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两处河道清淤废弃料
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两处河道清淤废弃料
中拍平台
2023-07-22 12:00
标的所在地
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21日(看样请提前预约)
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将于2023年7月22日12:00时至2023年7月23日12:0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paimai.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标的1: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阿热勒托别镇沙哈吾特勒村段河道清淤废弃料4.7万立方米,参考价:*元;
标的2: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别斯托别乡阿勒玛勒镇铁勒哈拉村段河道清淤废弃料10.2万立方米,参考价:*元。
注:标的以现状为准,移交时标的数量如有误差,不作调整,不影响成交价,请竞买人实地勘察、确认。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1日(10:30-18:00,看样请提前预约)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须线下支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每个标的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2)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 (略) 解放路支行
行号:*,账号:*3902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8:00
四、起拍价:起拍价即参考价,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的倍数。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质量、数量、状况等均以现状拍卖,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一切情况的认可。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砂石的数量、质量和含泥量的各项风险。委托人、拍卖人不做任何担保。买受人在竞得后,必须按时完标的物的装运、处置等工作(砂石、泥土、废料等),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委托人的统一安排。
2、废料的转运出后的堆场由买受人自行安排解决,在装卸、转运过程中的产生的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发生的与第三方纠纷冲突,或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从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由买受人或责任方全部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任何经济、法律关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移交时标的数量如有误差,不作调整,不影响成交价。
4、委托人与拍卖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瑕疵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的数量、质量品质、净储量、净总量、可利用料储量可能低于已披露的数据;(2)可能存料场太远、交通不畅、运输要求太高等因素。
5、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应在委托人约定的工作日内将标的提走,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保管费用,保证金不予退还。
7、其他未尽事宜及注意事项按《竞买须知》、委托方相关合同协议件等文件执行。
八、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报名时交纳保证金、签订合同、退还保证金必须为同一主体,否则将无法退还保证金。
九、业务咨询电话:0999-*、*肖女士
十、咨询地点: (略) 解放西路225号望景华庭1号楼3-601室
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2023年7月11日
中拍平台
2023-07-22 12:00
标的所在地
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21日(看样请提前预约)
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将于2023年7月22日12:00时至2023年7月23日12:0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paimai.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标的1: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阿热勒托别镇沙哈吾特勒村段河道清淤废弃料4.7万立方米,参考价:*元;
标的2: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别斯托别乡阿勒玛勒镇铁勒哈拉村段河道清淤废弃料10.2万立方米,参考价:*元。
注:标的以现状为准,移交时标的数量如有误差,不作调整,不影响成交价,请竞买人实地勘察、确认。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1日(10:30-18:00,看样请提前预约)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须线下支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每个标的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2)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 (略) 解放路支行
行号:*,账号:*3902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8:00
四、起拍价:起拍价即参考价,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的倍数。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质量、数量、状况等均以现状拍卖,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一切情况的认可。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砂石的数量、质量和含泥量的各项风险。委托人、拍卖人不做任何担保。买受人在竞得后,必须按时完标的物的装运、处置等工作(砂石、泥土、废料等),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委托人的统一安排。
2、废料的转运出后的堆场由买受人自行安排解决,在装卸、转运过程中的产生的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发生的与第三方纠纷冲突,或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从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由买受人或责任方全部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任何经济、法律关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移交时标的数量如有误差,不作调整,不影响成交价。
4、委托人与拍卖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瑕疵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的数量、质量品质、净储量、净总量、可利用料储量可能低于已披露的数据;(2)可能存料场太远、交通不畅、运输要求太高等因素。
5、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应在委托人约定的工作日内将标的提走,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保管费用,保证金不予退还。
7、其他未尽事宜及注意事项按《竞买须知》、委托方相关合同协议件等文件执行。
八、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报名时交纳保证金、签订合同、退还保证金必须为同一主体,否则将无法退还保证金。
九、业务咨询电话:0999-*、*肖女士
十、咨询地点: (略) 解放西路225号望景华庭1号楼3-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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