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公告(预公告) | ||||
公告编号: | 衡公资产字〔2023〕63号 | 标的编号: | CQJY* | |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100%股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广东 (略) 100%股权转让 | |||
产权类型: | 产权--股权类 | |||
竞价方式: | 网上竞价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广东 (略) 100%股权转让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4Y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 |||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 (略) (上市) | |||
三、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关于原则同意湖南 (略) 重大资产出售有关事项的意见 | |||
四、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广东 (略) )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 (略) | ||
类型 | (略) (法人独资)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黄埔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2号105 | |||
法定代表人 | 蔡志华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2年07月09日 | |||
营业期限 | 2002年07月09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详见《营业执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1W | |||
公司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备注 |
1 | 湖南 (略) | 100.0 | ||
主要财务指标 (广东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 |||
2022年12月31日 (审计基准日)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 | *.00 | *.00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00 | *.00 | *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 | |||
审计报告编号 | 天健粤审[2023]895号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03月31日 | *.00 | *.00 | *.00 | |
报表类型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00 | *.00 | * | |
资产评估情况 (广东 (略) ) | 暂未出具评估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 |||
评估机构名称 | ||||
评估报告编号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五、重要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基本情况:广东 (略) 成立于2002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蔡志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1W,企业地 (略) 黄埔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2号105,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业务为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防护性、功能性环保电镀添加剂及配套的系列钝化剂。 2、审计情况:现审计报告是以2022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正在以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填报日期是2023年3月31日,正在出具半年报。 3、评估价值:正在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完成后,将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以最终评估结论为准。 4、交易价款分两次支付。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总价款50% (略) 交易中心结算专户。完成股权过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50%交易价 (略) 交易中心结算专户。 5、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转让方承担。 6、人员安置:股权转让后不涉及人员安置。 7、保证金:1000万元。 8、审议程序:本次股权转让的预案已经湖南 (略)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续对转让标的完成审计、评估后,将由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的草案,并最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为准。 9、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 | |||
六、预公告时间 | ||||
预公告起始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 预公告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8日10:00 | |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待定 | ||
保证金(万元) | 1000.* | |||
增价幅度(万元) | 1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告知书》(在线打印)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交割单》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竞得人另行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对受让方资格条件有要求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按《网上竞价须知》约定处理。 7、竞得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简称:《网上竞价须知》)。 | |||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八、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公告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竞买须知 | 详见《网上竞价须知》 |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党政门户网,湖南衡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等 | |||
九、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联系人 | 夏东权 |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技术信息科 | 0734-*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有产权交易科 | 0734-* 0734-* | ||
(略) 数字 (略) | CA办理 | 0734-* | ||
十、相关附件 | ||||
相关附件 | 《网上竞价须知》、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7月21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公告(预公告) | ||||
公告编号: | 衡公资产字〔2023〕63号 | 标的编号: | CQJY* | |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100%股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广东 (略) 100%股权转让 | |||
产权类型: | 产权--股权类 | |||
竞价方式: | 网上竞价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广东 (略) 100%股权转让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4Y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 |||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 (略) (上市) | |||
三、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关于原则同意湖南 (略) 重大资产出售有关事项的意见 | |||
四、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广东 (略) )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 (略) | ||
类型 | (略) (法人独资)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黄埔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2号105 | |||
法定代表人 | 蔡志华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2年07月09日 | |||
营业期限 | 2002年07月09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详见《营业执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1W | |||
公司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备注 |
1 | 湖南 (略) | 100.0 | ||
主要财务指标 (广东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 |||
2022年12月31日 (审计基准日)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 | *.00 | *.00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00 | *.00 | *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 | |||
审计报告编号 | 天健粤审[2023]895号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03月31日 | *.00 | *.00 | *.00 | |
报表类型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00 | *.00 | * | |
资产评估情况 (广东 (略) ) | 暂未出具评估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 |||
评估机构名称 | ||||
评估报告编号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五、重要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基本情况:广东 (略) 成立于2002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蔡志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1W,企业地 (略) 黄埔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2号105,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业务为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防护性、功能性环保电镀添加剂及配套的系列钝化剂。 2、审计情况:现审计报告是以2022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正在以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填报日期是2023年3月31日,正在出具半年报。 3、评估价值:正在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完成后,将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以最终评估结论为准。 4、交易价款分两次支付。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总价款50% (略) 交易中心结算专户。完成股权过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50%交易价 (略) 交易中心结算专户。 5、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转让方承担。 6、人员安置:股权转让后不涉及人员安置。 7、保证金:1000万元。 8、审议程序:本次股权转让的预案已经湖南 (略)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续对转让标的完成审计、评估后,将由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的草案,并最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为准。 9、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 | |||
六、预公告时间 | ||||
预公告起始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 预公告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8日10:00 | |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待定 | ||
保证金(万元) | 1000.* | |||
增价幅度(万元) | 1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告知书》(在线打印)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交割单》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竞得人另行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对受让方资格条件有要求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按《网上竞价须知》约定处理。 7、竞得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简称:《网上竞价须知》)。 | |||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八、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公告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竞买须知 | 详见《网上竞价须知》 |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党政门户网,湖南衡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等 | |||
九、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联系人 | 夏东权 |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技术信息科 | 0734-*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有产权交易科 | 0734-* 0734-* | ||
(略) 数字 (略) | CA办理 | 0734-* | ||
十、相关附件 | ||||
相关附件 | 《网上竞价须知》、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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