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天河广场项目出让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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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天河广场项目出让转让公告

一、项目编号:S*PP

二、标的物名称:毕节天河广场项目

三、标的情况简介:

毕节天河广场项目地上可出租商业+地下农贸+地下两层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5782.68平方米(清单见附件),其中地上一层商业共84个,建筑面积3464.58平方米;地上二三层商业共3个,建筑面积378.10平方米;地 (略) 场1个,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地下一层全部车位392个,专有建筑面积5017.60平方米;地下二层整层车位658个,专有建筑面积8422.40平方米;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设施已完善;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装修期减免补贴

1.租赁期第1年度内,给予承租人地上商业装修减免期3个月,不计租金,补贴方式:仅用于第1年度内减免3个月租期;

2.租赁期第1年度内,给予承租人地 (略) 场装修减免期6个月,不计租金,补贴方式:仅用于第1年度内减免6个月租期;

3.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停车场无装修减免期;

(二)市场培育期减免补贴

1.租赁期第2年度内,给予承租 (略) 场培育期3个月,不计租金,补贴方式:仅用于第2年度内减免3个月租期;

2.租赁期第2-5年度内,给予承租人地 (略) 场市场培育期10个月,不计租金,补贴方式:仅用于第2-5年度内分别按3个月、3个月、2个月、2个月共分4次减免租期;

(三)预约踏勘

1.意向受让人提前联系实地踏勘联系人预约时间统一踏勘;

2.实地踏勘联系人:贵 (略) ;

3.联系电话:*;

六、对受让人资质的要求:

(一)受让人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受让人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2、受让人为具 (略) (略) ;

(二)受让人承诺

1、本次经营权挂牌成交出让价格为向出让人缴纳的价款。

2、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变主要功能属性.

(三)其他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

2、已了解合同文本(见公告附件)相关内容,并认可合同内所有条款。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出让后发现资格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在5年内不 (略) 出让交易的项目。

七、对经营权方式的要求:

(一)出让期

出让期为十年。出让合同期内,出让人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收回的,则合同终止;

  1. 出让底价
    本项目底价为*.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含装修期减免补贴,市场培育期减免补贴);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5万元人民币增价幅度;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54万元;受让人在签订合同截止日期之前支付完成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八、交易保证金:10万元
    、竞价须知: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自动成为受让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出让底价)签订受让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受让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前一位受让候选人若放弃受让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受让候选人均放弃受让权,该标的重新出让。受让候选人放弃受让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5年内不 (略) 范围内国有资产出让项目的交易。
    十、出让方承诺:
    (一)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出让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二)若最终受让人为原受让人,则原受让人受让合同价降至与其顺次递补的下一位竞价人报价相同的价格,以示原受让人的优先权。
    、受让人承诺
    (一)受让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受让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租赁合同》。受让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及附件信息,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受让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让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受让人被确定为受让候选人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竞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第一受让人必须在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受让人必须在第4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第三受让人必须在第6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受让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让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受让权。
    (三)合同签订地点: (略) 天河 (略) ,联系电话:*。
    (四)受让人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先将竞买金、履约保证金分别交纳至指定账户(向出让人索取),并持银行有效回执签订合同:
    、报名及出让流程
    (一)办理CA及网上出让事宜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受让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本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意向承租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中心组织招租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竞价等事项。
    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电话(传真):0857-*。
    3、网上出让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传真):0857-*。
    (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事宜: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1509:00时至2023年72717:00时;
    2、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意向受让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如下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18
    开户行: (略) 毕节分行
    联系电话(传真):0857-*
    保证金交纳后必须于2023年72717:00时前将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否则不能参加竞价(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并有充足的时间登录系统与项目进行绑定,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所有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受让人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书面保证金退还意见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三)网上竞价事宜
    不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728日10:00时至12:00时;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728日12: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50000元。
    竞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上竞价大厅(意向受让人不用到现场)。
    十三、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天河 (略)
    联系电话:*联系人:朱海
    代理机构:贵 (略)
    联系电话:*联系人:梁红

