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红荔路银盛大厦三楼北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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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红荔路银盛大厦三楼北物业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福田区红荔路银盛大厦三楼北306-309物业
起始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银盛大厦三楼北306-309
装修情况 简装 面积/数量 142.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年 免租期 1月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90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3834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由联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及预交租金。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后的余额部分转为预交租金。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征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3、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
4、不得为从事宗教信仰类型文化传播的企业、社团等;
5、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6、物业管理目 (略) 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纳;
7、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同时预交1个月租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 (略) 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纳。 水费 按实际情况结算
电费 按实际情况结算 其他 物业管 (略) 进行管理,停车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纳。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管理费等行为,不存在逾期不肯搬走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提供承诺函)。
3、除原租户外,意向承租方须从事与青少年宣传服务相关且法律法规允许的健康向上的业务,且与出租方提供的诚信黑名单上的原租户没有关联关系,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与联交所签订的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港、澳、台和境外企业、组织提交的资料应按照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所提交材料为外文的,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材料解释应以中文为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38,34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联系人 杨先生;王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 (略) 1-银盛大厦三楼北306-309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1.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5、承租方装修、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标准或出租方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7、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福田区红荔路银盛大厦三楼北306-309物业
起始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银盛大厦三楼北306-309
装修情况 简装 面积/数量 142.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年 免租期 1月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90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3834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由联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及预交租金。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后的余额部分转为预交租金。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征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3、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
4、不得为从事宗教信仰类型文化传播的企业、社团等;
5、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6、物业管理目 (略) 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纳;
7、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同时预交1个月租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 (略) 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纳。 水费 按实际情况结算
电费 按实际情况结算 其他 物业管 (略) 进行管理,停车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纳。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管理费等行为,不存在逾期不肯搬走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提供承诺函)。
3、除原租户外,意向承租方须从事与青少年宣传服务相关且法律法规允许的健康向上的业务,且与出租方提供的诚信黑名单上的原租户没有关联关系,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与联交所签订的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港、澳、台和境外企业、组织提交的资料应按照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所提交材料为外文的,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材料解释应以中文为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38,34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联系人 杨先生;王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 (略) 1-银盛大厦三楼北306-309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1.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5、承租方装修、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标准或出租方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7、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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