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告
为增加国有土地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 (略) 经开区E坝区2宗国有土地进行出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租2宗地块均为国有土地, (略) 经开区E坝区E01-03,面积6.15亩;E01-04,面积4.65亩,以上地块场地基本平整。
二、出租条件
(一)出租期限
1、该地块为临时出租,出租年限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共计12个月。
如因政府使用或区域规划调整等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地块,不给承租方任何补偿。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将承租土地恢复原状,交付出租人。
3、租赁期限届满,如果出租人需要继续出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出租用途
1、该地块为临时利用,承租方使用该地块, (略) 政规划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的土地具体用途进行利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其他条件
??? 租赁地块的水、电和通讯网络等配套设施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四)土地租金及其交付时间和方式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地块租金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准。同时,如有2家(含)以上报名,将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2、租赁期限的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租金以第三方评估标准执行。
三、报名条件
1.企业、个人、组织均可报名,我中心将对报名者资质、有无不良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核。
2.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资料到昌都大厦西侧 (略) 土地储备中心报名;
3.本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8时,逾期报名无效。
????? 经开区分局
?????????????????????????? 2023年8月1日
为增加国有土地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 (略) 经开区E坝区2宗国有土地进行出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租2宗地块均为国有土地, (略) 经开区E坝区E01-03,面积6.15亩;E01-04,面积4.65亩,以上地块场地基本平整。
二、出租条件
(一)出租期限
1、该地块为临时出租,出租年限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共计12个月。
如因政府使用或区域规划调整等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地块,不给承租方任何补偿。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将承租土地恢复原状,交付出租人。
3、租赁期限届满,如果出租人需要继续出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出租用途
1、该地块为临时利用,承租方使用该地块, (略) 政规划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的土地具体用途进行利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其他条件
??? 租赁地块的水、电和通讯网络等配套设施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四)土地租金及其交付时间和方式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地块租金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准。同时,如有2家(含)以上报名,将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2、租赁期限的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租金以第三方评估标准执行。
三、报名条件
1.企业、个人、组织均可报名,我中心将对报名者资质、有无不良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核。
2.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资料到昌都大厦西侧 (略) 土地储备中心报名;
3.本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8时,逾期报名无效。
????? 经开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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