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西侧商铺招租
海口市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西侧商铺招租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西侧商铺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1076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 7月1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25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海口市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西侧商铺招租 | 一层 | 200 | 48780.8 | 24390.4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期4年,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递增3% | ||||
装修期限 | 免租金2个月(计入总租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2个月押金 | ||||
标的状态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略) 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靠近鸿运大酒店、彩虹天桥,商业发达,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 ||||||
租赁用途 | 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4390.4元/月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30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招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或学校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海秀路农机大厦 | ||||||
报名时间 | 2023年7月11日至 2023年7月25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7月2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口市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西侧商铺招租 | 7月11日9:00 | 7月26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 陈女士*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西侧商铺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1076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 7月1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25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海口市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西侧商铺招租 | 一层 | 200 | 48780.8 | 24390.4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期4年,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递增3% | ||||
装修期限 | 免租金2个月(计入总租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2个月押金 | ||||
标的状态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略) 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靠近鸿运大酒店、彩虹天桥,商业发达,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 ||||||
租赁用途 | 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4390.4元/月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30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招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或学校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海秀路农机大厦 | ||||||
报名时间 | 2023年7月11日至 2023年7月25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7月2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口市海秀路17号海南农机大厦一层西侧商铺招租 | 7月11日9:00 | 7月26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 陈女士*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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