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榆垡兴安健康公寓、后辛庄健康驿站处置资产一批
北京兴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榆垡兴安健康公寓、后辛庄健康驿站处置资产一批
项目名称: | 北京兴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榆垡兴安健康公寓、后辛庄健康驿站处置资产一批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677.88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7-11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大兴区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同时交纳人民币2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期满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3、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自愿接受全部内容,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或拒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本项目资产交付前,若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资产出现重大变化,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终结后全额无息退还,交易各方无需对其他任何一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 北京兴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榆垡兴安健康公寓、后辛庄健康驿站处置资产一批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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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677.88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7-11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大兴区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同时交纳人民币2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期满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3、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自愿接受全部内容,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或拒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本项目资产交付前,若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资产出现重大变化,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终结后全额无息退还,交易各方无需对其他任何一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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