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18年第一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南县2018年第一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南县2018年第一期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资告[2018]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平南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规定,出让计划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国土资源局备案,现将平南县平南街道(原平南镇)燕迁制碱用灰岩矿1个采矿权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见下表)
编号 | 项目 名称 | 地理位置 | 开采标高 (m) | 面积(km2) | 开采方式 | 发证机关 | 矿种 | 资源储量 (万吨) | 可采资源量 (万吨) | 年采量 (万吨) | 出让年限(年) |
Pn 001 | 平南县平南街道燕 迁制碱用灰岩矿 | 平南县平南街道甘莲村 | +30~-15 | 0.057 | 露天开采 | 平南县国土资源局 | 制碱用灰岩矿 | 621.23 | 397.65 | 80 | 6 |
二、矿区范围坐标(西安80坐标)
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碱用灰岩矿矿区范围坐标
拐点 | X坐标(80) | Y坐标(80) | 拐点 | X坐标(80) | Y坐标(80) |
1 | *.55 | *.23 | 3 | *.13 | *.28 |
2 | *.71 | *.29 | 4 | *.63 | *.28 |
开采标高:+30m至-15m; | |||||
矿区范围面积:0.05659km2 |
三、出让条件
(一)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碱用灰岩矿
1. 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碱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期限为6年(包括基建期1.3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权许可证之日起算。
2.挂牌起始价:569万元。
3.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4.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二)成交价款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等,相关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费。
四、出让方式
采矿权出让方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并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采矿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人申请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制碱、轻钙或纳米碳酸钙的企业;
(二)自然人申请的,必须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碱、轻钙或纳米碳酸钙企业预先核准登记;
(三)竞买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 (略) 注册资金270万元以上,银行现金存款证明不低于569万元人民币,并出具相关银行证明。
(五)如竞买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竞买同时公告的多宗采矿权时,其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应不低于拟竞买的多宗采矿权起始价的总和。
(六)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七)不接受登记采矿权需要军事部门出具调查意见的企业竞买。
六、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挂牌公告期限:2018年 4 月 27日至2018年 5 月 28 日。
(二)挂牌报价期限:2018年5月 29日至2018年 6月14(节假日除外)。
(三)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12日18:00时。
(四)挂牌文件取得时间:申请人可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6月12日工作时间内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交通局一楼),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提出申请。挂牌文件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出让申购表;
(5)竞买报价单;
(五)竞买人资格审查和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7 时00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
(六)挂牌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 6月 14日 16 时00分。
七、挂牌及报价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3)。
八、竞买人资格审查
出让人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出具资格审查证明。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凭资格审查证明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报价。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得人办理该矿采矿许可登记手续时,应具备的要件:
1.该矿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由平南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并通过评审,由平南县国土资源局移交给竞得人,相关费用已由平南县国土资源局承担。
2.评审通过的该矿《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及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由竞得人办理和提供,相关费用自理。
3.竞得人应一次性交清采矿权价款;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规定缴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
4.自然人申请的,在办理采矿权登记前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二)竞得人办理该矿采矿许可登记手续后,达到开采条件的有关要件及事宜等,由竞得人办理:
1.该矿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等其他要件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2.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矿区道路和“三废”处理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3.竞得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三)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较低,资源储量稳定性较差,出让的制碱用灰岩矿石资源量为332+333不对受让方作任何承诺,采矿过程中原矿石储量若发生变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储量核实地质报告中的制碱用灰岩矿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平南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四)采矿权出让后,因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限制采矿的,或不可预测的因素和不可抗力影响导致不能采矿的,风险由竞得人自己承担。
(五)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自行判断并承担投资风险全部责任。
(六)办理采矿许可证后因与乡、村产生纠纷和土地、荒山承包等问题造成不能开采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另行发布变更公告。
(八)竞买人要熟悉《平南县2018年第一期Pn001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碱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竞买须知》等平南县2018第一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十、特别约定
(一)该宗采矿权出让成功后,在批准划定矿区范围有效期内(有效期为1年),竞得人要及时完善采矿权登记相关材料,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手续。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要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矿山建设并竣工投产,矿山达产并正常生产1年后,采矿权才能够转让。但不得分割转让。
(二)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后,在动工建设之前,必须取得出让矿区范围内用地手续。
(三)竞得人只能开采本次出让的允许开采范围内的矿种,采矿权出让期满采矿权自行终止。在服务年限内,出让矿区可采储量已采完的,采矿权人要自行申请采矿权终止。采矿权终止后,另行拟定矿山环境治理协议。采矿权人应履行相应的矿山环境治理、土地复垦以及关闭义务,并自行拆除设施退出场地。
(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通过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修建环保型钢架结构全封闭破碎厂房,使整个矿石破碎筛分加工生产线布置在采用钢结构全封闭室内,安装自动化先进水洗碎石设备和除尘设施,建成一条生产湿式水洗,零粉尘、无污染零排放的先进碎石生产线,打造成为砂石露天开采、生态保护和绿色矿山的标杆。
