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临街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临街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临街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SJ-2023-*-C04 |
转让方名称 | (略) 西安长安区支行 | 代理机构 | 陕西 (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28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10日 17:00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竞价时间 | 2023年8月11日 10:30-10:40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李先生 *; 2、公司地址: (略) 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1层; 3、报名咨询:张先生 029-*;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9日(工作时间), (略) 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产权清晰、 (略) 西安长安区支行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临街房产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 | 目前用途 | 空置 |
评估机构 | 陕西兴业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21日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241.73 | 起始价(万元) | 242 |
面积 | 134.2平方米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西安长安区支行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亦珲 |
所属地区 | (略) 长安区 | 注册地址 | |
机构性质 | 货币金融服务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分行 |
批准文件 | 关于长安区支行韦郭路闲置房产出售方案的批复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文件批复 |
批准文号 | 陕中银财固预签(2023)029号 | 批准日期: | 2023年6月5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 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 加价幅度2万元及其整数倍。 | ||
保证金(万元) | 50万元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10日 17:00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转让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评估报告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竞买人须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确认,代理人或委托人不负责水、电等公共设施的提供和相关设施的添置、修理、修复、复原等工作。 3、受让方如需改造上下水、电、通讯、消防设备等需符合相关规定,应于整体房产利益相一致。 4、受让方改造装修方案需经标的物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审核。 5、转让成交后,房屋产权证过户所需的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由委托方、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向陕西 (略) 指定账号交纳成交价2.3%的代理佣金,1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号交纳全额成交价款。 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及佣金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第七条 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后,代理人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与委托人按标的现状办理移交手续。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临街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SJ-2023-*-C04 |
转让方名称 | (略) 西安长安区支行 | 代理机构 | 陕西 (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28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10日 17:00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竞价时间 | 2023年8月11日 10:30-10:40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李先生 *; 2、公司地址: (略) 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1层; 3、报名咨询:张先生 029-*;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9日(工作时间), (略) 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产权清晰、 (略) 西安长安区支行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临街房产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兴龙花园小区1幢00105号 | 目前用途 | 空置 |
评估机构 | 陕西兴业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21日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241.73 | 起始价(万元) | 242 |
面积 | 134.2平方米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西安长安区支行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亦珲 |
所属地区 | (略) 长安区 | 注册地址 | |
机构性质 | 货币金融服务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分行 |
批准文件 | 关于长安区支行韦郭路闲置房产出售方案的批复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文件批复 |
批准文号 | 陕中银财固预签(2023)029号 | 批准日期: | 2023年6月5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 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 加价幅度2万元及其整数倍。 | ||
保证金(万元) | 50万元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10日 17:00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转让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评估报告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竞买人须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确认,代理人或委托人不负责水、电等公共设施的提供和相关设施的添置、修理、修复、复原等工作。 3、受让方如需改造上下水、电、通讯、消防设备等需符合相关规定,应于整体房产利益相一致。 4、受让方改造装修方案需经标的物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审核。 5、转让成交后,房屋产权证过户所需的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由委托方、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向陕西 (略) 指定账号交纳成交价2.3%的代理佣金,1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号交纳全额成交价款。 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及佣金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第七条 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后,代理人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与委托人按标的现状办理移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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