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
关于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晋(2018)万荣县不动产权第*号,登记日期:2018年11月12日,房屋建筑面积:145.24㎡,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出让。
特别提醒:现该不动产一层出租,租赁期限到2024年4月4日,租金29000元一年,租金已付清;二层由被执行人及其共有人、家人居住。本院按现状拍卖,本院负责清场,买受人尾款付清之日起60日内清场。
二、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7月27日10时至2023年7月28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起拍价*元,保证金72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如下:是否限购自行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 (略) 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15,下午13:00-16:45,节假日除外)。
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江苏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与看样等工作,该公司提 (略) 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七、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8月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吴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 (略) 范围内的买受人 (略) 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可刷卡)。
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増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 (略) 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 (略) 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咨询电话:0512-*(仅限工作时间接听,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江苏 (略) 咨询电话400-*转6。
联系地址: (略) 吴中区石湖东路102号;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吴 (略)
二Ο二三年七月四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namespace> | ||
? 拍品名称 |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 | |
权利来源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登记簿查询回执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王**,杨**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商业服务 2、出让 |
? | 租赁情况 | 有 |
? | ?钥?? 匙 | 无 |
? | ?? 配套情况 | 有无拖欠物业费、电费、水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 |
权利限制情况 | 1、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财产: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晋(2018)万荣县不动产权第*号,登记日期:2018年11月12日,房屋建筑面积:145.24㎡,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出让。 特别提醒:现该不动产一层出租,租赁期限到2024年4月4日,租金29000元一年,租金已付清;二层由被执行人及其共有人、家人居住。本院按现状拍卖,本院负责清场,买受人尾款付清之日起60日内清场。 ?2.税费负担情况;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所需税费。(卖售方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 (略) 主张退还应由卖受方承担的部分。需在拿到过户裁定书15天内将退税 (略) ,否则不予退还垫付的税费。) ????3.瑕疵说明:不详 |
关于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晋(2018)万荣县不动产权第*号,登记日期:2018年11月12日,房屋建筑面积:145.24㎡,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出让。
特别提醒:现该不动产一层出租,租赁期限到2024年4月4日,租金29000元一年,租金已付清;二层由被执行人及其共有人、家人居住。本院按现状拍卖,本院负责清场,买受人尾款付清之日起60日内清场。
二、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7月27日10时至2023年7月28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起拍价*元,保证金72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如下:是否限购自行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 (略) 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15,下午13:00-16:45,节假日除外)。
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江苏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与看样等工作,该公司提 (略) 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七、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8月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吴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 (略) 范围内的买受人 (略) 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可刷卡)。
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増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 (略) 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 (略) 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咨询电话:0512-*(仅限工作时间接听,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江苏 (略) 咨询电话400-*转6。
联系地址: (略) 吴中区石湖东路102号;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吴 (略)
二Ο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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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品名称 |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 | |
权利来源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登记簿查询回执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王**,杨**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商业服务 2、出让 |
? | 租赁情况 | 有 |
? | ?钥?? 匙 | 无 |
? | ?? 配套情况 | 有无拖欠物业费、电费、水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 |
权利限制情况 | 1、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财产: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城宝鼎南路西侧光大福溢苑北区2幢1-2层15号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晋(2018)万荣县不动产权第*号,登记日期:2018年11月12日,房屋建筑面积:145.24㎡,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出让。 特别提醒:现该不动产一层出租,租赁期限到2024年4月4日,租金29000元一年,租金已付清;二层由被执行人及其共有人、家人居住。本院按现状拍卖,本院负责清场,买受人尾款付清之日起60日内清场。 ?2.税费负担情况;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所需税费。(卖售方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 (略) 主张退还应由卖受方承担的部分。需在拿到过户裁定书15天内将退税 (略) ,否则不予退还垫付的税费。) ????3.瑕疵说明: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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