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 (略) 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23-025地块位于良庆区平乐大道以东、夏林路以南, 用于建设那黄11号和五象17号农民安置项目,该地块包含*GB00169(地块一,那黄11号)和*GB00175(地块二,五象17号)两宗地,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号,实际出让总面积为*.66平方米(折合299.512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31平方米(折合194.325亩),容积率>3.0且≤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1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沿水系第一排住宅塔楼≤60米);须在地块内配建1所24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12318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07平方米;
地块二实际出让面积70124.35平方米(折合105.187亩),容积率>2.5且≤3.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2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沿水系第一排住宅塔楼≤60米);须 (略) (店)不少于1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处,设于建筑的一、二层。
上述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158]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158]的规定执行。
地块一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2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064万元;地块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5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884万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不超过成交总价20%的部分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和其他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竞得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158]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158]和《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3〕0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
(二)地块一内配建的幼儿园的设计方案须获得城区教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建成后,幼儿园的房屋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土地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幼儿园的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成交当场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执行,并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三)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在土地成交现场签订《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村民委员会或经确定在项目地块上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签订《安置协议》。并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四)该安置项目须建设不少于*㎡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240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0㎡,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以上*㎡安置物业按6591元/㎡由政府出资回购。
(五)竞得人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按1个/100㎡建筑面积的标准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040个。竞得人应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规划在安置物业区域内。
(六)竞得人须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300㎡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七)竞得人须在两地块内各建设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处,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政府。
(八)地块二内设置不少于 (略) (店),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处,设置于建筑一、二层,并计入安置商业。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略) 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 (略) 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本次出让的两宗地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地竞买,每次报价需同时对两宗地进行有效报价,每次每宗地报价不得低于该宗地上一次最高报价,最终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在挂牌价格相同的前提下,已提前签订意向安置协议书的竞买人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即在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已提前签订意向安置协议书的竞买人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已签订意向安置协议书的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 (略) 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3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6日17时00分,申请 (略) 锦春路3- (略) 自然资源 (略) 国土资源出让服务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3年5月17日),报名地点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5月17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 (略) 自然资源 (略) 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B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8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黄汇、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 (略) 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谢源、王舟
联系电话:0771-*、*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锦春路3- (略) 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http://**( (略) 场网)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略) 自然资源局网)
Hhttp://**(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我局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了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现因故发布延期公告如下:????
一、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7 月?12 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期限延期至2023年??7月?12 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挂牌报价时间延期为2023年?7 月?5 日至2023年?7 月?14 日10时00分。???
?二、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中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我局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了《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并于2023年5月16日对该期公告进行了延期,延至2023年7月14日截牌。现发布出让条件调整公告,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对“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的调整
(一)土地批准用途由“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二)地块一建筑密度由“>22%且≤30%”调整为“>22%且≤35%”;规划条件增加“地块一、地块二商业面积可相互平衡,但地块一商业面积不得超过地块一计容建筑面积的10%,地块二商业面积不得超过地块二计容建筑面积的20%”;具体规划调整指标详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234](附件1)。
(三)出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调整为“地块一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4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8877万元; 地块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306万元”。
二、对“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的调整
(一)将第(一)项修改为“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234]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234]?和《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3〕04号)(附件2)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
(二)将第(二)项修改为“幼儿园按不少于24个班建设,建成后,幼儿园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政府出资购买。幼儿园出资价格按照地块一起始价的楼面地价(3185元/㎡)x 移交建筑面积 + 建设总成本计算,其中建设成本包括开发前期费用、主体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园林环境费、开发间接费、不可预见费、管理费, (略) 场成本波动,到五象新区管委会建设局报备,最终按照财政部门核定为准。幼儿园移交发生的相关税费由用地竞得人承担。”详见《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附件3)
(三)将第(四)项中“* m2安置物业按6591元/m2由政府出资回购”调整为“* m2安置物业出资单价按照起始价的综合楼面地价(3249元/㎡)+ 建设成本(暂按2981元/㎡计)由政府出资回购,其中建设成本包括开发前期费用、主体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园林环境费、开发间接费、不可预见费、管理费, (略) 场成本波动,到五象新区管委会建设局报备,最终按照财政部门核定为准。”
(四)项目须提供安置车位共计2040个,其中有产权的为70%(约1428个,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按60000元/个由政府出资回购。”
(五)将第(七)项修改“地块一、地块二独立设置或合并设置文化活动站,独立设置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若合并设置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800平方米。”
三、对其他安置要求的调整
(一)取消安置商铺统筹经营相关内容,安置商铺建成后移交村民自主经营,由竞得人提供一笔商铺招商启动资金,在安置协议中具体表现为被安置群众的安置动员服务费由9000元/人调整为14000元/人;
(二)将竞得人支付被安置群众“租金*元/人” 调整为“补差价款*元/人”,并延迟竞得人支付费用的时间。
(三)取消被安置群众选房率达到10%以上方才配合竞得人办理商品房预售相关约束内容;
(四)取消被安置群众公益基金内容;
(五)安置住宅免交物业费期限由5年调整为3年;
(六) 安置物业回购付款按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予以拨付,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50%后,政府拨付安置物业总价的30%;安置房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时拨付至安置物业总价的60%;主体结构封顶后拨付至安置物业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余下安置建安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全部支付给竞得人。待安置房两年保修期满政府扣除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后,再将剩余部分款项拨付给竞得人。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建设合作协议》(附件4)和《安置协议》(附件5)。
四、付款方式的调整
