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二号ATM机位招租信息公告
南方科技大学二号ATM机位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二号ATM机位 |
起始日期 | 2023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南方科技大学风雨操场副楼102 |
面积/数量 | 32.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4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租金按5%递增率逐年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银行ATM机) |
履约条件 | 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需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4.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承租经营的安全规范运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缴纳人民币2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逾期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可延期交付租赁物业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租金: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交纳,交付时间为每月5号之前。 6.管理费:承租方除约定的租金外,每月需向出租方缴纳¥15元/㎡管理费。免租金装修期亦须缴纳,寒暑假另行协商。 7.免租期:在租赁期内提供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如存在租赁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且承租方已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支付免租金装修期内的占有使用费。另外考虑到学校寒暑假,学校将根据承租方实际运营情况减免场地租金及相关管理费用。 8.该物业承租方只能开设ATM机服务网点,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取款,转账,查询功能。 9.若设备损坏或故障等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承租方应在2小时内积极响应,若远程解决不了的,需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维护。若非因出租方责任导致的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维修维护费用将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须保证ATM机明显位置处附上定期的检查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外部卫生、面板功能等,要求每周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 11.对于师生反映的服务质量、卫生等问题承租方需及时回复和整改。在租赁区域张贴有明显且有效的投诉联系方式。承租方接收到师生或校区办反映的有效投诉,须在24小时内作出有效的答复,并在2天内整改。师生有效投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TM机功能问题、服务质量及周边环境卫生。 12.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除承租方经营所必须的相关的通道、空调等公共设施外。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3.水、电、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14.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同约定处罚。 15.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16.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17.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18.承租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承诺。 19.服务时间24小时营业。 20.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租赁物业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21.承租方须不得泄露用户资料,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 23.出租期限为3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一年一签”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每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学校组织的年度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可续租一年合同,如不及格,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后,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同,否则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4.到期前三个月,学校若决议对该物业进行对外出租,将按照新的出租事项报批,否则合同到期后出租物业将由我校依照合同约定收回。 25.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27.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8.若政 (略) 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9.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 (略) ,成立年限不少于10年(含本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 意向承租方为银行业(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审核经营范围),租赁后用于银行ATM机营业点。 3. 意向承租方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纪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中(黑名单)信息为准,提供完整版信用报告加盖承租方公章)。 4. 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wwwchttp://**)网站查询中经营异常、司法判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 5.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需在过去三 (略) 校经营有同类项目(需提供在校经营同类项目现场照片、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租赁物业的,租赁物业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物业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要求材料;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要求材料;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要求材料;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9.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 | ||
地址 | (略) 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评价考核机制 执行每年履约评价制度,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年合同续签考核。 二、退出机制 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保证金。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如因服务态度、设备功能管理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2.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商铺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5.因服务质量、卫生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6.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7.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9.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0.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1.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说明 (一)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人民币2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三)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五)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3.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二号ATM机位 |
起始日期 | 2023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南方科技大学风雨操场副楼102 |
面积/数量 | 32.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4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租金按5%递增率逐年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银行ATM机) |
履约条件 | 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需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4.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承租经营的安全规范运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缴纳人民币2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逾期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可延期交付租赁物业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租金: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交纳,交付时间为每月5号之前。 6.管理费:承租方除约定的租金外,每月需向出租方缴纳¥15元/㎡管理费。免租金装修期亦须缴纳,寒暑假另行协商。 7.免租期:在租赁期内提供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如存在租赁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且承租方已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支付免租金装修期内的占有使用费。另外考虑到学校寒暑假,学校将根据承租方实际运营情况减免场地租金及相关管理费用。 8.该物业承租方只能开设ATM机服务网点,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取款,转账,查询功能。 9.若设备损坏或故障等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承租方应在2小时内积极响应,若远程解决不了的,需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维护。若非因出租方责任导致的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维修维护费用将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须保证ATM机明显位置处附上定期的检查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外部卫生、面板功能等,要求每周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 11.对于师生反映的服务质量、卫生等问题承租方需及时回复和整改。在租赁区域张贴有明显且有效的投诉联系方式。承租方接收到师生或校区办反映的有效投诉,须在24小时内作出有效的答复,并在2天内整改。师生有效投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TM机功能问题、服务质量及周边环境卫生。 12.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除承租方经营所必须的相关的通道、空调等公共设施外。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3.水、电、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14.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同约定处罚。 15.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16.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17.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18.承租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承诺。 19.服务时间24小时营业。 20.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租赁物业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21.承租方须不得泄露用户资料,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 23.出租期限为3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一年一签”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每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学校组织的年度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可续租一年合同,如不及格,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后,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同,否则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4.到期前三个月,学校若决议对该物业进行对外出租,将按照新的出租事项报批,否则合同到期后出租物业将由我校依照合同约定收回。 25.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27.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8.若政 (略) 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9.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 (略) ,成立年限不少于10年(含本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 意向承租方为银行业(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审核经营范围),租赁后用于银行ATM机营业点。 3. 意向承租方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纪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中(黑名单)信息为准,提供完整版信用报告加盖承租方公章)。 4. 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wwwchttp://**)网站查询中经营异常、司法判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 5.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需在过去三 (略) 校经营有同类项目(需提供在校经营同类项目现场照片、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租赁物业的,租赁物业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物业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要求材料;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要求材料;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要求材料;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9.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南方科技大学 | ||
地址 | (略) 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评价考核机制 执行每年履约评价制度,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年合同续签考核。 二、退出机制 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保证金。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如因服务态度、设备功能管理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2.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商铺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5.因服务质量、卫生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6.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7.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9.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0.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1.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说明 (一)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人民币2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三)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五)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3.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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