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2747%股权项目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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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2747%股权项目推介

【项目预披露】兰州兰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2747%股权项目推介
信息来源: 西部产权 发布时间:Fri Jul 28 15:01:00 CST 2023
标的名称
兰州兰石 (略) 1.2747%股权
标的编号
N0118GQ*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7-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8-14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兰州兰石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兰州新区孵化大厦1136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高峰
成立时间
2018/05/31
注册资本+币种
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2700XXT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
纳米材料制造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授权使用和装备研发合作平台建设;微/纳米材料生产、销售、工艺开发和微纳米材料应用研发合作平台建设;相关知识产权的运营与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取得专项许可手续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8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略)
48.1504
2
周为民
11.6877
3
康向京
10
4
曾理
8.8
5
曾悾
7.7488
6
赵新跃
4
7
王廷梅
3.824
8
吴铭
2
9
曾能
1.2572
10
杨琳
1.2572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43.7928
-302.9866
-108.355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52.5053
1657.5482
3494.9571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5/31
572.0046
-222.874
-222.874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713.9586
1364.9485
3349.010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12/31
1143.7928
-302.9866
-108.355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52.5053
1657.5482
3494.9571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1.5049
评估基准日
2022-12-31
评估机构
甘肃天健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
4825.0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兰州中科凯越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1GDHW3P
注册地(住所)
(略) 城关区天水中路18号催化楼二层214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74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747%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兰州兰石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兰州新区孵化大厦1136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高峰
成立时间
2018/05/31
注册资本+币种
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2700XXT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
纳米材料制造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授权使用和装备研发合作平台建设;微/纳米材料生产、销售、工艺开发和微纳米材料应用研发合作平台建设;相关知识产权的运营与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取得专项许可手续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8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略)
48.1504
2
周为民
11.6877
3
康向京
10
4
曾理
8.8
5
曾悾
7.7488
6
赵新跃
4
7
王廷梅
3.824
8
吴铭
2
9
曾能
1.2572
10
杨琳
1.2572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43.7928
-302.9866
-108.355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52.5053
1657.5482
3494.9571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5/31
572.0046
-222.874
-222.874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713.9586
1364.9485
3349.010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12/31
1143.7928
-302.9866
-108.355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52.5053
1657.5482
3494.9571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1.5049
评估基准日
2022-12-31
评估机构
甘肃天健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
4825.0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兰州中科凯越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1GDHW3P
注册地(住所)
(略) 城关区天水中路18号催化楼二层214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74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747%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利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4.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标的企业资产状况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甘天兴评报字[2023]第064号《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万元)
61.5049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不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同时应充分调研标的企业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他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按《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本转让公告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不低于转让挂牌价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5.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6.本次转让活动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7.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原股东,须进场行权,应在挂牌期间向甘交所集团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或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交易方式具体详见受让申请材料。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涉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情形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18万元人民币,按照《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要求时间交纳(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秒)
另行通知
服务费
按照报名资料的规定收取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慕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其 他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
2.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3.微信公众号:GSCQ456
【项目预披露】兰州兰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2747%股权项目推介
信息来源: 西部产权 发布时间:Fri Jul 28 15:01:00 CST 2023
标的名称
兰州兰石 (略) 1.2747%股权
标的编号
N0118GQ*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7-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8-14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兰州兰石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兰州新区孵化大厦1136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高峰
成立时间
2018/05/31
注册资本+币种
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2700XXT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
纳米材料制造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授权使用和装备研发合作平台建设;微/纳米材料生产、销售、工艺开发和微纳米材料应用研发合作平台建设;相关知识产权的运营与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取得专项许可手续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8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略)
48.1504
2
周为民
11.6877
3
康向京
10
4
曾理
8.8
5
曾悾
7.7488
6
赵新跃
4
7
王廷梅
3.824
8
吴铭
2
9
曾能
1.2572
10
杨琳
1.2572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43.7928
-302.9866
-108.355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52.5053
1657.5482
3494.9571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5/31
572.0046
-222.874
-222.874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713.9586
1364.9485
3349.010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12/31
1143.7928
-302.9866
-108.355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52.5053
1657.5482
3494.9571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1.5049
评估基准日
2022-12-31
评估机构
甘肃天健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
4825.0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兰州中科凯越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1GDHW3P
注册地(住所)
(略) 城关区天水中路18号催化楼二层214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74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747%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兰州兰石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兰州新区孵化大厦1136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高峰
成立时间
2018/05/31
注册资本+币种
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2700XXT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
纳米材料制造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授权使用和装备研发合作平台建设;微/纳米材料生产、销售、工艺开发和微纳米材料应用研发合作平台建设;相关知识产权的运营与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取得专项许可手续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8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略)
48.1504
2
周为民
11.6877
3
康向京
10
4
曾理
8.8
5
曾悾
7.7488
6
赵新跃
4
7
王廷梅
3.824
8
吴铭
2
9
曾能
1.2572
10
杨琳
1.2572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43.7928
-302.9866
-108.355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52.5053
1657.5482
3494.9571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5/31
572.0046
-222.874
-222.874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713.9586
1364.9485
3349.010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12/31
1143.7928
-302.9866
-108.355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52.5053
1657.5482
3494.9571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1.5049
评估基准日
2022-12-31
评估机构
甘肃天健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
4825.0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兰州中科凯越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1GDHW3P
注册地(住所)
(略) 城关区天水中路18号催化楼二层214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74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747%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利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4.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标的企业资产状况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甘天兴评报字[2023]第064号《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万元)
61.5049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不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同时应充分调研标的企业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他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按《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本转让公告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不低于转让挂牌价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5.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6.本次转让活动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7.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原股东,须进场行权,应在挂牌期间向甘交所集团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或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交易方式具体详见受让申请材料。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涉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情形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18万元人民币,按照《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要求时间交纳(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秒)
另行通知
服务费
按照报名资料的规定收取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慕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其 他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
2.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3.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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