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3-45/城建2/雕塑公园小木屋2座
H23-45/城建2/雕塑公园小木屋2座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812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第二年的租金在第一年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出租用途 | 用于经营食品零售、软饮、儿童玩具、烟酒、小商品等,不得经营烧烤、炒菜、孔明灯、遥控飞机、烟花爆竹、危化品等污染环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不得在房屋内存储打火机、液化气、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所有房屋第二年的租金在第一年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二年起租金须提前一个月缴纳。 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照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 3、房屋竞得人自第二年起房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4、合同签订:承租方在付清成交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6、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7、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8、所有房屋须按约定行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 9、房屋经营所需的相关材料(如:经营许可证等)需要承租方自行办理。 10、标的以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的,由竞得人照价赔偿。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出租方需对小木屋维护,待维护完成后交付,租赁期限自交付之日起算。 11、标的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由出租方代收代缴,承租方须交纳电费押金5000元,电费按1.2 元/度收取。 12、在合同期内, (略) 规划调整或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需要收回承租权,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以及赔偿。 13、因文明创建等需要暂停营业,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相应时间的租金出租方予以退还,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及赔偿。 14、因绿化植被、围墙、建筑物(构筑物)等因素遮挡标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其不做调整。承租方不得擅自增设、改动原有载体设施。 15、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16、承租方应维护好房屋内及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无条件负责小木屋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洁等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17、竞价过程中竞价人应充分考虑日常维保费、损耗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成交价不做调整。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租期 |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城建 (略) |
联系人 | 陈伏寿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稠城街道宾王路68号11楼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812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第二年的租金在第一年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出租用途 | 用于经营食品零售、软饮、儿童玩具、烟酒、小商品等,不得经营烧烤、炒菜、孔明灯、遥控飞机、烟花爆竹、危化品等污染环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不得在房屋内存储打火机、液化气、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所有房屋第二年的租金在第一年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二年起租金须提前一个月缴纳。 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照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 3、房屋竞得人自第二年起房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4、合同签订:承租方在付清成交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6、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7、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8、所有房屋须按约定行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 9、房屋经营所需的相关材料(如:经营许可证等)需要承租方自行办理。 10、标的以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的,由竞得人照价赔偿。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出租方需对小木屋维护,待维护完成后交付,租赁期限自交付之日起算。 11、标的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由出租方代收代缴,承租方须交纳电费押金5000元,电费按1.2 元/度收取。 12、在合同期内, (略) 规划调整或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需要收回承租权,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以及赔偿。 13、因文明创建等需要暂停营业,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相应时间的租金出租方予以退还,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及赔偿。 14、因绿化植被、围墙、建筑物(构筑物)等因素遮挡标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其不做调整。承租方不得擅自增设、改动原有载体设施。 15、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16、承租方应维护好房屋内及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无条件负责小木屋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洁等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17、竞价过程中竞价人应充分考虑日常维保费、损耗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成交价不做调整。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租期 |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城建 (略) |
联系人 | 陈伏寿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稠城街道宾王路68号11楼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9-* |
传真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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