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2023年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2023年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2023年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2023年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活动时间:2023年8月份 二、活动地点:光明、碧眼、翠湖、迳口、东周、白花社区,各一场,共计6场; 三、活动面向:辖区居民; 四、活动目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中标公司应提供不少于6项消防宣传活动; 六、中标公司应安排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现场组织开展活动; 七、中标公司应保证活动过程安全、稳定; 八、中标公司应提供现场布置; 九、其他与活动相关的物资。 |
项目预算金额:9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综合治理办网格事务部
地址: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81号7楼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年7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2023年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2023年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活动时间:2023年8月份 二、活动地点:光明、碧眼、翠湖、迳口、东周、白花社区,各一场,共计6场; 三、活动面向:辖区居民; 四、活动目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中标公司应提供不少于6项消防宣传活动; 六、中标公司应安排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现场组织开展活动; 七、中标公司应保证活动过程安全、稳定; 八、中标公司应提供现场布置; 九、其他与活动相关的物资。 |
项目预算金额:9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综合治理办网格事务部
地址: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81号7楼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年7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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