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经开区滨海园区地块研发车间502室工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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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经开区滨海园区地块研发车间502室工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招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配置4台3吨货梯(货梯须与其他楼层使用单位共用,并自行协商电梯维保、年检等相关费用的分摊)。5楼的楼板承重为每平米500公斤。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拍卖方式:采用有底价增价式公开拍卖方式,拍卖开始后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拍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 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1.*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31.98万元,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实行半年一付,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有效期到期前15天内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工业用房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间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开具给承租方租赁发票的税负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租赁房产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评估及申报相关手续费、房产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的税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须认真进行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4、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5、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温州湾新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产业政策、厂房租赁、产值税收等有关规定,并按要求自行办妥包括但不限于环评、能评、消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6、凡属于国家、省、市、区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内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予办理厂房出租及项目准入相关手续。原则上禁止 (略) 落后产能行业目录的钢铁、有色金属、轻工、制革、石油化工、铸造、水泥、电镀等行业。 7、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损坏或妨碍安全使用等情况,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时告知出租方。 8、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办理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开展合法经营;税费缴纳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承、租双方各自依法承担。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房屋进行整体转租。租期届满,出租方仍就本宗房产对外招租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9、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10、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租赁物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 11、如遇不可抗力和政府征收、拆迁、整改、政策变化、 (略) 工业与 (略) 制度调整等因素导致租赁合约无法继续履行的,自接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承租方自愿放弃一切补偿。
    租期 五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三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租赁资产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8.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 (略) 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6、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 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7日下午3时整,在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卢先生 电话 0577-*、0577-*
    传真 邮箱 *@*q.com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联系人 蔡女士 固定电话 0577-*
    手机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招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配置4台3吨货梯(货梯须与其他楼层使用单位共用,并自行协商电梯维保、年检等相关费用的分摊)。5楼的楼板承重为每平米500公斤。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拍卖方式:采用有底价增价式公开拍卖方式,拍卖开始后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拍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 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1.*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31.98万元,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实行半年一付,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有效期到期前15天内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工业用房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间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开具给承租方租赁发票的税负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租赁房产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评估及申报相关手续费、房产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的税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须认真进行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4、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5、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温州湾新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产业政策、厂房租赁、产值税收等有关规定,并按要求自行办妥包括但不限于环评、能评、消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6、凡属于国家、省、市、区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内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予办理厂房出租及项目准入相关手续。原则上禁止 (略) 落后产能行业目录的钢铁、有色金属、轻工、制革、石油化工、铸造、水泥、电镀等行业。 7、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损坏或妨碍安全使用等情况,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时告知出租方。 8、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办理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开展合法经营;税费缴纳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承、租双方各自依法承担。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房屋进行整体转租。租期届满,出租方仍就本宗房产对外招租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9、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10、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租赁物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 11、如遇不可抗力和政府征收、拆迁、整改、政策变化、 (略) 工业与 (略) 制度调整等因素导致租赁合约无法继续履行的,自接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承租方自愿放弃一切补偿。
    租期 五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三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租赁资产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8.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 (略) 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6、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 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7日下午3时整,在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卢先生 电话 0577-*、0577-*
    传真 邮箱 *@*q.com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联系人 蔡女士 固定电话 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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