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山东省民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告
关于拍卖山东省民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告
竞买公告
关于拍卖山东省民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告
山东宁津农村 (略) 定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10时至14时止(延时除外),通过京东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山东宁津农村商业 (略) (略) 享有的贷款债权两笔。截至2023年4月20日,宁津农村商业 (略) (略) 享有的两笔保证贷款债权总计为人民币*.7元,转让的债权包括上述本息及至债权转让款入账之日的全部欠息;其中一笔贷款债权本金人民币*.21元,借款期限:2015年6月2日至2018年5月31日,该笔债权已诉讼,在执行程序中,现终结本次执行;另一笔贷款本金余额为0的利息债权(欠息金额为*.05元)未诉讼,借款期限:2013年1月31日至2015年1月30日,该笔贷款到期后未进行催收。
起拍价:人民币*.36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增幅价:人民币3万元 。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 2023年7月21日-23日。
三、竞买人须在2023年7月24日10时前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说明:
1、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京东拍卖网上实名注册)。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涉及我司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本债权的借款人和担保人及债务方的管理层以及参与转让业务的律师、评估师等关联人不得参加竞拍。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标的物中贷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等优先受偿权,为连带保证担保,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3、标的物成交后,实现债权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含出让方和买受人应缴纳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前与山东宁津农村 (略) 联系确认。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5、根据法律规定,我司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6、买受人的资金不得来源于农商银行贷款资金。
7、竞买人需事先查看债权转让协议文本,参与竞买则视同同意债权转让协议文本内容,竞拍成功后签署该债权转让协议。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司指定账户,冲抵成交价款。同时,买受人应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竞价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完成支付,付款方式为通过我司指定下列账户支付:
账户名称:山东宁津农村 (略) ;
账号:**;
开户行:宁津农商银行营业部。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未按规定全额交付剩余转让价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3、如拍卖成交,买受人应按照以下标准向京东拍卖平台缴纳技术服务费: 5000万元以下部分(含5000万元),缴纳成交价金额的0.1%;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缴纳成交价金额的0.05%;超过1亿元部分,缴纳成交价金额的0.01%,该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在缴纳尾款之日一并向京东拍卖平台指定账户缴纳。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山东宁津农村 (略)
2023年7月17日
竞买公告
关于拍卖山东省民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告
山东宁津农村 (略) 定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10时至14时止(延时除外),通过京东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山东宁津农村商业 (略) (略) 享有的贷款债权两笔。截至2023年4月20日,宁津农村商业 (略) (略) 享有的两笔保证贷款债权总计为人民币*.7元,转让的债权包括上述本息及至债权转让款入账之日的全部欠息;其中一笔贷款债权本金人民币*.21元,借款期限:2015年6月2日至2018年5月31日,该笔债权已诉讼,在执行程序中,现终结本次执行;另一笔贷款本金余额为0的利息债权(欠息金额为*.05元)未诉讼,借款期限:2013年1月31日至2015年1月30日,该笔贷款到期后未进行催收。
起拍价:人民币*.36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增幅价:人民币3万元 。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 2023年7月21日-23日。
三、竞买人须在2023年7月24日10时前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说明:
1、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京东拍卖网上实名注册)。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涉及我司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本债权的借款人和担保人及债务方的管理层以及参与转让业务的律师、评估师等关联人不得参加竞拍。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标的物中贷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等优先受偿权,为连带保证担保,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3、标的物成交后,实现债权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含出让方和买受人应缴纳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前与山东宁津农村 (略) 联系确认。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5、根据法律规定,我司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6、买受人的资金不得来源于农商银行贷款资金。
7、竞买人需事先查看债权转让协议文本,参与竞买则视同同意债权转让协议文本内容,竞拍成功后签署该债权转让协议。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司指定账户,冲抵成交价款。同时,买受人应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竞价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完成支付,付款方式为通过我司指定下列账户支付:
账户名称:山东宁津农村 (略) ;
账号:**;
开户行:宁津农商银行营业部。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未按规定全额交付剩余转让价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3、如拍卖成交,买受人应按照以下标准向京东拍卖平台缴纳技术服务费: 5000万元以下部分(含5000万元),缴纳成交价金额的0.1%;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缴纳成交价金额的0.05%;超过1亿元部分,缴纳成交价金额的0.01%,该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在缴纳尾款之日一并向京东拍卖平台指定账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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