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食堂楼负一层4室仓库租赁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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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食堂楼负一层4室仓库租赁交易公告

黑龙江 (略) 食堂楼负一层4仓库挂牌租赁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土地地址

出租面积(平方米)

年评估价值 (万元)

租期(年)

年租金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名称

地址

标的1

黑龙江 (略) 食堂楼负一层4室仓库

(略) 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食堂楼负一层4室

22.25平方米

0.5

1

0.5

0.15

0.5

0.1

注:意向受让方将保 (略) 交易中心网络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受让方银行卡转账,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黑龙江 (略)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  (略) 长办公会 会议决策批准,已经 财政局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双力资产评估房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双力评字[2023]D0013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7月12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0.5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承租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承租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报名申请。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16时00分)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中下载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台”,选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16时00分。

(二)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8月23日9时至2023年8月25日9时。

(三)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3年8月25日9:30时。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2023年8月22日16时(报名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书》——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

意向竞买人应在2023年8月22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选择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达黑龙江 (略) 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黑龙江 (略) 指定账户后,竞买保证金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对意向竞得人(或承租人)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有相关从业经验和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

2、承租人负责商铺经营的基本设备,不准改变商铺的建筑结构。终止合同后,商铺内的商品及添置的附属设备(包括室内装修)等,承租人自行处理,*方概不负责。

3、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卫健及教育部门对学校商铺经营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在承租期内,任何有关商铺的治安、卫生、防疫和消防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均由承租人负责,*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协助。

4、承租人负责做好*方指定的商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秉承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理念,服从和遵守学校作息时间。

5、承租人兑店, (略) 同意,签订兑店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取消租赁资格,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需按要求办理有关营业许可后方可经营,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7、商铺员工的聘用和辞退由承租人负责,工作人员需要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证上岗,培训、体检、办证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商铺经营的所有商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有安全隐患的商品。经营的商品必须有检验合格和卫生许可证。

9、承租人经营项目相互间不得重复和冲突,经 (略) 后勤管理中心指导;

10、本商铺是为学生调换口味和基础服务使用,不得暴利经营;

11、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卫健、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有 (略) 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在承包期内,任何有关经营方面的食品、治安、卫生、防疫和消防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均由承租人负责。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承租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承租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承租人:

1.意向承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承租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 承租人负责承担。

(六) 黑龙江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邸伟

联系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黑龙江 (略) 食堂楼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于帅

联系电话:0469-*

(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

客服1:0451-* 客服2:0451-*

业务咨询电话:045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技术支持电话:045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附件:

黑龙江 (略) 食堂楼负一层4仓库挂牌租赁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土地地址

出租面积(平方米)

年评估价值 (万元)

租期(年)

年租金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名称

地址

标的1

黑龙江 (略) 食堂楼负一层4室仓库

(略) 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食堂楼负一层4室

22.25平方米

0.5

1

0.5

0.15

0.5

0.1

注:意向受让方将保 (略) 交易中心网络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受让方银行卡转账,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黑龙江 (略)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  (略) 长办公会 会议决策批准,已经 财政局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双力资产评估房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双力评字[2023]D0013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7月12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0.5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承租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承租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报名申请。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16时00分)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中下载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台”,选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16时00分。

(二)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8月23日9时至2023年8月25日9时。

(三)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3年8月25日9:30时。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2023年8月22日16时(报名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书》——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

意向竞买人应在2023年8月22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选择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达黑龙江 (略) 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黑龙江 (略) 指定账户后,竞买保证金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对意向竞得人(或承租人)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有相关从业经验和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

2、承租人负责商铺经营的基本设备,不准改变商铺的建筑结构。终止合同后,商铺内的商品及添置的附属设备(包括室内装修)等,承租人自行处理,*方概不负责。

3、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卫健及教育部门对学校商铺经营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在承租期内,任何有关商铺的治安、卫生、防疫和消防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均由承租人负责,*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协助。

4、承租人负责做好*方指定的商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秉承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理念,服从和遵守学校作息时间。

5、承租人兑店, (略) 同意,签订兑店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取消租赁资格,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需按要求办理有关营业许可后方可经营,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7、商铺员工的聘用和辞退由承租人负责,工作人员需要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证上岗,培训、体检、办证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商铺经营的所有商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有安全隐患的商品。经营的商品必须有检验合格和卫生许可证。

9、承租人经营项目相互间不得重复和冲突,经 (略) 后勤管理中心指导;

10、本商铺是为学生调换口味和基础服务使用,不得暴利经营;

11、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卫健、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有 (略) 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在承包期内,任何有关经营方面的食品、治安、卫生、防疫和消防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均由承租人负责。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承租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承租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承租人:

1.意向承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承租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 承租人负责承担。

(六) 黑龙江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邸伟

联系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黑龙江 (略) 食堂楼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于帅

联系电话:0469-*

(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

客服1:0451-* 客服2:0451-*

业务咨询电话:045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技术支持电话:045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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