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凤岗中学原校区含凤岗中心幼儿园原校区整体租赁权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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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凤岗中学原校区含凤岗中心幼儿园原校区整体租赁权拍租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0时30分, (略) 章贡区青年路36号六楼赣州拍卖中心举行租赁权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房屋

坐落

总层数

建筑

面积

(㎡)

现状

起租价

(万元/年)

竞租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原凤岗中学综合办公楼

赣州经开区凤岗镇朝阳东路55号

5

1564

空置

184.914

20

土地使用面积约:45270㎡

土地性质:

国有划拨;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2

原凤岗中学第一教学楼

3

1360

3

板房教室(12间)

1

480

4

原凤岗中学学生宿舍1

4

1832

5

原凤岗中学学生宿舍2

3

1300

6

原凤岗中学食堂

2

761

7

原凤岗中心幼儿园教学楼

4

2976

合计

10273

经营要求:

  1. 标的(含校园土地、地面建筑及附属设施等)整体招租。租赁期限为五年,起租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其中前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租金递增率为每年递增2%。
  2. 租金缴纳方式:按学年度缴纳(一学年12个月),先缴纳后使用。须在每学年(每年8月1日前)缴纳下一学年度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度6个月租金金额计算收取。
  3. 本标的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经营范围只限于中职、技工类学校办学。
  4. 本次招租标的所有项目必须符合当地招生资格、建设规划、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综治法治、城市管理等要求,履行先批后用手续,并为之进行必要的投入和管理。租赁期间不得在场地内投资建设永久固定性建筑(边界围墙加固除外),不得经营存储危险、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5. 竞得人必须守法经营,精心管理,自负盈亏,并作为责任主体搞好租赁区域内社会治理工作,独立承担环保卫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综治法治、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出租单位的履职管理和监督。
  6. 竞得人应按招租要求用于办学并积极维护租赁期间资产的完整性,防止并制止被他方侵占、蚕食出租单位资产面积;未经出租单位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等行为处理租赁资产,不得改变资产经营范围,一经查实出租单位有权免责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资产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追究承租人的相关责任。
  7. 竞得人合同正常到期终止后,禁止竞得人随意损坏其余设施设备:硬化地面、道路、水电气管网、门、窗、屋顶及墙内设施等均归出租单位所有,如违规违约的行为造成损失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 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公布的信息及登记部门登记、产权证所标注面积的为准,租金不作调整,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调整需要退租的,须无条件配合,竞得人与出租单位之间租赁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以最终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确定条款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本次拍卖限赣州经开区范围内具备中职、技工学校办学资质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方式:报名及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7时前。有意竞租者应在截止时间前,携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4、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至赣州拍卖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料费500元,不退),同时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方可获得最终竞租资格。

六、报名地址: (略) 青年路36号供销大厦六楼 周经理 *

七、竞租保证金账户(竞租保证金20万元,转账备注:凤岗中学):

户 名:赣州拍卖中心

账 号:2882 0001 0308 0002 773

开户行:赣州银行吉祥支行

赣州拍卖中心

2023年7月20日

, (略) ,赣州

受委托,定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0时30分, (略) 章贡区青年路36号六楼赣州拍卖中心举行租赁权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房屋

坐落

总层数

建筑

面积

(㎡)

现状

起租价

(万元/年)

竞租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原凤岗中学综合办公楼

赣州经开区凤岗镇朝阳东路55号

5

1564

空置

184.914

20

土地使用面积约:45270㎡

土地性质:

国有划拨;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2

原凤岗中学第一教学楼

3

1360

3

板房教室(12间)

1

480

4

原凤岗中学学生宿舍1

4

1832

5

原凤岗中学学生宿舍2

3

1300

6

原凤岗中学食堂

2

761

7

原凤岗中心幼儿园教学楼

4

2976

合计

10273

经营要求:

  1. 标的(含校园土地、地面建筑及附属设施等)整体招租。租赁期限为五年,起租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其中前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租金递增率为每年递增2%。
  2. 租金缴纳方式:按学年度缴纳(一学年12个月),先缴纳后使用。须在每学年(每年8月1日前)缴纳下一学年度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度6个月租金金额计算收取。
  3. 本标的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经营范围只限于中职、技工类学校办学。
  4. 本次招租标的所有项目必须符合当地招生资格、建设规划、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综治法治、城市管理等要求,履行先批后用手续,并为之进行必要的投入和管理。租赁期间不得在场地内投资建设永久固定性建筑(边界围墙加固除外),不得经营存储危险、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5. 竞得人必须守法经营,精心管理,自负盈亏,并作为责任主体搞好租赁区域内社会治理工作,独立承担环保卫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综治法治、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出租单位的履职管理和监督。
  6. 竞得人应按招租要求用于办学并积极维护租赁期间资产的完整性,防止并制止被他方侵占、蚕食出租单位资产面积;未经出租单位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等行为处理租赁资产,不得改变资产经营范围,一经查实出租单位有权免责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资产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追究承租人的相关责任。
  7. 竞得人合同正常到期终止后,禁止竞得人随意损坏其余设施设备:硬化地面、道路、水电气管网、门、窗、屋顶及墙内设施等均归出租单位所有,如违规违约的行为造成损失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 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公布的信息及登记部门登记、产权证所标注面积的为准,租金不作调整,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调整需要退租的,须无条件配合,竞得人与出租单位之间租赁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以最终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确定条款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本次拍卖限赣州经开区范围内具备中职、技工学校办学资质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方式:报名及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7时前。有意竞租者应在截止时间前,携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4、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至赣州拍卖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料费500元,不退),同时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方可获得最终竞租资格。

六、报名地址: (略) 青年路36号供销大厦六楼 周经理 *

七、竞租保证金账户(竞租保证金20万元,转账备注:凤岗中学):

户 名:赣州拍卖中心

账 号:2882 0001 0308 0002 773

开户行:赣州银行吉祥支行

赣州拍卖中心

2023年7月20日

, (略) ,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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