(五)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因所涉及的土地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固定设施、输电线、道路及相关权属的处置、补偿、拆迁等问题,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需要到当地人民政府充分了解清楚,对采矿权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在当地政府协调下自行解决,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切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该矿的开发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竞得人成为采矿权人后,在开采、加工、运输方面应当按照相关设计、方案及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作业,切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矿产开发利用客观存在若干风险,竞买意向人必须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谨慎评估投资风险,竞买意向人在报名时,必须对上述事项作出书面承诺承担风险。
十一、成交确认与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到平南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一)竞得人不按规定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并不按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不履行《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义务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和缴纳价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三)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必须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限支付采矿权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应缴交采矿权价款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缴纳超过3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四)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批准划定矿区范围有效期内(有效期为1年),完善采矿权登记相关材料,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手续。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该矿采矿权。
十三、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要求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有意竞买者可在挂牌报名截止日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材料。报名时需按规定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本公告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资格审查证明。
(二)参加本次竞买的申请人一律实行“廉政准入”制,即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材料,方可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申请书(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四)挂牌出让申购表(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五)竞买报价单(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七)银行存款证明。
(八)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所有提交的材料及 “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有效公章。提交的原件需审验,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份。
十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采矿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填报报价单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二)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如竞买人不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可抵充采矿权价款。如竞买人未竞得者,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五、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467
十六、其他相关事项
联 系 人: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电话:0775- *
平南县国土资源矿管股电话:
0775- *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平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平南县2018年第一期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资告[2018]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平南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规定,出让计划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国土资源局备案,现将平南县平南街道(原平南镇)燕迁制碱用灰岩矿1个采矿权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见下表)
编号 | 项目 名称 | 地理位置 | 开采标高 (m) | 面积(km2) | 开采方式 | 发证机关 | 矿种 | 资源储量 (万吨) | 可采资源量 (万吨) | 年采量 (万吨) | 出让年限(年) |
Pn 001 | 平南县平南街道燕 迁制碱用灰岩矿 | 平南县平南街道甘莲村 | +30~-15 | 0.057 | 露天开采 | 平南县国土资源局 | 制碱用灰岩矿 | 621.23 | 397.65 | 80 | 6 |
二、矿区范围坐标(西安80坐标)
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碱用灰岩矿矿区范围坐标
拐点 | X坐标(80) | Y坐标(80) | 拐点 | X坐标(80) | Y坐标(80) |
1 | *.55 | *.23 | 3 | *.13 | *.28 |
2 | *.71 | *.29 | 4 | *.63 | *.28 |
开采标高:+30m至-15m; | |||||
矿区范围面积:0.05659km2 |
三、出让条件
(一)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碱用灰岩矿
1. 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碱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期限为6年(包括基建期1.3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权许可证之日起算。
2.挂牌起始价:569万元。
3.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4.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二)成交价款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等,相关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费。
四、出让方式
采矿权出让方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并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采矿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人申请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制碱、轻钙或纳米碳酸钙的企业;
(二)自然人申请的,必须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碱、轻钙或纳米碳酸钙企业预先核准登记;
(三)竞买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 (略) 注册资金270万元以上,银行现金存款证明不低于569万元人民币,并出具相关银行证明。
(五)如竞买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竞买同时公告的多宗采矿权时,其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应不低于拟竞买的多宗采矿权起始价的总和。
(六)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七)不接受登记采矿权需要军事部门出具调查意见的企业竞买。
六、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挂牌公告期限:2018年 4 月 27日至2018年 5 月 28 日。
(二)挂牌报价期限:2018年5月 29日至2018年 6月14(节假日除外)。
(三)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12日18:00时。
(四)挂牌文件取得时间:申请人可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6月12日工作时间内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交通局一楼),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提出申请。挂牌文件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出让申购表;
(5)竞买报价单;
(五)竞买人资格审查和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7 时00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
(六)挂牌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 6月 14日 16 时00分。
七、挂牌及报价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3)。
八、竞买人资格审查
