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固自然资拍号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固自然资拍号
固自然资拍[2023]017号 2023/7/31
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4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固镇县刘集镇、石湖乡、濠城镇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744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2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4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固镇县刘集镇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747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273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2日到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个人持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手续等) 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 2023年8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8月25日 10时00分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采取公开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拍卖(挂牌)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日止,竞买人超出两家的(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两家,直接转入挂牌方式,此期间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竞买人报名,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挂牌活动定于2023年9月8日10时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会议室举行。
3、挂牌活动于2023年8月25日8时00分至2023年9月8日10时00分,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
4、出让底价:宗地采取有底价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截止前半小时, (略) 场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密封后交现场拍卖或挂牌主持人拆封,报价没有达到底价则不成交。
5、合同签订:宗地出让成交后10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出让金支付方式:宗地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8、交地时间和方式: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9、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宗地建设项目在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宗地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10、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11、(1)出让宗地具体规划、建设条件相应指标的设定及实施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2)参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皖政[2013]58号]文件要求,以及现行有关管理法律法规要求提出规划建议指标。满足《风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1096-2015设计规范。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设计规范执行。(3)为了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号、0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土地报名,报价时整体报价,宗地成交后,每宗地的成交总价款按照其起始价价格比例计入各宗地成交价款。
12、土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3、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按《固镇县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收取,拍卖成交的,不收取佣金。
14、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1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农业银行固镇县支行:
账号:*39
(略)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账号:*
中国邮政 (略) 固镇县支行:
账号:*895
九、联系方式
咨询人:苗股长 联系电话: 0552-*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联系人:卫静婉 联系电话: 0552-*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固自然资拍[2023]017号 2023/7/31
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4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固镇县刘集镇、石湖乡、濠城镇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744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2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4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固镇县刘集镇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747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273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2日到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个人持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手续等) 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 2023年8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8月25日 10时00分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采取公开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拍卖(挂牌)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日止,竞买人超出两家的(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两家,直接转入挂牌方式,此期间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竞买人报名,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挂牌活动定于2023年9月8日10时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会议室举行。
3、挂牌活动于2023年8月25日8时00分至2023年9月8日10时00分,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
4、出让底价:宗地采取有底价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截止前半小时, (略) 场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密封后交现场拍卖或挂牌主持人拆封,报价没有达到底价则不成交。
5、合同签订:宗地出让成交后10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出让金支付方式:宗地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8、交地时间和方式: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9、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宗地建设项目在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宗地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10、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11、(1)出让宗地具体规划、建设条件相应指标的设定及实施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2)参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皖政[2013]58号]文件要求,以及现行有关管理法律法规要求提出规划建议指标。满足《风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1096-2015设计规范。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设计规范执行。(3)为了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号、0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土地报名,报价时整体报价,宗地成交后,每宗地的成交总价款按照其起始价价格比例计入各宗地成交价款。
12、土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3、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按《固镇县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收取,拍卖成交的,不收取佣金。
14、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1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农业银行固镇县支行:
账号:*39
(略)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账号:*
中国邮政 (略) 固镇县支行:
账号:*895
九、联系方式
咨询人:苗股长 联系电话: 0552-*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联系人:卫静婉 联系电话: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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