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极限运动馆场馆经营权10年公开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南京市溧水区极限运动馆场馆经营权10年公开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略) 溧水区极限运动馆场馆经营权(10年)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17QT*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0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公告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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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 所在地 | 溧水极限运动训练基 (略) (略) 溧水区,红线范围内项目宗地东至随园路,南至高岩路,西至珍珠南路,北至石虎西路,房产面积38686.85平方米,是全天候极限运动训练基地,是集专业训练、休闲、运动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极限运动休闲综合体。 | ||||||||||||||||||||||||||||||
标的现状 | 溧水极限运动训练基地场馆共三层,分为极限运动区、综合服务区及体能训练区。其中极限运动区包括滑板街式场地设施、滑板碗池场地设施、攀岩设施、滑板U型池设施、自由式小轮车设施、室内风洞等设施。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6-30 | ||||||||||||||||||||||||||||||
评估机构 | 中联天目土地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3J 住所: (略) 溧水区永阳镇秦淮大道401号 法定代表人:刘昌红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溧水区城建集团“三重一大”研究会议7月12日过会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
特别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并对标的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经营权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后续经营过程中的潜在困难;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合同),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标的经营权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履约保证金款项后,方可进行标的物的经营相关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经营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交付方式: (一)转让方按现状交付场馆(场馆内水电均已接通,燃气根据运营需要可以由受让方接通); (二)受让方在接管后尽快完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保及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可正常运营,维修维保、安全检查及设备修复更新、提档升级所产生的成本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5日内签署确认交接单。 以上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等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从事体育、会展场馆运营管理的企业或组织,其管理团队组织过国家级、省级体育赛事、体育专业会展等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 |
标的交割 | 按照《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2.经营要求: A、受让方不得改变极限运动馆的主体功能,保持该项目极限运动区包括碗池、攀岩、风洞等设施功能; B、受让方在保持极限运动馆的主体功能的基础上,可适当进行大众化、全民健身化改造,可根据运营需求进行场馆部分设施改造,包括泳池、篮球场地、羽毛球场地、网球场地、商业用房及整体智能化设施等改造,改造方案必须报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C、受让方根据运营需求进行原设计中冲浪池部分的改造(现状为毛坯状态),但须为水上运动方向的项目,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 D、制定完善的体育场馆线上线下运营方案,包括配套的零售、餐饮、电商销售等,对场馆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场馆的智能化管理; E、《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前,须完成200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期内总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F、受让方签订场馆经营权后15天内须提交完整的经营方案报转让方审核,30天内须进场进行场馆改造; G、本项目经营权竞价采用经营权转让费+营业额提成模式,其中经营权转让费为报价竞争部分,营业额提成为固定部分,不参与竞价,当完整运营年度经营收入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除固定经营权转让费部分,按超出部分的10%给予转让方分成; H、受让方应当遵守本公告以及《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合同)内提出的经营要求相关条款以及向转让方做出的其他承诺,意向受让方自行考虑,公告期间内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接受本公告以及《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合同)的全部内容,若无法按时按质完成,转让方有权解除《经营权转让合同》、要求受让方退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工作时间:9:00-17:00) 联系人:赵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7-20 09:00:00 至 2023-08-0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2楼)。 (五)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截图。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元整,2023-08-02 17:00:00,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保证内容: 三、处置方式: (一)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在上述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或以完全或部分不接受《经营权转让合同》条款内容为由拒绝签约的,视作放弃该标的的受让,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有权另行按规定处置标的。 (二)《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抵履约保证金(多余部分由转让方转至受让方指定账户;差额部分受让方应按《经营权转让合同》要求另行补齐)。 (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交易所有权在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如下标准收取服务费: (1)受让方费用标准: 成交平均月经营权转让费(总成交价/10年/12)的50%; (2)转让方费用标准: 按照成交平均年经营权转让费(总成交价/10年)为基数分档累计计费: 50万元(含)以下按4%比例收取; 50万元至100万元(含)按2%比例收取;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按1%比例收取;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按5‰比例收取; 1000万元以上按3‰比例收取。 本项目交易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略) 溧水区极限运动馆场馆经营权(10年)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17QT*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0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公告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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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 所在地 | 溧水极限运动训练基 (略) (略) 溧水区,红线范围内项目宗地东至随园路,南至高岩路,西至珍珠南路,北至石虎西路,房产面积38686.85平方米,是全天候极限运动训练基地,是集专业训练、休闲、运动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极限运动休闲综合体。 | ||||||||||||||||||||||||||||||
