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兴镇工业园路以南、方崮路以西的兴创集团等六公司中厂区及位于工业园路以南、方崮路以东、诸胶路以北的兴创集团等六公司东厂区内的破产财产及部分第三方资产
辛兴镇工业园路以南、方崮路以西的兴创集团等六公司中厂区及位于工业园路以南、方崮路以东、诸胶路以北的兴创集团等六公司东厂区内的破产财产及部分第三方资产
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分别 (略) 中厂区和东厂区范围内。拍卖标的由破产财产和第三方资产构成,存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权属分离、部分房屋占用无证土地、破产财产中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设备等与第三方资产连接使用不可分割、拍卖标的部分由第三方占用使用 、厂区内另存有已抵给第三方的财产等多重问题, (略) 中厂区、东厂区内除本次拍卖标的资产外,还现有部分无证土地、集体划拨土地、集体地及第三方无证房产等。请竞买人于竞买前实地查看并到相关部门、委托人处详细咨询。
2.拍卖标的中部分权证资产设有抵押,存在拍卖成交后因债权未及时清偿、抵押权人解押不及时拖延办理过户的可能;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中位于东厂区南部的(诸)国用(2006)第16011、16012、16013号三宗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共计8601.5平方米)上现有沿街房约37间、面积约579㎡的钢结构房一处,前述资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272.26平方米)及对应的价值均未纳入本次拍卖标的和拍卖价格范围(具体对应情况详见评估明细表)。买受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涉及的手续和登记面积等事宜需咨询相关部门,委托人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4.拍卖标的的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均以现状为准,对涉及道路出入、相邻关系等需与相关单位协商处理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用水、用电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成交后在标的实物移交时如发生实物与资产清单不符时,以委托人指定的实物范围为准,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存在的显性和隐性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各项功能均能够正常使用,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一切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拍前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或与委托人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如拍卖成交后部分标的物不能进行实物交付,应从拍卖价款中按评估价值比例进行相应扣减,即扣减的不能交付标的物价值=拍卖成交款*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评估价值/本次拍卖标的物全部评估价值。
7.买受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包括需补缴的全部税、费,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等风险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拍卖标的中部分标的物涉及无规划许可、超越红线等情形,可能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罚款、没收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理。
8.买受人竞得的相关土地、房屋等面积、范围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测绘面积为准。如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接受该瑕疵资产,过户、办证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委托人不对本次拍卖资产承担赔偿或其他责任,也不承担协助买受人解决相关争议的义务。
9 . 本次拍卖标的现由多个第三方主体占用使用,清场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10.拍卖人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11.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不动产交易中涉及的有关税费(如契税、房产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不动产交易中需缴纳的其他税、费等)和拍卖佣金。
12.除 (略) 所有的成品库(五车间南)外,其他拍卖标的转让前及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需补交或者交纳的相关税、费、滞纳金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全部关联税费等根据法律规定由各方依法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略) 所有的成品库(五车间南)裁定抵顶后至拍卖成交前及转让过程中涉及的需补交和交纳的相关税、费、滞纳金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全部关联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3.因本次拍卖标的内涉及的资产状况复杂,拍卖竞价前请详询委托人,并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和《评估明细表》。
受山东 (略) 及华茂、七仙子、世龙、格林、汇元公司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 .http://**/)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1. (略) 辛兴镇工业园路以南、方崮路以 (略) 中厂区及位于工业园路以南、方崮路以东、诸胶路以 (略) 东厂区内的破产财产及部分第三方资产,详见《评估明细表》。起拍价:*.93 元 ( 最终以网络平台公示金额为准),保证金:35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2.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
3.本次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明手续到管理人处登记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或不办理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4.本次拍卖接受联合竞买,报名时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体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联合竞买体竞得上述拍卖标的后,将根据联合竞买体内部约定取得相应资产,并分别办理产权登记。
5.本次拍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16时,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24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山东 (略) 及华茂、七仙子、世龙、格林、汇元公司管理人;开户行: (略) 潍坊诸城支行;银行账号:*),并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6.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前及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详见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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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拍卖标的分别 (略) 中厂区和东厂区范围内。拍卖标的由破产财产和第三方资产构成,存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权属分离、部分房屋占用无证土地、破产财产中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设备等与第三方资产连接使用不可分割、拍卖标的部分由第三方占用使用 、厂区内另存有已抵给第三方的财产等多重问题, (略) 中厂区、东厂区内除本次拍卖标的资产外,还现有部分无证土地、集体划拨土地、集体地及第三方无证房产等。请竞买人于竞买前实地查看并到相关部门、委托人处详细咨询。
2.拍卖标的中部分权证资产设有抵押,存在拍卖成交后因债权未及时清偿、抵押权人解押不及时拖延办理过户的可能;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中位于东厂区南部的(诸)国用(2006)第16011、16012、16013号三宗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共计8601.5平方米)上现有沿街房约37间、面积约579㎡的钢结构房一处,前述资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272.26平方米)及对应的价值均未纳入本次拍卖标的和拍卖价格范围(具体对应情况详见评估明细表)。买受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涉及的手续和登记面积等事宜需咨询相关部门,委托人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4.拍卖标的的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均以现状为准,对涉及道路出入、相邻关系等需与相关单位协商处理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用水、用电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成交后在标的实物移交时如发生实物与资产清单不符时,以委托人指定的实物范围为准,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存在的显性和隐性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各项功能均能够正常使用,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一切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拍前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或与委托人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如拍卖成交后部分标的物不能进行实物交付,应从拍卖价款中按评估价值比例进行相应扣减,即扣减的不能交付标的物价值=拍卖成交款*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评估价值/本次拍卖标的物全部评估价值。
7.买受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包括需补缴的全部税、费,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等风险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拍卖标的中部分标的物涉及无规划许可、超越红线等情形,可能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罚款、没收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理。
8.买受人竞得的相关土地、房屋等面积、范围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测绘面积为准。如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接受该瑕疵资产,过户、办证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委托人不对本次拍卖资产承担赔偿或其他责任,也不承担协助买受人解决相关争议的义务。
9 . 本次拍卖标的现由多个第三方主体占用使用,清场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10.拍卖人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11.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不动产交易中涉及的有关税费(如契税、房产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不动产交易中需缴纳的其他税、费等)和拍卖佣金。
12.除 (略) 所有的成品库(五车间南)外,其他拍卖标的转让前及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需补交或者交纳的相关税、费、滞纳金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全部关联税费等根据法律规定由各方依法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略) 所有的成品库(五车间南)裁定抵顶后至拍卖成交前及转让过程中涉及的需补交和交纳的相关税、费、滞纳金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全部关联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3.因本次拍卖标的内涉及的资产状况复杂,拍卖竞价前请详询委托人,并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和《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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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辛兴镇工业园路以南、方崮路以 (略) 中厂区及位于工业园路以南、方崮路以东、诸胶路以 (略) 东厂区内的破产财产及部分第三方资产,详见《评估明细表》。起拍价:*.93 元 ( 最终以网络平台公示金额为准),保证金:35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2.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
3.本次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明手续到管理人处登记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或不办理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4.本次拍卖接受联合竞买,报名时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体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联合竞买体竞得上述拍卖标的后,将根据联合竞买体内部约定取得相应资产,并分别办理产权登记。
5.本次拍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16时,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24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山东 (略) 及华茂、七仙子、世龙、格林、汇元公司管理人;开户行: (略) 潍坊诸城支行;银行账号:*),并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6.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前及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详见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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