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雨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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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雨 (略) 管理人定于2023年7月24日10:00起至2023年7月25日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 (略) 诉讼资产网(http://**)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略) 渝中区八一路177号名义层第26层部分房产,产权证号为房权证100字第*号(大证),所在楼层为名义层第26层,建筑面积为176.33㎡,证载房屋用途:办公。
询价价格:167.5135万元,起拍价:35.1307万元,竞买保证金:3.5万元,增加幅度:1千元(及其整倍数)。
二、现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 (略) 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根据重庆雨 (略) 不动产权属证书(房权证100字第*号,系大证)、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共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房屋建筑面积分层平面图等证据显示,雨田大厦第26层的房屋用途为办公,其中套内面积424.78平方米,分摊系数0.25,分摊面积106.20平方米,产权面积530.98平方米,建筑面积592.77平方米。 (略) (略) 于2002年12月17日作出(2002)渝高法民执字第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重庆雨 (略) (略) 渝中区雨田大厦第26层房产中的392.48㎡抵偿给了重庆鑫 (略) 清算组,故目前仍登记在重庆雨 (略) 名下的房产仅剩176.33㎡的房产。
2.标的物的建筑面积为176.33㎡,具体位置暂不能确定,准确界址以相关部门最终勘测确定的结果为准。
3.管理人依据房权证100字第*号(大证)、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的结果依法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处置,处置过程中“雨田大厦”委员会以第26层(含标的物)系楼顶平台为由,认为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对此争议,管理人已于2023年5月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函,请求对“雨田大厦”第26层176.33平方米的房产权属以及能否办理过户登记事项进行书面回函明确。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关于雨田大厦第26层权属登记的复函》(渝不动产函[2023]10号),其中明确“雨田大厦第26层,建筑面积共计530.98平方米,已办理100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经司法拍卖354.65平方米,剩余176.33平方米仍在重庆雨 (略) 名下,截至本回复时,暂无相关限制登记信息。”经管理人进一步沟通,该中心表示可以按照办公用途办理产权证书。
4.标的 (略) 渝中区八一路177号名义层第26层,四周及顶部为钢棚结构。第25层到第26层没有单独的电梯或者楼梯通道,需要从第25层通行才能至第26层,后续是否需要单独设置电梯或者楼梯以及是否需要重新划分公摊面积,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5.从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看,标的物不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如后续发现标的物涉及有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解除。
6.拍卖标的物以管理人现状交付的为准,买受人应当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与管理人完成资产移交手续;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的,则自管理人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管理人已经完成资产移交手续。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以及其他所有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包括现场测绘、分证、过户等),管理人负责配合工作。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测绘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测绘、分割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物过户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9.标的物交付时可能会涉及到的未交纳的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气等各种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拍前自行了解相关欠费情况,法院、管理人、债务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10.标的物移交时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若实际面积、楼号、名称、用途等与本公告载明的数据有出入的,以实际交付的拍卖物的实测面积为准移交,且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标的物证载地址、楼层、用途等内容与现地址、楼层、用途等内容不一致的,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办证为准。
11.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过户费用及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所有情况。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情况、瑕疵等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12.买受人在接收标的物后,应当按照标的物的性质和用途正常使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用途和性质,不得作出影响雨田大厦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以及危及整栋大楼建筑安全的违法改建、搭建行为,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3.标的物拍卖成功后,因其属于买受人的专有部分,故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并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而对于业主共有部位以及其他附属共有设备设施,如屋顶、外墙、承重墙体、电梯、井、管、消防、照明设施等,因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应当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具体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维修、养护)、侵权人(人为故意损坏)以及相关单位(水、电、气)承担的维修、养护费用除外。
14.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管理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标的物的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期限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规划和自然资源、房产、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15.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 (略) 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16.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7.本次拍卖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0.8%的拍卖服务费(上限30万元)及0.5%的综合服务费(上限50万)。
18.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雨 (略) 管理人;账号:*02517;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高新区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1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向原买受人追索。缴纳保证金后,违反拍卖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的,责任由缴纳保证金者自行承担。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0.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联交所联系方式:023-*宫老师
