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沪03破206号关于拍卖上海光明饲料有限公司名下1项专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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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沪03破206号关于拍卖上海光明饲料有限公司名下1项专利的公告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 (略) 名下1项专利的公告

(2023)沪03破206号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注册专利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标的为无形资产,拍卖成交的,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登记信息为准,无权利证书可交付。能否办理专利转让登记,请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不能因此悔拍。

7.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

专利(1项)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号

申请日

公开(公告)日期

发明人

申请(专利权)人

1

包装袋

外观设计

授权

CN*.3

**

**

张平平,朱文奇,陈凤香

(略)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起拍价:2000元,保证金:200元,增价幅度:40元。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为破产企业名下的无形资产(专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查阅,仅查询有相关登记信息。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管理人也不清楚拍卖标的是否许可他人使用,权属是否存在瑕疵,或其他隐性的信息,也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正式开拍前10日内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153-1717-6841)。

三、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开拍前一个工作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因标的物属于无形资产,管理人不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153-1717-6841)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该专利的共有人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

2.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正式拍卖前五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略) 上海中心大厦支行,账号:*】。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如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不得参加之后的拍卖,且在之后的拍卖成交价或者变卖成交价低于该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该悔拍的买受人承担,并以悔拍成交价为基数,赔偿自悔拍之日至再次成交期间按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若悔拍后导致之后的拍卖最终流拍且未能变价处置的,买受人应按该次成交价承担全部损失,并以该次成交价为基数,赔偿自悔拍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15楼 融孚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转移给买受人。拍卖标的持有企业后续将进入清算结案、工商注销等程序,如买受人未及时办理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未接收到与该拍卖标的相关的任何资料,标的无任何申办、登记权证等文件资料、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凭据,拍卖成交后,无法向买受人交付任何证书资料,本公司只能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和拍卖人不开具拍品成交金额的发票。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拍卖标的系破产财产,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债务和或有债务的风险与责任。

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但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专利相关资料,也无法对专利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相关权属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权属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5.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过户的手续。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6.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将确认书中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进行公示。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3-1717-6841 陈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孙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上海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 (略) 名下1项专利的公告

(2023)沪03破206号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注册专利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标的为无形资产,拍卖成交的,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登记信息为准,无权利证书可交付。能否办理专利转让登记,请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不能因此悔拍。

7.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

专利(1项)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号

申请日

公开(公告)日期

发明人

申请(专利权)人

1

包装袋

外观设计

授权

CN*.3

**

**

张平平,朱文奇,陈凤香

(略)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起拍价:2000元,保证金:200元,增价幅度:40元。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为破产企业名下的无形资产(专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查阅,仅查询有相关登记信息。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管理人也不清楚拍卖标的是否许可他人使用,权属是否存在瑕疵,或其他隐性的信息,也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正式开拍前10日内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153-1717-6841)。

三、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开拍前一个工作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因标的物属于无形资产,管理人不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153-1717-6841)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该专利的共有人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

2.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正式拍卖前五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略) 上海中心大厦支行,账号:*】。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如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不得参加之后的拍卖,且在之后的拍卖成交价或者变卖成交价低于该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该悔拍的买受人承担,并以悔拍成交价为基数,赔偿自悔拍之日至再次成交期间按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若悔拍后导致之后的拍卖最终流拍且未能变价处置的,买受人应按该次成交价承担全部损失,并以该次成交价为基数,赔偿自悔拍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15楼 融孚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转移给买受人。拍卖标的持有企业后续将进入清算结案、工商注销等程序,如买受人未及时办理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未接收到与该拍卖标的相关的任何资料,标的无任何申办、登记权证等文件资料、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凭据,拍卖成交后,无法向买受人交付任何证书资料,本公司只能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和拍卖人不开具拍品成交金额的发票。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拍卖标的系破产财产,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债务和或有债务的风险与责任。

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但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专利相关资料,也无法对专利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相关权属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权属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5.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过户的手续。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6.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将确认书中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进行公示。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3-1717-6841 陈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孙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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