一、项目编号:S*PP

二、标的物名称:毕节天河广场项目

三、标的情况简介:

毕节天河广场项目地上可出租商业+地下农贸+地下两层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5782.68平方米(清单见附件),其中地上一层商业共84个,建筑面积3464.58平方米;地上二三层商业共3个,建筑面积378.10平方米;地 (略) 场1个,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地下一层全部车位392个,专有建筑面积5017.60平方米;地下二层整层车位658个,专有建筑面积8422.40平方米;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设施已完善;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装修期减免补贴

1.租赁期第1年度内,给予承租人地上商业装修减免期3个月,不计租金,补贴方式:仅用于第1年度内减免3个月租期;

2.租赁期第1年度内,给予承租人地 (略) 场装修减免期6个月,不计租金,补贴方式:仅用于第1年度内减免6个月租期;

3.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停车场无装修减免期;

(二)市场培育期减免补贴

1.租赁期第2年度内,给予承租 (略) 场培育期3个月,不计租金,补贴方式:仅用于第2年度内减免3个月租期;

2.租赁期第2-5年度内,给予承租人地 (略) 场市场培育期10个月,不计租金,补贴方式:仅用于第2-5年度内分别按3个月、3个月、2个月、2个月共分4次减免租期;

(三)预约踏勘

1.意向受让人提前联系实地踏勘联系人预约时间统一踏勘;

2.实地踏勘联系人:贵 (略) ;

3.联系电话:*;

六、对受让人资质的要求:

(一)受让人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受让人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2、受让人为具 (略) (略) ;

(二)受让人承诺

1、本次经营权挂牌成交出让价格为向出让人缴纳的价款。

2、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变主要功能属性.

(三)其他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

2、已了解合同文本(见公告附件)相关内容,并认可合同内所有条款。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出让后发现资格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在5年内不 (略) 出让交易的项目。

七、对经营权方式的要求:

(一)出让期

出让期为十年。出让合同期内,出让人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收回的,则合同终止;

  1. 出让底价
    本项目底价为*.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含装修期减免补贴,市场培育期减免补贴);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5万元人民币增价幅度;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54万元;受让人在签订合同截止日期之前支付完成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八、交易保证金:10万元
    、竞价须知: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自动成为受让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出让底价)签订受让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受让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前一位受让候选人若放弃受让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受让候选人均放弃受让权,该标的重新出让。受让候选人放弃受让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5年内不 (略) 范围内国有资产出让项目的交易。
    十、出让方承诺:
    (一)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出让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二)若最终受让人为原受让人,则原受让人受让合同价降至与其顺次递补的下一位竞价人报价相同的价格,以示原受让人的优先权。
    、受让人承诺
    (一)受让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受让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租赁合同》。受让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及附件信息,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受让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让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受让人被确定为受让候选人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竞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第一受让人必须在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受让人必须在第4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第三受让人必须在第6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受让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让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受让权。
    (三)合同签订地点: (略) 天河 (略) ,联系电话:*。
    (四)受让人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先将竞买金、履约保证金分别交纳至指定账户(向出让人索取),并持银行有效回执签订合同:
    、报名及出让流程
    (一)办理CA及网上出让事宜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受让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本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意向承租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中心组织招租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竞价等事项。
    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电话(传真):0857-*。
    3、网上出让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传真):0857-*。
    (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事宜: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1509:00时至2023年72717:00时;
    2、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意向受让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如下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18
    开户行: (略) 毕节分行
    联系电话(传真):0857-*
    保证金交纳后必须于2023年72717:00时前将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否则不能参加竞价(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并有充足的时间登录系统与项目进行绑定,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所有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受让人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书面保证金退还意见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三)网上竞价事宜
    不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728日10:00时至12:00时;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728日12: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50000元。
    竞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上竞价大厅(意向受让人不用到现场)。
    十三、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天河 (略)
    联系电话:*联系人:朱海
    代理机构:贵 (略)
    联系电话:*联系人: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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