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经二路13号1-4号房屋出租公告
河南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经二路13号1-4号房屋出租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经二路13号1-4号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08-01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08-15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金水区经二路13号1-4号 | 拟出租期限 | 3年 |
评估价值: | *元/年 | 评估机构: | 河南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盛元评报字(2021)第1-050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11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厅(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1-12-21 |
核准(备案)号 : | |||
房屋坐落地址 | (略) 金水区经二路13号1楼1-4号 | 房屋户型 | |
小区名称 | (略)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 建筑面积(㎡) | 200 |
房屋朝向 | 正东 | 建成时间 | |
设计用途 | 房屋结构 | 框架 | |
所在层数 | 1 | 房屋总层数 | 7 |
室内配置 | 目前现状 | 闲置 | |
标的说明 | (略) 金水区经二路13号1楼1-4号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项目不得转租,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能涉及重油烟、重噪音等扰民行业,本房屋无上下水和天然气,不可从事餐饮类等需要大量用水、火的经营; 2、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 3、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要充分了解出租房屋现状。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张彩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Q29669M | ||
注册地址: | (略) 金水区经二路13号 | ||
批准单位: | (略) 财政厅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略) (略) 康复辅具技术中心部分房屋对外出租的批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告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租金提前15天支付。房屋交付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50000元。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经二路13号1-4号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08-01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08-15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金水区经二路13号1-4号 | 拟出租期限 | 3年 |
评估价值: | *元/年 | 评估机构: | 河南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盛元评报字(2021)第1-050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11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厅(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1-12-21 |
核准(备案)号 : | |||
房屋坐落地址 | (略) 金水区经二路13号1楼1-4号 | 房屋户型 | |
小区名称 | (略)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 建筑面积(㎡) | 200 |
房屋朝向 | 正东 | 建成时间 | |
设计用途 | 房屋结构 | 框架 | |
所在层数 | 1 | 房屋总层数 | 7 |
室内配置 | 目前现状 | 闲置 | |
标的说明 | (略) 金水区经二路13号1楼1-4号 | ||
重大事项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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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项目不得转租,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能涉及重油烟、重噪音等扰民行业,本房屋无上下水和天然气,不可从事餐饮类等需要大量用水、火的经营; 2、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 3、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要充分了解出租房屋现状。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张彩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Q29669M | ||
注册地址: | (略) 金水区经二路13号 | ||
批准单位: | (略) 财政厅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略) (略) 康复辅具技术中心部分房屋对外出租的批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告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租金提前15天支付。房屋交付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50000元。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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