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0.7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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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0.7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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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0.75%股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国 (略)
转让比例: 0.75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粮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288.405万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3-7-10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86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 (略) 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6、受让方需按照《债务处理协议》中的约定继续承接转让方的权利义务。(详见置于北交所备查的《债务处理协议》)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知悉并同意按照《债务处理协议》中的约定继续承接转让方的权利义务;(4)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相关监管机构报备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5)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6)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 (略) 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6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75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25G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111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13,208.25 利润总额(上年度): 2,889.94 净利润(上年度): 2,139.63
资产总额(上年度): 503,913.23 负债总额(上年度): 467,955.8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35,957.42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3-5-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3,152.46 利润总额: -543.04 净利润: -646
资产总额: 482,748.96 负债总额: 447,437.5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5,311.42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略) 0.38
中国 (略) 0.75
(略) 0.38
北京 (略) 45.88
北京 (略) 2.25
(略) 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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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0.75%股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国 (略)
转让比例: 0.75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粮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288.405万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3-7-10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86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 (略) 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6、受让方需按照《债务处理协议》中的约定继续承接转让方的权利义务。(详见置于北交所备查的《债务处理协议》)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知悉并同意按照《债务处理协议》中的约定继续承接转让方的权利义务;(4)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相关监管机构报备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5)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6)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 (略) 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6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75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25G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111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13,208.25 利润总额(上年度): 2,889.94 净利润(上年度): 2,139.63
资产总额(上年度): 503,913.23 负债总额(上年度): 467,955.8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35,957.42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3-5-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3,152.46 利润总额: -543.04 净利润: -646
资产总额: 482,748.96 负债总额: 447,437.5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5,311.42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略) 0.38
中国 (略) 0.75
(略) 0.38
北京 (略) 45.88
北京 (略) 2.25
(略) 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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