付款方式由原来分三期支付调整为二期支付,即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剩余的50%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五、根据上述约定应支付竞得人的回购款,政府优先足额安排, (略) 财政局专项调度至五象新区管委会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六、原公告及延期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4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 (略) 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23-025地块位于良庆区平乐大道以东、夏林路以南, 用于建设那黄11号和五象17号农民安置项目,该地块包含*GB00169(地块一,那黄11号)和*GB00175(地块二,五象17号)两宗地,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号,实际出让总面积为*.66平方米(折合299.512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31平方米(折合194.325亩),容积率>3.0且≤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1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沿水系第一排住宅塔楼≤60米);须在地块内配建1所24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12318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07平方米;
地块二实际出让面积70124.35平方米(折合105.187亩),容积率>2.5且≤3.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2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沿水系第一排住宅塔楼≤60米);须 (略) (店)不少于1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处,设于建筑的一、二层。
上述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158]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158]的规定执行。
地块一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2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064万元;地块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5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884万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不超过成交总价20%的部分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和其他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竞得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158]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158]和《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3〕0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
(二)地块一内配建的幼儿园的设计方案须获得城区教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建成后,幼儿园的房屋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土地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幼儿园的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成交当场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执行,并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三)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在土地成交现场签订《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村民委员会或经确定在项目地块上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签订《安置协议》。并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四)该安置项目须建设不少于*㎡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240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0㎡,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以上*㎡安置物业按6591元/㎡由政府出资回购。
(五)竞得人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按1个/100㎡建筑面积的标准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040个。竞得人应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规划在安置物业区域内。
(六)竞得人须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300㎡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七)竞得人须在两地块内各建设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处,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政府。
(八)地块二内设置不少于 (略) (店),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处,设置于建筑一、二层,并计入安置商业。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略) 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 (略) 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本次出让的两宗地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地竞买,每次报价需同时对两宗地进行有效报价,每次每宗地报价不得低于该宗地上一次最高报价,最终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在挂牌价格相同的前提下,已提前签订意向安置协议书的竞买人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即在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已提前签订意向安置协议书的竞买人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已签订意向安置协议书的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 (略) 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3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6日17时00分,申请 (略) 锦春路3- (略) 自然资源 (略) 国土资源出让服务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3年5月17日),报名地点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5月17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 (略) 自然资源 (略) 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B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8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黄汇、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 (略) 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谢源、王舟
联系电话:0771-*、*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锦春路3- (略) 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http://**( (略) 场网)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略) 自然资源局网)
Hhttp://**(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我局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了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现因故发布延期公告如下:????
一、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7 月?12 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期限延期至2023年??7月?12 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挂牌报价时间延期为2023年?7 月?5 日至2023年?7 月?14 日10时00分。???
?二、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中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我局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了《南宁市2023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并于2023年5月16日对该期公告进行了延期,延至2023年7月14日截牌。现发布出让条件调整公告,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对“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的调整
(一)土地批准用途由“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二)地块一建筑密度由“>22%且≤30%”调整为“>22%且≤35%”;规划条件增加“地块一、地块二商业面积可相互平衡,但地块一商业面积不得超过地块一计容建筑面积的10%,地块二商业面积不得超过地块二计容建筑面积的20%”;具体规划调整指标详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234](附件1)。
(三)出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调整为“地块一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4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8877万元; 地块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306万元”。
二、对“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的调整
(一)将第(一)项修改为“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234]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自然)2023-0234]?和《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3〕04号)(附件2)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
(二)将第(二)项修改为“幼儿园按不少于24个班建设,建成后,幼儿园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政府出资购买。幼儿园出资价格按照地块一起始价的楼面地价(3185元/㎡)x 移交建筑面积 + 建设总成本计算,其中建设成本包括开发前期费用、主体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园林环境费、开发间接费、不可预见费、管理费, (略) 场成本波动,到五象新区管委会建设局报备,最终按照财政部门核定为准。幼儿园移交发生的相关税费由用地竞得人承担。”详见《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附件3)
(三)将第(四)项中“* m2安置物业按6591元/m2由政府出资回购”调整为“* m2安置物业出资单价按照起始价的综合楼面地价(3249元/㎡)+ 建设成本(暂按2981元/㎡计)由政府出资回购,其中建设成本包括开发前期费用、主体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园林环境费、开发间接费、不可预见费、管理费, (略) 场成本波动,到五象新区管委会建设局报备,最终按照财政部门核定为准。”
(四)项目须提供安置车位共计2040个,其中有产权的为70%(约1428个,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按60000元/个由政府出资回购。”
(五)将第(七)项修改“地块一、地块二独立设置或合并设置文化活动站,独立设置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若合并设置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800平方米。”
三、对其他安置要求的调整
(一)取消安置商铺统筹经营相关内容,安置商铺建成后移交村民自主经营,由竞得人提供一笔商铺招商启动资金,在安置协议中具体表现为被安置群众的安置动员服务费由9000元/人调整为14000元/人;
(二)将竞得人支付被安置群众“租金*元/人” 调整为“补差价款*元/人”,并延迟竞得人支付费用的时间。
(三)取消被安置群众选房率达到10%以上方才配合竞得人办理商品房预售相关约束内容;
(四)取消被安置群众公益基金内容;
(五)安置住宅免交物业费期限由5年调整为3年;
(六) 安置物业回购付款按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予以拨付,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50%后,政府拨付安置物业总价的30%;安置房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时拨付至安置物业总价的60%;主体结构封顶后拨付至安置物业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余下安置建安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全部支付给竞得人。待安置房两年保修期满政府扣除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后,再将剩余部分款项拨付给竞得人。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建设合作协议》(附件4)和《安置协议》(附件5)。
四、付款方式的调整
付款方式由原来分三期支付调整为二期支付,即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剩余的50%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五、根据上述约定应支付竞得人的回购款,政府优先足额安排, (略) 财政局专项调度至五象新区管委会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六、原公告及延期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4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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