023-*冉老师
地址: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19楼
管理人联系方式:* 张老师
重庆雨 (略) 管理人
2023年7月14日
重庆雨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雨 (略) 管理人定于2023年7月24日10:00起至2023年7月25日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 (略) 诉讼资产网(http://**)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略) 渝中区八一路177号名义层第26层部分房产,产权证号为房权证100字第*号(大证),所在楼层为名义层第26层,建筑面积为176.33㎡,证载房屋用途:办公。
询价价格:167.5135万元,起拍价:35.1307万元,竞买保证金:3.5万元,增加幅度:1千元(及其整倍数)。
二、现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 (略) 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根据重庆雨 (略) 不动产权属证书(房权证100字第*号,系大证)、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共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房屋建筑面积分层平面图等证据显示,雨田大厦第26层的房屋用途为办公,其中套内面积424.78平方米,分摊系数0.25,分摊面积106.20平方米,产权面积530.98平方米,建筑面积592.77平方米。 (略) (略) 于2002年12月17日作出(2002)渝高法民执字第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重庆雨 (略) (略) 渝中区雨田大厦第26层房产中的392.48㎡抵偿给了重庆鑫 (略) 清算组,故目前仍登记在重庆雨 (略) 名下的房产仅剩176.33㎡的房产。
2.标的物的建筑面积为176.33㎡,具体位置暂不能确定,准确界址以相关部门最终勘测确定的结果为准。
3.管理人依据房权证100字第*号(大证)、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的结果依法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处置,处置过程中“雨田大厦”委员会以第26层(含标的物)系楼顶平台为由,认为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对此争议,管理人已于2023年5月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函,请求对“雨田大厦”第26层176.33平方米的房产权属以及能否办理过户登记事项进行书面回函明确。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关于雨田大厦第26层权属登记的复函》(渝不动产函[2023]10号),其中明确“雨田大厦第26层,建筑面积共计530.98平方米,已办理100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经司法拍卖354.65平方米,剩余176.33平方米仍在重庆雨 (略) 名下,截至本回复时,暂无相关限制登记信息。”经管理人进一步沟通,该中心表示可以按照办公用途办理产权证书。
4.标的 (略) 渝中区八一路177号名义层第26层,四周及顶部为钢棚结构。第25层到第26层没有单独的电梯或者楼梯通道,需要从第25层通行才能至第26层,后续是否需要单独设置电梯或者楼梯以及是否需要重新划分公摊面积,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5.从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看,标的物不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如后续发现标的物涉及有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解除。
6.拍卖标的物以管理人现状交付的为准,买受人应当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与管理人完成资产移交手续;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的,则自管理人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管理人已经完成资产移交手续。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以及其他所有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包括现场测绘、分证、过户等),管理人负责配合工作。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测绘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测绘、分割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物过户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9.标的物交付时可能会涉及到的未交纳的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气等各种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拍前自行了解相关欠费情况,法院、管理人、债务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10.标的物移交时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若实际面积、楼号、名称、用途等与本公告载明的数据有出入的,以实际交付的拍卖物的实测面积为准移交,且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标的物证载地址、楼层、用途等内容与现地址、楼层、用途等内容不一致的,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办证为准。
11.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过户费用及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所有情况。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情况、瑕疵等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12.买受人在接收标的物后,应当按照标的物的性质和用途正常使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用途和性质,不得作出影响雨田大厦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以及危及整栋大楼建筑安全的违法改建、搭建行为,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3.标的物拍卖成功后,因其属于买受人的专有部分,故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并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而对于业主共有部位以及其他附属共有设备设施,如屋顶、外墙、承重墙体、电梯、井、管、消防、照明设施等,因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应当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具体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维修、养护)、侵权人(人为故意损坏)以及相关单位(水、电、气)承担的维修、养护费用除外。
14.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管理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标的物的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期限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规划和自然资源、房产、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15.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 (略) 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16.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7.本次拍卖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0.8%的拍卖服务费(上限30万元)及0.5%的综合服务费(上限50万)。
18.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雨 (略) 管理人;账号:*02517;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高新区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1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向原买受人追索。缴纳保证金后,违反拍卖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的,责任由缴纳保证金者自行承担。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0.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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