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2023处置废旧资产灯条、板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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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2023处置废旧资产灯条、板卡类


当前价: ¥300,000.00

起始价: ¥300,000.00      溢价率:0.00%

保证金: ¥60,000.00(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2023处置废旧资产项目(灯条、板卡类)单项目保证金)


参与报价
  • 加价幅度:¥ 1,000.00 价格单位:元
  • 服务费: 5.00% 限时报价期:120秒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3.07.03 14:51:23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7.18 10:0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资产描述

详见《资产清单》。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资产状态)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二、(意向方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规定》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 (略) 公章:踏勘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踏勘确认书。双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在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意向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四、(递交申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限时报价前一个工作日17:00点(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完毕并提交转让方盖章的《踏勘确认书》后,方可确认受让资格。 五、(成交付款)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六、(资产移交)受让方须自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单》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并自交易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资产,由转让方无偿接收。 七、(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八、(争议解决)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是否含税)本项目含增值税。
其他披露事项1、本项目为评估报告中部分资产,详见《资产清单》,已核准报废,实际标的交割均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 2、标的均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 3、本项目受让方应交纳成交价款5%的项目费用 4、踏勘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满前7个工作日的下午17点。各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5、现场踏勘及办理受让申请手续,联系人:张占,联系方式:*。
其他附件附件:
资产清单(灯条、板卡类).xlsx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同方(灯条、板卡类).docx
咨询电话400-612-1717



当前价: ¥300,000.00

起始价: ¥300,000.00      溢价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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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报价
  • 加价幅度:¥ 1,000.00 价格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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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3.07.03 14:51:23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7.18 10:0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资产描述

详见《资产清单》。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资产状态)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二、(意向方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规定》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 (略) 公章:踏勘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踏勘确认书。双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在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意向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四、(递交申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限时报价前一个工作日17:00点(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完毕并提交转让方盖章的《踏勘确认书》后,方可确认受让资格。 五、(成交付款)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六、(资产移交)受让方须自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单》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并自交易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资产,由转让方无偿接收。 七、(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八、(争议解决)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是否含税)本项目含增值税。
其他披露事项1、本项目为评估报告中部分资产,详见《资产清单》,已核准报废,实际标的交割均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 2、标的均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 3、本项目受让方应交纳成交价款5%的项目费用 4、踏勘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满前7个工作日的下午17点。各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5、现场踏勘及办理受让申请手续,联系人:张占,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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