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转让
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转让
标的名称 | 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转让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20 |
转让底价 | ¥6,750.00万 |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 含税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其他 | 资产介绍 | 山东泉兴 (略) 45万吨煤炭产能交易项目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泉兴 (略)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注册地 | (略) 洪绪镇西候庄 | 法人代表 | 李士忠 |
注册资本(万元) | 5,977.15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06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20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自查本次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意向购买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出让公告内容,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意向受让方承诺符合受让条件,在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相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6、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7、 (略) 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结束日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 (略) 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山东泉兴 (略) 45万吨煤炭产能,不存在抵质押、查封等情况。2.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文件《关于对山东泉兴 (略) 矿井关闭退出予以核准的意见》枣国资产权〔2023〕10号进行关闭退出。3.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对山东泉兴 (略) 煤炭产能指标转让的核准意见》山东泉兴 (略) 拟将持有的45万吨/年煤炭产能指标公开挂牌转让。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 |
标的名称 | 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转让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20 |
转让底价 | ¥6,750.00万 |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 含税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其他 | 资产介绍 | 山东泉兴 (略) 45万吨煤炭产能交易项目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泉兴 (略)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注册地 | (略) 洪绪镇西候庄 | 法人代表 | 李士忠 |
注册资本(万元) | 5,977.15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06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20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自查本次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意向购买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出让公告内容,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意向受让方承诺符合受让条件,在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相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6、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7、 (略) 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结束日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 (略) 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山东泉兴 (略) 45万吨煤炭产能,不存在抵质押、查封等情况。2.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文件《关于对山东泉兴 (略) 矿井关闭退出予以核准的意见》枣国资产权〔2023〕10号进行关闭退出。3.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对山东泉兴 (略) 煤炭产能指标转让的核准意见》山东泉兴 (略) 拟将持有的45万吨/年煤炭产能指标公开挂牌转让。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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