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溪一村房屋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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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一村房屋招租公告



上溪镇上溪一村房屋招租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8-01】


上溪镇上溪一村房屋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上溪镇上溪一村房屋招租

项目编号:

N-JT*S73

公告起始时间:

2023-8-1

公告截止时间:

2023-8-7

标的物基本情况: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招租上溪镇上溪一村兴荣路综合楼房屋,综合楼东靠干渠,南靠路,西靠上溪镇政府,北靠空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2700㎡。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房屋以实地现状为准。

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赁用途:办公,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定,严禁经营有噪音或生态污染等项目。

交易方式:

网络公开竞价交易方式(e交易网:http://** )。

在公告期内,须有二家或二家以上合格竞租人报名,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交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 (略) 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和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的竞价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的竞价(请意向竞价人自行登录微信小程序“信用义乌”或者浙里办“信用义乌”查询,信用中心咨询电话:0579-*)

2、竞租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交易起始价及特别告知:

第一租金起始价58万元,不设保留价。租金一年一付,自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5%。租金起始价为网络竞价的起始价。

特别告知:电梯维修维护费,整幢楼的水电费均由承租方支付。

交易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16:00时止(报名时间以本文件为准)

2、报名手续:意向人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注册、报名。(E交易技术支持电话:400-828-9082)

(1)注册:登录e交易网(http://**)进行会员注册,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竞租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号,否则无效)。

(2)申请:注册完成后,在e交易网页中点击“产权交易”-选择待报名的项目-“标的列表”查看标的-“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自然人申请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法人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以及上传公告交易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最后提交审核。

意向人报名相关资料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互联网社交工具等形式进行提交。

邮箱:*@*q.com 咨询电话:0579-*(盛先生)

(3)保证金交纳:竞租保证金为10万元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允许代缴,代缴保证金无效),转款时须注明具体标的号,例如:“上溪一村房屋”。保证金、成交款项交款专用账号(此账号专人专用):户 名:义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账 号: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仅作为缴纳竞租保证金、成交款项的临时账号)。

(4)报名确认:完成以上步骤后,交易所会对报名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意向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6:00前)完成交易服务平台账号注册、申请、竞租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3、竞得人竞租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交成交款。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汇款银行账户(e交易绑定银行账号)。

竞价时间及网址:

(一)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开始。

(二)延时竞价时间:2023年8月8日10:00开始,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3分钟,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竞价网址http://** (e交易网)

成交确认: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交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与交易所(稠州北路505号6楼608室)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款支付、

租金支付、

合同签订及

移交手续:

1、成交款支付:竞得人须于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8月11日16:00前)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所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不计利息,自租赁到期承租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无纠纷后,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由出租方退回。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收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标准收取)。成交款交款账户同竞租保证金交款账号(即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

2、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三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类推。第二年起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直接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4、移交手续办理:租赁双方按《租赁合同》中所列的租赁起始日前以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重要事项:

1、本期项目的竞得人,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2、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房屋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负责对房屋的维修工作。经出租方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前提下,可对房屋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后将竞得人的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5、房屋使用用途若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约定使用,并从事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项目,严禁堆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承租户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6、本次招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向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相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及相关规定。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7、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房屋内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8、房屋租赁产生的水电、卫生、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及相关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9、招租的房屋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不得挪作他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已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也不予返还。

10、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11、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租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2、若由于竞租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3、交易所提醒竞租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竞价行为,均视为竞租人亲自办理,竞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14、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最终的成交结果以义乌产权交易所公告或通知为准。延时竞价期间,因网络、竞价系统等故障影响竞价的,该交易项目中止,故障前的竞价有效。重启交易时,在系统记录的原最高有效报价的基础上继续延时竞价。若无竞价人继续加价的,则系统记录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项目的竞得人。

15、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 (略) 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微信号ywcqjys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租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6、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拒绝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付清应付款项的(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也不返还其已交交易所的服务费(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竞租人应对注册报名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未按照本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5、若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所有权直接从竞得人已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中优先扣除交易所服务费,若违约人所交的各项费用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6、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租报名。

7、出租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政策改变或政府要求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必要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租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

(略) 公共资源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义 (略)

电话:0579-*(盛先生)地址: (略) 稠州北路505号6楼608室

传真:0579-*网址:http://**公司微信号:ywcqjys

委托单位

(出租方):

(略) 上溪镇上溪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吴女士)

附则:

1、竞租人在报名时应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2、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 (略)

