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都市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开发一期项目中轴线东南侧划定区域4657.8平方米招租年租金底价:850049元/年,租期:5年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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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都市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开发一期项目中轴线东南侧划定区域4657.8平方米招租年租金底价:850049元/年,租期:5年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开发一期项目中轴线东南侧划定区域4657.8平方米招租(年租金底价:*元/年,租期:5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7-13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7-26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房产

标的坐落 (略) 区世纪西路以东、世纪东路以西,纬六路以北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其他 使用期限 5年
租赁建筑面积约(㎡) 4657.80 经营范围 体育健身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承租押金 *元
权属类型 国有 所有权人 包头中心区建设 (略)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 交通便利,配套齐全
其他情况 意向承租方自行了解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4-19
评估机构 内蒙古瑞驰房 (略)
租金底价(元)
*.00元/年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包头中心区建设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包头中心区建设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 (略) 九原区鹿城东大街以西,盛世大街以北, (略) 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一期工程东南侧地下一层,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勘验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租,出租房屋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3、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4、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相关费用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按照出租方要求进行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押金等交纳至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交易服务费等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出租方收到年租金、押金等之日起 10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相关手续。

4、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5、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9、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1、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预约勘验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7-13 00:00:00 至 2023-07-26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3-07-26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相关费用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公告约定交齐相关费用后,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7-13 00:00:00-2023-07-2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晋经理 *
其 他
项目名称 (略) 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开发一期项目中轴线东南侧划定区域4657.8平方米招租(年租金底价:*元/年,租期:5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7-13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7-26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房产

标的坐落 (略) 区世纪西路以东、世纪东路以西,纬六路以北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其他 使用期限 5年
租赁建筑面积约(㎡) 4657.80 经营范围 体育健身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承租押金 *元
权属类型 国有 所有权人 包头中心区建设 (略)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 交通便利,配套齐全
其他情况 意向承租方自行了解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4-19
评估机构 内蒙古瑞驰房 (略)
租金底价(元)
*.00元/年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包头中心区建设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包头中心区建设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 (略) 九原区鹿城东大街以西,盛世大街以北, (略) 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一期工程东南侧地下一层,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勘验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租,出租房屋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3、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4、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相关费用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按照出租方要求进行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押金等交纳至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交易服务费等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出租方收到年租金、押金等之日起 10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相关手续。

4、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5、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9、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1、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预约勘验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7-13 00:00:00 至 2023-07-26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3-07-26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相关费用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公告约定交齐相关费用后,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7-13 00:00:00-2023-07-2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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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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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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