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报废机械设备及报废电子设备转让内蒙古金良储备粮有限公司国资监测编号
一批报废机械设备及报废电子设备转让内蒙古金良储备粮有限公司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机械设备及报废电子设备转让(内蒙古金 (略) )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12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7-18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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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凉城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619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3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信泽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转让底价(元) | 1619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金 (略)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 (略) |
特别 | *本次转让的标的存在更换、灭失等情况,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公告中标的照片仅供参考,不做为成交后交付依据,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并进行取证,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重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处置的标的为一批报废机械设备及报废电子设备(标的明细见清单,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的依据,以实物交接为准。)。标的均已报废,存放地点详询勘验联系人郭经理*。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 3、本次转让成功后,转让方不提供发票。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照片和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和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必须留取照片、影像资料,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交易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运输后的所有物资及垃圾最终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搬运、清理,在设备运输过程中如对转让方地面造成损坏的,由最终受让方承担相应损失。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转让方 勘验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电话提前预约(法定假日及非工作时间不接受勘验) 勘验联系人:郭经理187 4816 1760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7-12 00:00:00 至 2023-07-18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7-18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7-12 00:00:00-2023-07-19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
技术支持 | 赵女士*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机械设备及报废电子设备转让(内蒙古金 (略) )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12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7-18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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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凉城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619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3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信泽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转让底价(元) | 1619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金 (略)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 (略) |
特别 | *本次转让的标的存在更换、灭失等情况,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公告中标的照片仅供参考,不做为成交后交付依据,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并进行取证,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重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处置的标的为一批报废机械设备及报废电子设备(标的明细见清单,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的依据,以实物交接为准。)。标的均已报废,存放地点详询勘验联系人郭经理*。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 3、本次转让成功后,转让方不提供发票。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照片和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和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必须留取照片、影像资料,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交易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运输后的所有物资及垃圾最终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搬运、清理,在设备运输过程中如对转让方地面造成损坏的,由最终受让方承担相应损失。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转让方 勘验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电话提前预约(法定假日及非工作时间不接受勘验) 勘验联系人:郭经理187 4816 1760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7-12 00:00:00 至 2023-07-18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7-18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7-12 00:00:00-2023-07-19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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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
技术支持 | 赵女士*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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