(略) 上溪镇上溪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8月1日




上溪镇上溪一村房屋招租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8-01】


上溪镇上溪一村房屋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上溪镇上溪一村房屋招租

项目编号:

N-JT*S73

公告起始时间:

2023-8-1

公告截止时间:

2023-8-7

标的物基本情况: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招租上溪镇上溪一村兴荣路综合楼房屋,综合楼东靠干渠,南靠路,西靠上溪镇政府,北靠空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2700㎡。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房屋以实地现状为准。

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赁用途:办公,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定,严禁经营有噪音或生态污染等项目。

交易方式:

网络公开竞价交易方式(e交易网:http://** )。

在公告期内,须有二家或二家以上合格竞租人报名,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交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 (略) 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和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的竞价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的竞价(请意向竞价人自行登录微信小程序“信用义乌”或者浙里办“信用义乌”查询,信用中心咨询电话:0579-*)

2、竞租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交易起始价及特别告知:

第一租金起始价58万元,不设保留价。租金一年一付,自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5%。租金起始价为网络竞价的起始价。

特别告知:电梯维修维护费,整幢楼的水电费均由承租方支付。

交易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16:00时止(报名时间以本文件为准)

2、报名手续:意向人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注册、报名。(E交易技术支持电话:400-828-9082)

(1)注册:登录e交易网(http://**)进行会员注册,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竞租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号,否则无效)。

(2)申请:注册完成后,在e交易网页中点击“产权交易”-选择待报名的项目-“标的列表”查看标的-“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自然人申请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法人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以及上传公告交易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最后提交审核。

意向人报名相关资料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互联网社交工具等形式进行提交。

邮箱:*@*q.com 咨询电话:0579-*(盛先生)

(3)保证金交纳:竞租保证金为10万元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允许代缴,代缴保证金无效),转款时须注明具体标的号,例如:“上溪一村房屋”。保证金、成交款项交款专用账号(此账号专人专用):户 名:义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账 号: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仅作为缴纳竞租保证金、成交款项的临时账号)。

(4)报名确认:完成以上步骤后,交易所会对报名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意向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6:00前)完成交易服务平台账号注册、申请、竞租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3、竞得人竞租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交成交款。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汇款银行账户(e交易绑定银行账号)。

竞价时间及网址:

(一)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开始。

(二)延时竞价时间:2023年8月8日10:00开始,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3分钟,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竞价网址http://** (e交易网)

成交确认: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交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与交易所(稠州北路505号6楼608室)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款支付、

租金支付、

合同签订及

移交手续:

1、成交款支付:竞得人须于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8月11日16:00前)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所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不计利息,自租赁到期承租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无纠纷后,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由出租方退回。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收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标准收取)。成交款交款账户同竞租保证金交款账号(即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

2、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三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类推。第二年起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直接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4、移交手续办理:租赁双方按《租赁合同》中所列的租赁起始日前以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重要事项:

1、本期项目的竞得人,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2、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房屋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负责对房屋的维修工作。经出租方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前提下,可对房屋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后将竞得人的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5、房屋使用用途若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约定使用,并从事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项目,严禁堆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承租户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6、本次招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向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相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及相关规定。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7、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房屋内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8、房屋租赁产生的水电、卫生、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及相关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9、招租的房屋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不得挪作他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已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也不予返还。

10、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11、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租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2、若由于竞租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3、交易所提醒竞租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竞价行为,均视为竞租人亲自办理,竞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14、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最终的成交结果以义乌产权交易所公告或通知为准。延时竞价期间,因网络、竞价系统等故障影响竞价的,该交易项目中止,故障前的竞价有效。重启交易时,在系统记录的原最高有效报价的基础上继续延时竞价。若无竞价人继续加价的,则系统记录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项目的竞得人。

15、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 (略) 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微信号ywcqjys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租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6、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拒绝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付清应付款项的(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也不返还其已交交易所的服务费(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竞租人应对注册报名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未按照本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5、若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所有权直接从竞得人已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中优先扣除交易所服务费,若违约人所交的各项费用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6、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租报名。

7、出租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政策改变或政府要求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必要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租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

(略) 公共资源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义 (略)

电话:0579-*(盛先生)地址: (略) 稠州北路505号6楼608室

传真:0579-*网址:http://**公司微信号:ywcqjys

委托单位

(出租方):

(略) 上溪镇上溪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吴女士)

附则:

1、竞租人在报名时应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2、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 (略)

(略) 上溪镇上溪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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