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鹿拍卖行: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废旧物资拍卖公告
宁夏中鹿拍卖行: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废旧物资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 宁夏 (略) 一批废旧物资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ZL2023-001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3年8月1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年8月16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西夏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对宁夏 (略) 一批废旧物资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宁夏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夏区同心北路666号 | |||||||
法人代表 | 张建平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宁夏 (略) 一批废旧物资公开拍卖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众信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19日 | |||||||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 人民币15230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人民币1523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参数及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标的物类型、数量、质量等相关数据以移交时的实际类型、数量、质量为准且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2、本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具体数量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竞买人未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而参加竞拍的视为竞买人已全部了解了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2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3年8月16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 |||||||
交纳名称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
交纳账号 | *01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6日(9时-17时) | |||||||
展示地点 | (略) 西夏区同心北路666号( (略) 院内) | |||||||
拍卖时间 | 2023年8月17日15时 | |||||||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 | |||||||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杨建军 | 联系电话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李佳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
拍卖标的名称 | 宁夏 (略) 一批废旧物资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ZL2023-001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3年8月1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年8月16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西夏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对宁夏 (略) 一批废旧物资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宁夏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夏区同心北路666号 | |||||||
法人代表 | 张建平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宁夏 (略) 一批废旧物资公开拍卖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众信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19日 | |||||||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 人民币15230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人民币1523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参数及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标的物类型、数量、质量等相关数据以移交时的实际类型、数量、质量为准且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2、本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具体数量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竞买人未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而参加竞拍的视为竞买人已全部了解了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2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3年8月16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 |||||||
交纳名称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
交纳账号 | *01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6日(9时-17时) | |||||||
展示地点 | (略) 西夏区同心北路666号( (略) 院内) | |||||||
拍卖时间 | 2023年8月17日15时 | |||||||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 | |||||||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杨建军 | 联系电话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李佳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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