标的现状 | 溧水极限运动训练基地场馆共三层,分为极限运动区、综合服务区及体能训练区。其中极限运动区包括滑板街式场地设施、滑板碗池场地设施、攀岩设施、滑板U型池设施、自由式小轮车设施、室内风洞等设施。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6-30 | ||||||||||||||||||||||||||||||
评估机构 | 中联天目土地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3J 住所: (略) 溧水区永阳镇秦淮大道401号 法定代表人:刘昌红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溧水区城建集团“三重一大”研究会议7月12日过会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
特别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并对标的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经营权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后续经营过程中的潜在困难;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合同),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标的经营权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履约保证金款项后,方可进行标的物的经营相关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经营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交付方式: (一)转让方按现状交付场馆(场馆内水电均已接通,燃气根据运营需要可以由受让方接通); (二)受让方在接管后尽快完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保及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可正常运营,维修维保、安全检查及设备修复更新、提档升级所产生的成本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5日内签署确认交接单。 以上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等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从事体育、会展场馆运营管理的企业或组织,其管理团队组织过国家级、省级体育赛事、体育专业会展等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 |
标的交割 | 按照《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2.经营要求: A、受让方不得改变极限运动馆的主体功能,保持该项目极限运动区包括碗池、攀岩、风洞等设施功能; B、受让方在保持极限运动馆的主体功能的基础上,可适当进行大众化、全民健身化改造,可根据运营需求进行场馆部分设施改造,包括泳池、篮球场地、羽毛球场地、网球场地、商业用房及整体智能化设施等改造,改造方案必须报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C、受让方根据运营需求进行原设计中冲浪池部分的改造(现状为毛坯状态),但须为水上运动方向的项目,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 D、制定完善的体育场馆线上线下运营方案,包括配套的零售、餐饮、电商销售等,对场馆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场馆的智能化管理; E、《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前,须完成200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期内总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F、受让方签订场馆经营权后15天内须提交完整的经营方案报转让方审核,30天内须进场进行场馆改造; G、本项目经营权竞价采用经营权转让费+营业额提成模式,其中经营权转让费为报价竞争部分,营业额提成为固定部分,不参与竞价,当完整运营年度经营收入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除固定经营权转让费部分,按超出部分的10%给予转让方分成; H、受让方应当遵守本公告以及《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合同)内提出的经营要求相关条款以及向转让方做出的其他承诺,意向受让方自行考虑,公告期间内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接受本公告以及《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合同)的全部内容,若无法按时按质完成,转让方有权解除《经营权转让合同》、要求受让方退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工作时间:9:00-17:00) 联系人:赵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7-20 09:00:00 至 2023-08-0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2楼)。 (五)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截图。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元整,2023-08-02 17:00:00,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保证内容: 三、处置方式: (一)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在上述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或以完全或部分不接受《经营权转让合同》条款内容为由拒绝签约的,视作放弃该标的的受让,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有权另行按规定处置标的。 (二)《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抵履约保证金(多余部分由转让方转至受让方指定账户;差额部分受让方应按《经营权转让合同》要求另行补齐)。 (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交易所有权在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如下标准收取服务费: (1)受让方费用标准: 成交平均月经营权转让费(总成交价/10年/12)的50%; (2)转让方费用标准: 按照成交平均年经营权转让费(总成交价/10年)为基数分档累计计费: 50万元(含)以下按4%比例收取; 50万元至100万元(含)按2%比例收取;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按1%比例收取;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按5‰比例收取; 1000万元以上按3‰比例收取。 本项目交易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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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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