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废处置车辆整体拍卖郴公产告字〔2023〕第182号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废处置车辆整体拍卖郴公产告字〔2023〕第182号
一、标的简况 | ||
标的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永兴县财政事务中心 |
标的 |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废处置车辆整体拍卖 | |
标的简介 |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没收的违法车辆共973台,其中,335辆男式摩托车、434辆女式摩托车、46辆电动摩托车、45辆三轮车、21辆电动三轮车、45辆小轿车、39辆面包车、2辆小货车、4辆皮卡车、1辆微型车、1辆商务车。 | |
标的地址 | 永兴县马飞机动车服务中心(湘阴渡停车场、银都停车场)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3年08月02日至08月09日17:00止 |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起拍价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报名。 2、竞买人不 (略)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资质审查单位为:永兴县财政事务中心 | |
相关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08月10日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湖 (略) 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6、整体拍卖价格中有部分费用为停车费¥*元、评估费¥5600元和处置报废车辆公示费¥2000元,买受人须向停车场管理方永兴县马飞机动车服务中心和湖南志成房地产 (略) 郴州分公司缴纳。 7、交警部门对报废车辆的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管,所有报废车辆不得整车流入社会,并由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派专人现场监督。 8、竞买人须于2023年08月10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排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规则》(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369)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竞价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万元整(人民币*.00)元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02日至08月10日15:00止 | |
保证金退回 | 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在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拆解保证金,待所有车辆拆解验收完方可退还;未竞得方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起1 (略) 发起退款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三、拍卖信息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3年08月10日15点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四、收费说明 |
1、受让方(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全款一次性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最终成交价的5%计算收取。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 |
组 织 方 | 永兴县财政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湖 (略) 联系电话:*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 督 方 | 永兴县财政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服务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湖 (略)
2023年08月02日
一、标的简况 | ||
标的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永兴县财政事务中心 |
标的 |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废处置车辆整体拍卖 | |
标的简介 |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没收的违法车辆共973台,其中,335辆男式摩托车、434辆女式摩托车、46辆电动摩托车、45辆三轮车、21辆电动三轮车、45辆小轿车、39辆面包车、2辆小货车、4辆皮卡车、1辆微型车、1辆商务车。 | |
标的地址 | 永兴县马飞机动车服务中心(湘阴渡停车场、银都停车场)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3年08月02日至08月09日17:00止 |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起拍价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报名。 2、竞买人不 (略)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资质审查单位为:永兴县财政事务中心 | |
相关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08月10日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湖 (略) 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6、整体拍卖价格中有部分费用为停车费¥*元、评估费¥5600元和处置报废车辆公示费¥2000元,买受人须向停车场管理方永兴县马飞机动车服务中心和湖南志成房地产 (略) 郴州分公司缴纳。 7、交警部门对报废车辆的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管,所有报废车辆不得整车流入社会,并由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派专人现场监督。 8、竞买人须于2023年08月10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排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规则》(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369)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竞价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万元整(人民币*.00)元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02日至08月10日15:00止 | |
保证金退回 | 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在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拆解保证金,待所有车辆拆解验收完方可退还;未竞得方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起1 (略) 发起退款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三、拍卖信息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3年08月10日15点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四、收费说明 |
1、受让方(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全款一次性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最终成交价的5%计算收取。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 |
组 织 方 | 永兴县财政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湖 (略) 联系电话:*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 督 方 | 永兴县财政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服务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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