记录(不良经营记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要求材料;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要求材料;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 ;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 | ||
地址 | (略) 2-南方科技大学创园1栋一楼西侧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评价考核机制 (一)评价条款 1.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价格管理、服务态度管理、营业时间管理等,如附件一表1《履约情况评分表》。 2.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承租方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性价比、打印质量、服务态度、业务处理速度等,如附件一表2《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 (二)考核条款 1.每半年学校对承租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由校园服务办公室负责。半年考核综合分数构成:履约评价(占50%),学校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进行履约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占50%),包含教职工评价(占25%)、学生评价(占25%),由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关于承租方服务满意度的评价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2.半年考核综合分数大于80分为优秀,79分至60分为及格,小于60分为不及格,若承租方半年考核不及格则须立即整改并由学校扣除承租方所缴纳租赁保证金的10%作为惩罚,若下半年考核及格则予以返还,若不及格则予以没收并解除合同。 3.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半年考核综合分数组成部分。 4.满意度调查,即教职工评价、师生评价,满意率等于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二、退出机制 (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保证金。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连续两次半年考核综合分数不及格者; 2.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2次(含2次)的; 3.学校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度内履约评价2次以上(包括2次)不满60分; 4.教职工或学生满意度调查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连续3次以上(包括3次)小于60分的; 5.在经营过程中,如因服务态度、价格管理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6.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7.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商铺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二)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2.因服务/商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4.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6.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7.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8.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说明 (一)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方签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三)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五)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3.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创园一栋文印数码服务店 |
起始日期 | 2023年07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已租 | 地址 | 南方科技大学创园1栋一楼西侧 |
面积/数量 | 16.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从第二年起,租金按5%递增率逐年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文印数码服务) |
履约条件 | 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需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4.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承租经营的安全规范运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逾期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可延期交付租赁物业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租金: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交纳,交付时间为每月5号之前。 6.管理费:承租方除约定的租金外,每月需向出租方缴纳¥15元/㎡管理费。免租金装修期亦须缴纳,寒暑假另行协商。 7.免租期:在租赁期内提供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如存在租赁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且承租方已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支付免租金装修期内的占有使用费。另外考虑到学校寒暑假,学校将根据承租方实际运营情况减免场地租金及相关管理费用。 8.承租方必须通过出租方提供的校园卡系统或出租方为承租方设立的微信/支付宝账号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具体管理规定参照《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所涉卡机相关手续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有其他交易方式须通过出租方批准方能执行。 9.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除承租方经营所必须的相关的通道、空调、洗手间等公共设施外。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10.水、电、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11.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同约定处罚。 12.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13.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14.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15.承租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承诺。 16.承租方派驻的现场负责人应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办公软件、设计软件及硬件设备等。 17.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商品(服务)报价表,各项价格不得高于校外的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品(服务)价格,其中收费单价不得高于如下标准:黑白打印/复印普通纸A4纸(80g)单面0.18元/张,彩色打印0.9元/面,文件胶状8元/本,封面打印4元/张,海报打印36元/平米,KT板制作80元/平米,易拉宝制作145/套。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上述价格的商品(服务),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赔偿消费者3倍价款,经出租方发现3次不予以调整价格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18.承租方须在店内公示各项业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不得强制指定或捆绑消费。 19.承租方不得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要求消费者使用“会员卡”或“消费卡”。 20.承租方须提供配送服务,送货至老师办公室或指定位置(限校内)。 21.承租方须承诺每年捐献2万元至南方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定向用于校园服务的发展与保障,直至合同期满。 22.本科生与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承租方须安排专人带打印机在报到处提供免费复印证件服务,直至合同期满。 23.服务时间一般工作日9:00-20:00,周末12:00-18:00如遇特殊情况(例如考试周、毕业季、法定节假日等),最终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调整服务时间,正常提供服务。 24.承租方不得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要求消费者使用“会员卡”或“消费卡”。 25.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租赁物业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26.承租方须不得泄露用户资料,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 28.出租期限为3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一年一签”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每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学校组织的半年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连续两次为及格及以上等级的,或第一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和第二次为及格及以上的,或第一次为及格及以上和第二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同,以此类推。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不得高于2次(含2次),否则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9.经营期间如果半年综合考核不能满足学校要求,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整改不达标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完全责任;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2次(不含二次)的,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0.到期前三个月,学校若决议对该物业进行对外出租,将按照新的出租事项报批,否则合同到期后出租物业将由我校依照合同约定收回。 31.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33.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4.若政 (略) 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5.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元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成立年限不少于5年(含本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在高校经营的文印数码店(门店主营应包含但不限于自助打印/复印(含黑白和彩色)、扫描、照相、图纸、设计)数量不少于1家(需提供在校经营同类项目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现场照片等文件)。 3.意向承租方无不良经营记录(不良经营记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要求材料;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要求材料;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 ;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 | ||
地址 | (略) 2-南方科技大学创园1栋一楼西侧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评价考核机制 (一)评价条款 1.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价格管理、服务态度管理、营业时间管理等,如附件一表1《履约情况评分表》。 2.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承租方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性价比、打印质量、服务态度、业务处理速度等,如附件一表2《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 (二)考核条款 1.每半年学校对承租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由校园服务办公室负责。半年考核综合分数构成:履约评价(占50%),学校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进行履约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占50%),包含教职工评价(占25%)、学生评价(占25%),由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关于承租方服务满意度的评价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2.半年考核综合分数大于80分为优秀,79分至60分为及格,小于60分为不及格,若承租方半年考核不及格则须立即整改并由学校扣除承租方所缴纳租赁保证金的10%作为惩罚,若下半年考核及格则予以返还,若不及格则予以没收并解除合同。 3.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半年考核综合分数组成部分。 4.满意度调查,即教职工评价、师生评价,满意率等于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二、退出机制 (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保证金。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连续两次半年考核综合分数不及格者; 2.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2次(含2次)的; 3.学校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度内履约评价2次以上(包括2次)不满60分; 4.教职工或学生满意度调查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连续3次以上(包括3次)小于60分的; 5.在经营过程中,如因服务态度、价格管理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6.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7.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商铺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二)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2.因服务/商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4.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6.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7.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8.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说明 (一)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方签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三)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五)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3.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