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固定资产拍卖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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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固定资产拍卖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购买固定资产拍卖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党政综合办后勤保障部购买固定资产拍卖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本项目拟选定1家合作拍卖机构作为光明街道办及其所属社区指 (略) ,为招标方提供周期为3年的固定资产拍卖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内容包括:拍品前期材料收集、公告刊登、宣传推广、看样展示、竞拍人咨询答疑、组织拍卖、款项结算、移交/过户等。

二、 服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特定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略) 内合法注册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AAA级及以上拍卖等级证书、资质登记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拍卖机构;

(3)具备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4)近5 (略) 及以上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拍卖固定场次轮期名单中;

(5)3年内承接过政府拍卖工作,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记录;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转由其他拍卖机构代理拍卖业务;

5、佣金支付方式:拍卖成交的,服务费从成交款中扣除;拍卖未成交的,不收取任何拍卖服务费用

三、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

项目预算金额: 拍卖标的成交款的5%(本项目报价上限为标的实际成交价格的5%,超出报价上限价格的将被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党政综合办

地址: 光明街道办事处 附楼302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 2023 年7 月 18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购买固定资产拍卖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党政综合办后勤保障部购买固定资产拍卖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本项目拟选定1家合作拍卖机构作为光明街道办及其所属社区指 (略) ,为招标方提供周期为3年的固定资产拍卖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内容包括:拍品前期材料收集、公告刊登、宣传推广、看样展示、竞拍人咨询答疑、组织拍卖、款项结算、移交/过户等。

二、 服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特定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略) 内合法注册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AAA级及以上拍卖等级证书、资质登记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拍卖机构;

(3)具备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4)近5 (略) 及以上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拍卖固定场次轮期名单中;

(5)3年内承接过政府拍卖工作,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记录;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转由其他拍卖机构代理拍卖业务;

5、佣金支付方式:拍卖成交的,服务费从成交款中扣除;拍卖未成交的,不收取任何拍卖服务费用

三、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

项目预算金额: 拍卖标的成交款的5%(本项目报价上限为标的实际成交价格的5%,超出报价上限价格的将被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党政综合办

地址: 光明街道办事处 附楼302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 2023 年7 月 18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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