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康龙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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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康龙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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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南康龙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792.220604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比例: 10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406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3-7-21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2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或以低于本项目转让底价的价格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受让方未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7)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已知悉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现状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认可并接受标的企业目前的资产现状和项目现状。本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接受标的企业目前现状,承诺并认可标的企业签订的原有协议,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承诺自身已符合作为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的受让方所应当符合的全部条件,包括不限于具有合法存续(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支付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3)本方已自行对照并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因本方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让成功后无法办理工商变更及土地权属过户,导致本次交易失败,本方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向本方追偿。(4)本次转让股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本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5)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应交税费账面余额为2006年挂账至今,以及标的企业自1996年获得土地证以来从未缴纳过土地使用税费,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标的企业因长期欠缴税款造成的行政处罚及滞纳金,该等金额须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406万元,其中:(1)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2)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414.*万元债权、 (略) 中国华信 (略) 的377.7万元债权合计转让底价为405.9999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标的企业股权部分的溢价。 2、标的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共1宗,位于东红农场铺仔水库西侧,不动产权证号为“海国用(96)字第2340号”,宗地使用权面积为16,683.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制药厂用地,为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使用期限至2064年10月12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土地使用权已被查封。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存在未决诉讼涉诉债务,详见评估报告。 4、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尚未取得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按测量数据确认面积,将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可能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建筑面积不一致,应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建筑面积为准。 5、2006年标的企业因药剂生产所必需的GMP证书到期,已无法实施药剂生产。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原申请的药品药号,均已过有效期。 6、标的企业应交税费账面余额为2006年挂账至今,其中2002年11月至2006年8月累计欠缴税额621,127.81元;另外,标的企业自1996年获得土地证以来从未缴纳过土地使用税费,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因此,标的公司存在或有负债,即长期欠缴税款造成的行政处罚及滞纳金,该等金额须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7、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6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05Y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1)
营业收入(上年度): 0 利润总额(上年度): -9.88 净利润(上年度): -9.88
资产总额(上年度): 79.34 负债总额(上年度): 1,364.7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1,285.44
审计机构: 北京宁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2-10-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0 净利润: 0
资产总额: 79.34 负债总额: 1,364.7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85.44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略)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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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南康龙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792.220604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比例: 10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406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3-7-21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2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或以低于本项目转让底价的价格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受让方未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7)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已知悉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现状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认可并接受标的企业目前的资产现状和项目现状。本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接受标的企业目前现状,承诺并认可标的企业签订的原有协议,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承诺自身已符合作为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的受让方所应当符合的全部条件,包括不限于具有合法存续(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支付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3)本方已自行对照并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因本方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让成功后无法办理工商变更及土地权属过户,导致本次交易失败,本方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向本方追偿。(4)本次转让股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本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5)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应交税费账面余额为2006年挂账至今,以及标的企业自1996年获得土地证以来从未缴纳过土地使用税费,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标的企业因长期欠缴税款造成的行政处罚及滞纳金,该等金额须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406万元,其中:(1)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2)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414.*万元债权、 (略) 中国华信 (略) 的377.7万元债权合计转让底价为405.9999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标的企业股权部分的溢价。 2、标的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共1宗,位于东红农场铺仔水库西侧,不动产权证号为“海国用(96)字第2340号”,宗地使用权面积为16,683.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制药厂用地,为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使用期限至2064年10月12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土地使用权已被查封。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存在未决诉讼涉诉债务,详见评估报告。 4、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尚未取得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按测量数据确认面积,将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可能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建筑面积不一致,应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建筑面积为准。 5、2006年标的企业因药剂生产所必需的GMP证书到期,已无法实施药剂生产。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原申请的药品药号,均已过有效期。 6、标的企业应交税费账面余额为2006年挂账至今,其中2002年11月至2006年8月累计欠缴税额621,127.81元;另外,标的企业自1996年获得土地证以来从未缴纳过土地使用税费,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因此,标的公司存在或有负债,即长期欠缴税款造成的行政处罚及滞纳金,该等金额须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7、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6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05Y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1)
营业收入(上年度): 0 利润总额(上年度): -9.88 净利润(上年度): -9.88
资产总额(上年度): 79.34 负债总额(上年度): 1,364.7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1,285.44
审计机构: 北京宁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2-10-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0 净利润: 0
资产总额: 79.34 负债总额: 1,364.7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85.44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略)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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