出让人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出具资格审查证明。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凭资格审查证明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报价。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得人办理该矿采矿许可登记手续时,应具备的要件:
1.该矿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由平南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并通过评审,由平南县国土资源局移交给竞得人,相关费用已由平南县国土资源局承担。
2.评审通过的该矿《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及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由竞得人办理和提供,相关费用自理。
3.竞得人应一次性交清采矿权价款;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规定缴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
4.自然人申请的,在办理采矿权登记前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二)竞得人办理该矿采矿许可登记手续后,达到开采条件的有关要件及事宜等,由竞得人办理:
1.该矿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等其他要件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2.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矿区道路和“三废”处理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3.竞得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三)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较低,资源储量稳定性较差,出让的制碱用灰岩矿石资源量为332+333不对受让方作任何承诺,采矿过程中原矿石储量若发生变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储量核实地质报告中的制碱用灰岩矿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平南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四)采矿权出让后,因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限制采矿的,或不可预测的因素和不可抗力影响导致不能采矿的,风险由竞得人自己承担。
(五)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自行判断并承担投资风险全部责任。
(六)办理采矿许可证后因与乡、村产生纠纷和土地、荒山承包等问题造成不能开采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另行发布变更公告。
(八)竞买人要熟悉《平南县2018年第一期Pn001平南县平南街道燕迁制碱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竞买须知》等平南县2018第一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十、特别约定
(一)该宗采矿权出让成功后,在批准划定矿区范围有效期内(有效期为1年),竞得人要及时完善采矿权登记相关材料,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手续。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要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矿山建设并竣工投产,矿山达产并正常生产1年后,采矿权才能够转让。但不得分割转让。
(二)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后,在动工建设之前,必须取得出让矿区范围内用地手续。
(三)竞得人只能开采本次出让的允许开采范围内的矿种,采矿权出让期满采矿权自行终止。在服务年限内,出让矿区可采储量已采完的,采矿权人要自行申请采矿权终止。采矿权终止后,另行拟定矿山环境治理协议。采矿权人应履行相应的矿山环境治理、土地复垦以及关闭义务,并自行拆除设施退出场地。
(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通过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修建环保型钢架结构全封闭破碎厂房,使整个矿石破碎筛分加工生产线布置在采用钢结构全封闭室内,安装自动化先进水洗碎石设备和除尘设施,建成一条生产湿式水洗,零粉尘、无污染零排放的先进碎石生产线,打造成为砂石露天开采、生态保护和绿色矿山的标杆。
(五)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因所涉及的土地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固定设施、输电线、道路及相关权属的处置、补偿、拆迁等问题,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需要到当地人民政府充分了解清楚,对采矿权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在当地政府协调下自行解决,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切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该矿的开发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竞得人成为采矿权人后,在开采、加工、运输方面应当按照相关设计、方案及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作业,切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矿产开发利用客观存在若干风险,竞买意向人必须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谨慎评估投资风险,竞买意向人在报名时,必须对上述事项作出书面承诺承担风险。
十一、成交确认与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到平南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一)竞得人不按规定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并不按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不履行《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义务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和缴纳价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三)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必须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限支付采矿权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应缴交采矿权价款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缴纳超过3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四)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批准划定矿区范围有效期内(有效期为1年),完善采矿权登记相关材料,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手续。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该矿采矿权。
十三、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要求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有意竞买者可在挂牌报名截止日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材料。报名时需按规定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本公告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资格审查证明。
(二)参加本次竞买的申请人一律实行“廉政准入”制,即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材料,方可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申请书(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四)挂牌出让申购表(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五)竞买报价单(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七)银行存款证明。
(八)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所有提交的材料及 “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有效公章。提交的原件需审验,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份。
十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采矿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填报报价单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二)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如竞买人不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可抵充采矿权价款。如竞买人未竞得者,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五、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467
十六、其他相关事项
联 系 人: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电话:0775- *
平南县国土资源矿管股电话:
0775- *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平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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