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润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挂牌披露
山东天润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挂牌披露
挂牌日期:2023-07-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DZR* |
---|---|
项目名称 | 山东天润先 (略) 40 % 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文登区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文登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转让比例 | 40 |
挂牌价格 | 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07-1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其中 (略) 认缴3000万元,实缴200万元; (略) 文登区 (略) 认缴2000万元,实缴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部分为 (略) 文登区 (略) 未实缴部分,对应的评估值为0万元。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文同兴会师审字(2022)第078号《审计报告》及威天勤评报字[2022]第55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 (略) 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挂牌日期:2023-07-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DZ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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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天润先 (略) 40 % 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文登区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文登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转让比例 | 40 |
挂牌价格 | 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07-1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其中 (略) 认缴3000万元,实缴200万元; (略) 文登区 (略) 认缴2000万元,实缴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部分为 (略) 文登区 (略) 未实缴部分,对应的评估值为0万元。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文同兴会师审字(2022)第078号《审计报告》及威天勤评报字[2022]第55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 (略) 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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