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023年8月8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兹定于2023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时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1.樟[2023]拍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永泰县2023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2.永泰县永祥苑1#一层03、05号店面等3处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 (略) 网站】。
标的1: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7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于2023年8月7日16: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通过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于2023年8 (略) 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标的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7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与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8月6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址:http://**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略) (略) 永泰分公司
2023年7月31日
标的1: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
樟自然综 〔2023〕326号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3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辖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 编号 | 规划用途 | 位置 | 用地 面积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 价 | 竞买 保证 金 | 每次 加价 幅度 | |||
规划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建设 限高 | ||||||||
樟 [2023] 拍07号 | 商服一商 务金融用 地(办公) | 城峰镇 刘岐 村、温 泉村段 北侧 | 13656 | FAR≤ 1.5 | ≤40% | ≥20% | ≤36 米,站 前大 道一 侧≤ 24米 | 商服 40年 | 3410 | 700 | 50 |
1、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该幅宗地规划建筑应整体经营, 不得分割、转让或销售。
2、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永泰县城南片区B-20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50万元且以5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 出让活动的时间
1、 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7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 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7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3年8月7日 16:00时前汇至指定账户。经审核,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将在2023年8月7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 进行。
拍卖时间为:2023年8月8日上午9:3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按现状土地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县土储中心负责协调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 (略) 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 (略) 政管线。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宗地以现状土地出让,地面存在高差,竞得人需自行平整土地,整理的土石方除了项目自用之外,剩余土石方属于国有资产,应接受政府部门的统筹管理,向我局报备之后方可按规定处置。若属不可利用的弃土石方,县政府予以协调弃土受纳问题。
3、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为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6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订正式的《交地确认书》。 出让年限为: 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4、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
5、宗地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6、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8、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 155号
联系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 0591-*
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账 号: 9010 5110 3001 0000 0245 77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8日
标的2: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约㎡) | 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永泰县永祥苑1#一层03、05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 | 119.74 | * | 10000 |
2 | 永泰县永祥苑1#一层102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 | 67.17 | * | 10000 |
3 | 永泰县樟城镇樟树坂B地块1#一层01店面三年期租赁权 | 57.21 | * | 10000 |
清单仅供参考 |
标的情况说明
(略) (略) 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所有的位于永泰县永祥苑1#一层03、05号店面等3处房地产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名称:详见标的清单。
二、出租建筑面积:详见标的清单。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不作调整。
三、出让期限:三年,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五、拍卖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
六、用途:租赁物租赁给承租者作经营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七、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略) 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标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九、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拍租标的移交及税费承担:由委托方及买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委托方及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立户及房屋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向拍卖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按照标的拍卖文件的相关 (略) 。
兹定于2023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时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1.樟[2023]拍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永泰县2023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2.永泰县永祥苑1#一层03、05号店面等3处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 (略) 网站】。
标的1: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7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于2023年8月7日16: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通过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于2023年8 (略) 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标的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7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与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8月6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址:http://**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略) (略) 永泰分公司
2023年7月31日
标的1: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
樟自然综 〔2023〕326号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3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辖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 编号 | 规划用途 | 位置 | 用地 面积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 价 | 竞买 保证 金 | 每次 加价 幅度 | |||
规划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建设 限高 | ||||||||
樟 [2023] 拍07号 | 商服一商 务金融用 地(办公) | 城峰镇 刘岐 村、温 泉村段 北侧 | 13656 | FAR≤ 1.5 | ≤40% | ≥20% | ≤36 米,站 前大 道一 侧≤ 24米 | 商服 40年 | 3410 | 700 | 50 |
1、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该幅宗地规划建筑应整体经营, 不得分割、转让或销售。
2、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永泰县城南片区B-20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50万元且以5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 出让活动的时间
1、 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7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 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7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3年8月7日 16:00时前汇至指定账户。经审核,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将在2023年8月7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 进行。
拍卖时间为:2023年8月8日上午9:3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按现状土地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县土储中心负责协调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 (略) 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 (略) 政管线。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宗地以现状土地出让,地面存在高差,竞得人需自行平整土地,整理的土石方除了项目自用之外,剩余土石方属于国有资产,应接受政府部门的统筹管理,向我局报备之后方可按规定处置。若属不可利用的弃土石方,县政府予以协调弃土受纳问题。
3、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为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6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订正式的《交地确认书》。 出让年限为: 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4、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
5、宗地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6、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8、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 155号
联系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 0591-*
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账 号: 9010 5110 3001 0000 0245 77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8日
标的2: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约㎡) | 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永泰县永祥苑1#一层03、05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 | 119.74 | * | 10000 |
2 | 永泰县永祥苑1#一层102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 | 67.17 | * | 10000 |
3 | 永泰县樟城镇樟树坂B地块1#一层01店面三年期租赁权 | 57.21 | * | 10000 |
清单仅供参考 |
标的情况说明
(略) (略) 永泰分公司及各竞租人:
我方所有的位于永泰县永祥苑1#一层03、05号店面等3处房地产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名称:详见标的清单。
二、出租建筑面积:详见标的清单。标的物具体出租位置、四至范围、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保留价不作调整。
三、出让期限:三年,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
五、拍卖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
六、用途:租赁物租赁给承租者作经营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七、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略) 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标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付清。
九、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租金逐年增长幅度定为3%。租金采取先交后用租赁物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拍租标的移交及税费承担:由委托方及买受人按拍卖相关文件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因标的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委托方及买受人(承租人)应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立户及房屋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向拍卖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按照标的拍卖文件的相关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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