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长堤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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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长堤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2023年5月26日至6月9日,我局对《 (略) 虎门镇长堤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了评审前公示,公示期间无收到有异议的反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家标准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7月1日《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正式实施。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结合专家有关意见,按照7月1日新实施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对论证报告进行调整完善。现将调整完善后的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虎门镇长堤路工程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虎门镇人民政府

  编制主体: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 (略)

  论证报告名称: (略) 虎门镇长堤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8月01日

  意见接收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9-*

  邮箱:*@*ttp://**

  附件:《 (略) 虎门镇长堤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pdf


  2023年5月26日至6月9日,我局对《 (略) 虎门镇长堤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了评审前公示,公示期间无收到有异议的反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家标准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7月1日《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正式实施。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结合专家有关意见,按照7月1日新实施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对论证报告进行调整完善。现将调整完善后的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虎门镇长堤路工程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虎门镇人民政府

  编制主体: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 (略)

  论证报告名称: (略) 虎门镇长堤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8月01日

  意见接收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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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略) 虎门镇长堤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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