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南院超市招租年租金底价:360000元/年,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南院超市招租年租金底价:360000元/年,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 (略) (略) 招租(年租金底价:*元/年,租期:3年) |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25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07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13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飞驰房地产土地 (略) | |||||||||||||||||||||||||||||||||||||||||||||
租金底价(元)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1、本次出租 (略) 青山区科学路3号 (略) (略) ,租期3年,挂牌价为1年的租金底价。标的处于闲置状态,公告涉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公告披露的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房屋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4、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后续年度租金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注 (略) 企业法人(要求公司名称必须包含“超市”二字)或 (略) 授权经营书 (略) 经历的自然人。 2、企业法人报名时须在系统内上传: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加盖公章; 自然人报名时须在系统内上传: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书复印件、③ (略) 的合同扫描件、④《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形成竞争保障师生权益, (略) 校 (略) 的商户或现有 (略) 不允许参与本项目。 | |
标的交割 |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之日起 15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上传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2、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收到内蒙古产权 (略) 发出的交款信息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内蒙古产权 (略) 指定账户。内蒙古产权 (略) 在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年租金之日起 15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手续。 4、该标的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出租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同时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不再通过中心结算。如考核不合格,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5、房屋移交前承租方需将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承租方不得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因经营引起的安全等一切问题和风险,由承租方承担责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后,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7、承租方在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增改营业布局和主营范围,变更须经过出租方同意。 8、对承租房屋的使用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租方的签约主体不能发生转移和另行委托,严禁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包,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0、承租方不得经营食堂类小作坊的食品加工,不得经营烟酒、电器等项目,不得经营现场加工制作各种食品、饮料等活动。 11、承 (略) 装修、整体布局方面注重消防安全,承租方自行办理二次装修的消防许可、验收手续,消防安全引发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12、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3、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4、水、电、物业、取暖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5、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暖)等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16、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7、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项目公告期间,提前电话预约勘验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7-25 00:00:00 至 2023-08-07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3-08-07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一次性 | 增价幅度(元) | 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7-25 00:00:00-2023-08-0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 (略) (略) 招租(年租金底价:*元/年,租期:3年) |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25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07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13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飞驰房地产土地 (略) | |||||||||||||||||||||||||||||||||||||||||||||
租金底价(元)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1、本次出租 (略) 青山区科学路3号 (略) (略) ,租期3年,挂牌价为1年的租金底价。标的处于闲置状态,公告涉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公告披露的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房屋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4、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后续年度租金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注 (略) 企业法人(要求公司名称必须包含“超市”二字)或 (略) 授权经营书 (略) 经历的自然人。 2、企业法人报名时须在系统内上传: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加盖公章; 自然人报名时须在系统内上传: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书复印件、③ (略) 的合同扫描件、④《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形成竞争保障师生权益, (略) 校 (略) 的商户或现有 (略) 不允许参与本项目。 | |
标的交割 |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之日起 15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上传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2、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收到内蒙古产权 (略) 发出的交款信息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内蒙古产权 (略) 指定账户。内蒙古产权 (略) 在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年租金之日起 15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手续。 4、该标的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出租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同时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不再通过中心结算。如考核不合格,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5、房屋移交前承租方需将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承租方不得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因经营引起的安全等一切问题和风险,由承租方承担责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后,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7、承租方在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增改营业布局和主营范围,变更须经过出租方同意。 8、对承租房屋的使用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租方的签约主体不能发生转移和另行委托,严禁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包,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0、承租方不得经营食堂类小作坊的食品加工,不得经营烟酒、电器等项目,不得经营现场加工制作各种食品、饮料等活动。 11、承 (略) 装修、整体布局方面注重消防安全,承租方自行办理二次装修的消防许可、验收手续,消防安全引发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12、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3、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4、水、电、物业、取暖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5、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暖)等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16、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7、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项目公告期间,提前电话预约勘验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7-25 00:00:00 至 2023-08-07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3-08-07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一次性 | 增价幅度(元) | 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7-25 00:00:00-2023-08-0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
其 他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