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正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及江西正品坊山茶油有限公司持有的办公及其它设备等资产联合转让
宜丰县正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及江西正品坊山茶油有限公司持有的办公及其它设备等资产联合转让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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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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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3ZC00129 | 监测编号 | GR2023JX* |
标的名称 | 宜丰县正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及江西正品坊山茶油有限公司持有的办公及其它设备等资产联合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2005.* |
挂牌日期 | 2023-07-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17 |
资产概述 | (1)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主要包括茶籽冷榨及浓香油车间、茶籽车间、办公楼、食堂及宿舍楼、围墙、道路及晒厂、厂房改造工程装饰项目及消防工程等,50亩内外共计38项(2)土地座落 (略) 镇何家村竹丛组、光华大道东侧,面积33333.33㎡。(3)办公及其它设备主要包括实验室设备、办公设备、厨房用设备等,共计99项。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无 | 地址 | (略) 工业园内江西 (略) 厂区内 |
建筑面积 | 33333.33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经度 | 纬度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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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江西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工业园小区 | ||
法定代表人 | 黄永根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368UREX4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股东决定 | |||
转让方名称 | 宜丰县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宜丰县工业园(石市工业小区)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一帆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67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股东决定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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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7-20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变更过户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交付时状态进行转让。涉及转让标的资产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 (略) 出具的赣余金评报字[2022]第094号资产评估报告。2.受让方须整体受让本次标的资产。3.本次转让标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4.标的资产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5.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6. (略) 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 (略) 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7.宜丰县 (略) 委托江西 (略) 办理其持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转让所有事宜,因此,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事宜包括合同签订、资金结算、相关法律文件签署等由江西 (略) 办理。8.因本次转让土地和房屋建筑物转让方尚未取得相关权证,受《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本次转让可能出现无法将相关产权证办理至受让方的风险。在本次标的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产权证,如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省产交所出具凭证后六个月内未办理成功,则本次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动解除,本次交易终止,交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在解除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产交所将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及保证金均无息退还至受让方。9.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后期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到现场踏勘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10.受让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挂牌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转让 (略) 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6个月内配合受让方办理权证手续。转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清场按交付时标的资产现状与受让方进行移交,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管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权证期间,转让方应配合缴纳应承担的税费和提供必需的材料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标的资产权属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358 开户行:上饶银行南昌分行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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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女士、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079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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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章程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内部决策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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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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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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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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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3ZC00129 | 监测编号 | GR2023JX* |
标的名称 | 宜丰县正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及江西正品坊山茶油有限公司持有的办公及其它设备等资产联合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2005.* |
挂牌日期 | 2023-07-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17 |
资产概述 | (1)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主要包括茶籽冷榨及浓香油车间、茶籽车间、办公楼、食堂及宿舍楼、围墙、道路及晒厂、厂房改造工程装饰项目及消防工程等,50亩内外共计38项(2)土地座落 (略) 镇何家村竹丛组、光华大道东侧,面积33333.33㎡。(3)办公及其它设备主要包括实验室设备、办公设备、厨房用设备等,共计99项。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无 | 地址 | (略) 工业园内江西 (略) 厂区内 |
建筑面积 | 33333.33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经度 | 纬度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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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江西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工业园小区 | ||
法定代表人 | 黄永根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368UREX4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股东决定 | |||
转让方名称 | 宜丰县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宜丰县工业园(石市工业小区)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一帆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67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股东决定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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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7-20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变更过户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交付时状态进行转让。涉及转让标的资产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 (略) 出具的赣余金评报字[2022]第094号资产评估报告。2.受让方须整体受让本次标的资产。3.本次转让标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4.标的资产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5.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6. (略) 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 (略) 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7.宜丰县 (略) 委托江西 (略) 办理其持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转让所有事宜,因此,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事宜包括合同签订、资金结算、相关法律文件签署等由江西 (略) 办理。8.因本次转让土地和房屋建筑物转让方尚未取得相关权证,受《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本次转让可能出现无法将相关产权证办理至受让方的风险。在本次标的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产权证,如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省产交所出具凭证后六个月内未办理成功,则本次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动解除,本次交易终止,交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在解除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产交所将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及保证金均无息退还至受让方。9.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后期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到现场踏勘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10.受让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挂牌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转让 (略) 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6个月内配合受让方办理权证手续。转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清场按交付时标的资产现状与受让方进行移交,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管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权证期间,转让方应配合缴纳应承担的税费和提供必需的材料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标的资产权属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358 开户行:上饶银行南昌分行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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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女士、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079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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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章程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内部决策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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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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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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