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塔、浓缩式污泥脱水机等1084项废旧资产转让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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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塔、浓缩式污泥脱水机等1084项废旧资产转让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吸收塔、浓缩式污泥脱水机等1084项废旧资产转让(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略) ) 项目编号 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7-26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8-01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价格(元)
1 吸收塔、浓缩式污泥脱水机等1084项废旧资产 以实地勘验为准 1 *.00
合计 *.00
存放地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略)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2-09-30
评估机构 北京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略)

联系人:连瑞霞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

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

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1084项报废资产状况,均以现场勘验为准,提货时以转让方提供的资产清单进行据实交接,如实际交接资产数量少

于参考明细清单中披露数量,中心退还受让方多交纳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退款金额计算公式=不足部分资产的评估平均单价x

(1+增值率)。 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100%。 退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还的交易价款x公告披露的交

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

况,做好拍照、录像等记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2、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

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记录,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连瑞霞*。 进入机场

需提前1天办理临时控制区证件,集中勘验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办理证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面在同一界面)、电子版1寸或2寸白底免冠照片,资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请勘验人员提前与勘验联系人预约,勘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4、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及资产实际情况开具发票。

5、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仅就转

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内容或废旧电子设备回收内容或再生资源回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

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对明细清单进行书面确认(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

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起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

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

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

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

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

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

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

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完毕后提交

《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至中心。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

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

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

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且收到全部交易服务费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

出具交易凭证。

6、如标的涉及拆除,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拆除、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

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

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7-26 09:00:00 至 2023-08-01 23:59:59
报名手续

参考明细.xlsx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金额42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8-01 23:59:59,按系统提示交纳。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

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

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

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

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

金后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

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处置方法:

(1)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

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受让方保证金在中心收到转、受双方签署的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无息原渠道

退还。如受让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扣除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5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7-26 09:00:00-2023-08-03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连瑞霞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翠柳路3号
技术支持 艾伦*
其 他 项目负责人白雯羽*
项目名称 吸收塔、浓缩式污泥脱水机等1084项废旧资产转让(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略) ) 项目编号 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7-26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8-01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价格(元)
1 吸收塔、浓缩式污泥脱水机等1084项废旧资产 以实地勘验为准 1 *.00
合计 *.00
存放地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略)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2-09-30
评估机构 北京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略)

联系人:连瑞霞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

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

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1084项报废资产状况,均以现场勘验为准,提货时以转让方提供的资产清单进行据实交接,如实际交接资产数量少

于参考明细清单中披露数量,中心退还受让方多交纳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退款金额计算公式=不足部分资产的评估平均单价x

(1+增值率)。 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100%。 退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还的交易价款x公告披露的交

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

况,做好拍照、录像等记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2、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

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记录,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连瑞霞*。 进入机场

需提前1天办理临时控制区证件,集中勘验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办理证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面在同一界面)、电子版1寸或2寸白底免冠照片,资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请勘验人员提前与勘验联系人预约,勘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4、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及资产实际情况开具发票。

5、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仅就转

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内容或废旧电子设备回收内容或再生资源回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

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对明细清单进行书面确认(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

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起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

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

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

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

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

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

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

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完毕后提交

《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至中心。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

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

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

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且收到全部交易服务费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

出具交易凭证。

6、如标的涉及拆除,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拆除、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

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

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7-26 09:00:00 至 2023-08-01 23:59:59
报名手续

参考明细.xlsx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金额42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8-01 23:59:59,按系统提示交纳。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

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

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

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

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

金后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

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处置方法:

(1)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

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受让方保证金在中心收到转、受双方签署的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无息原渠道

退还。如受让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扣除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5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7-26 09:00:00-2023-08-03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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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连瑞霞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翠柳路3号
技术支持 艾伦*
其 他 项目负责人白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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