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公开拍卖
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公开拍卖
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 | 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3- 51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3年7月12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24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宁夏 (略) 所在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并由宁夏 (略) 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贺兰县财政局 | ||||
注册地(住所) | 贺兰县文昌路7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机关 | |||||
法人代表 | 桂韶华 | |||||
公开拍卖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贺兰县财政局 | ||||
文件名称 | 中共贺兰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纪要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1、房屋建筑物:锅炉设备用房共计6项,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建筑面积共计713.64㎡,建成于2007-2013年间,建造结构为彩钢和砖混; 2、机器设备:共计29项,主要有1台10蒸吨/小时和1台8蒸吨/小时的链条锅炉、1台1蒸吨/小时的炮弹茶浴燃煤锅炉、架空管道、循环泵、铁烟囱、除灰机等设备。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明基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6月28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元(整体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执行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年7月24日1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竞拍保证金,并至宁夏 (略) 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2. 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将在买受人确定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带利息退还于买受人。 3.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 竞买人一旦举牌并交纳保证金,即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竞买人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2) 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并完成竞买报名后未参加后续竞拍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4) 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4.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交易合同》,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3个工作日,出让方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进行交易。 5.意向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总价款按照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于拍卖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6.资产移交手续在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进场交易凭证》后由委托人、买受人共同办理完毕。 7、本次标的依据现状以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按展示现状拍卖,具体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交割提货;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8、标的物按现状转让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9、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10、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买受人须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和5万元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待《交易合同》履约完毕后,买受人无违约行为且双方无任何权益纠纷,拍卖人向买受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11、买受人需按照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的约定进行资产移交,并按照委托人要求对资产进行交接。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描述与拍卖标的按实际现状移交时存在各种品质、面积等问题及资产价值差异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异议或赔偿请求。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拆除、搬运等过程中施工人员出现意外事故的,由买受人全权负责赔偿。 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提取标的物,应在《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物的清理运输工作。标的物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拆除、装卸、运输、人工、场地平整、垃圾清运等费用最终由买受人承担。 15、标的物移交清运涉及切割、拆解等工程,需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买受人承诺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标的物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发生损坏建筑物、其它设备或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情况,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买受人在拆解清运标的物时,必须服从委托人关于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并签订安全协议。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买受人负责。 | |||||
竞买条件 | 1、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或金属)回收”等相关内容(危险品除外)。 2、竞买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略)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具有竞买资格。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5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3年7月24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 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 |||||
交纳账号 | *3717-99B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10:00 | |||||
拍卖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新消息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宁夏 (略) 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静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 | 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3- 51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3年7月12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24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宁夏 (略) 所在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并由宁夏 (略) 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贺兰县财政局 | ||||
注册地(住所) | 贺兰县文昌路7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机关 | |||||
法人代表 | 桂韶华 | |||||
公开拍卖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贺兰县财政局 | ||||
文件名称 | 中共贺兰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纪要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贺兰县暖泉农场及暖泉11队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1、房屋建筑物:锅炉设备用房共计6项,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建筑面积共计713.64㎡,建成于2007-2013年间,建造结构为彩钢和砖混; 2、机器设备:共计29项,主要有1台10蒸吨/小时和1台8蒸吨/小时的链条锅炉、1台1蒸吨/小时的炮弹茶浴燃煤锅炉、架空管道、循环泵、铁烟囱、除灰机等设备。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明基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6月28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元(整体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执行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年7月24日1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竞拍保证金,并至宁夏 (略) 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2. 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将在买受人确定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带利息退还于买受人。 3.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 竞买人一旦举牌并交纳保证金,即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竞买人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2) 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并完成竞买报名后未参加后续竞拍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4) 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4.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交易合同》,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3个工作日,出让方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进行交易。 5.意向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总价款按照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于拍卖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6.资产移交手续在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进场交易凭证》后由委托人、买受人共同办理完毕。 7、本次标的依据现状以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按展示现状拍卖,具体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交割提货;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8、标的物按现状转让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9、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10、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买受人须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和5万元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待《交易合同》履约完毕后,买受人无违约行为且双方无任何权益纠纷,拍卖人向买受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11、买受人需按照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的约定进行资产移交,并按照委托人要求对资产进行交接。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描述与拍卖标的按实际现状移交时存在各种品质、面积等问题及资产价值差异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异议或赔偿请求。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拆除、搬运等过程中施工人员出现意外事故的,由买受人全权负责赔偿。 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提取标的物,应在《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物的清理运输工作。标的物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拆除、装卸、运输、人工、场地平整、垃圾清运等费用最终由买受人承担。 15、标的物移交清运涉及切割、拆解等工程,需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买受人承诺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标的物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发生损坏建筑物、其它设备或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情况,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买受人在拆解清运标的物时,必须服从委托人关于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并签订安全协议。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买受人负责。 | |||||
竞买条件 | 1、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或金属)回收”等相关内容(危险品除外)。 2、竞买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略)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具有竞买资格。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5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3年7月24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 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 |||||
交纳账号 | *3717-99B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10:00 | |||||
拍卖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新消息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宁夏 (略) 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静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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