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023年8月7日至9日吉林省贸易粮玉米挂牌销售交易专场公告
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023年8月7日至9日吉林省贸易粮玉米挂牌销售交易专场公告
(略) (略) 委托,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23年8月7日至9日举办贸易粮(玉米)挂牌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承担贸易粮挂牌销售交易组织工作,请参加交易的会员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http://**.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 (略) 场”→ 2023年8月7日— (略) 贸易粮(玉米)挂牌销售交易会。
二、交易安排
本次交易会拟销售玉米2500吨,具体详见清单。本次交易会的粮食水分、杂质等指标以公示的交易清单为参考,具体质量以实际为准,买方可在交易前到实际存储库点扦样看货,库点须积极配合看货,竞价成交即视为质量无异议。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卖方(实际存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存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销售底价为库内散粮汽车板价格(无水杂增扣量、无出库费用),如需装箱或包装出库,费用买卖双方另议。
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和《 (略) 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等信息可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略) 场网(http://**)查阅。
三、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2023年8月7日9:00—9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计算机和网上竞价。
3.竞价递增幅度:5元/吨。
四、交易资格
(一)凡具有粮食经营资格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交易会。已是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非会员企业须在交易日前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进行注册, (略) 场现场审核后方可参加。
(二)非会员企业注册成功后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公章;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略) 场审核发放密钥(吉林交易中心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东街与天富北路交汇)。
五、保证金及汇款
买卖双方须在交易前,根据拟交易粮食数量,向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60元/吨(履约保证金5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卖双方预交的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释放。
收款单位: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经济开发区支行( (略) 南关区人民大街9519号)
账 号: 4200 1188 2910 0063 693
行 号:1022 4100 1606
注意事项:
1.参与竞价的会员单位,需在入金前联系交易中心 (略) 级系统预留账号绑定。
2.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
3.网银系统有对账时限,入金时间限定为竞价交易日前1-2个工作日的8:30—16:00,该时限以外,系统无法入金。遇到资金问题请致电交易中心结算部。
4.为方便会员,简化退款程序,取消退款委托书,会员需按照《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第四条规定,妥善保管电子签章密钥,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遗失、信息泄露、非本人使用等情况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方式
交易合同自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通过交易系统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采取“线上成交,线下结算”方式,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日历天,下同)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割日期为成交之日起10日。
合同执行完毕,买卖双方验收无争议的,签订《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凭借签订的验收确认单,到交易中心清退扣除手续费之后的剩余保证金。
七、手续费
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0.8‰向买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买方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货款发票由卖方负责开具。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 (略) 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 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会员须认真查阅《 (略) 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一经参与交易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3.已按期交纳货款,未能在规定的交割期内将全部货物发运完毕的,如属买方原因,未发运部分视为买方违约。
九、特别提示
1.会员可登 (略) 场网(http://**)学习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未学习流程操作的视为熟练掌握交易操作流程,如产生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2.专场开启后会员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3.会员可以在用户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
4.为防止网络延时,建议参加交易的会员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价无效。
十、联系方式
交易部:0431-*/*
会员服务部:0431-*
结算部:0431-*/*
商务协调部:0431-*
技术维护部:0431-*
附件: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023年8月7日 (略) 贸易粮(玉米)专场挂牌销售交易专场清单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3年8月3日
(略) (略) 委托,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23年8月7日至9日举办贸易粮(玉米)挂牌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承担贸易粮挂牌销售交易组织工作,请参加交易的会员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http://**.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 (略) 场”→ 2023年8月7日— (略) 贸易粮(玉米)挂牌销售交易会。
二、交易安排
本次交易会拟销售玉米2500吨,具体详见清单。本次交易会的粮食水分、杂质等指标以公示的交易清单为参考,具体质量以实际为准,买方可在交易前到实际存储库点扦样看货,库点须积极配合看货,竞价成交即视为质量无异议。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卖方(实际存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存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销售底价为库内散粮汽车板价格(无水杂增扣量、无出库费用),如需装箱或包装出库,费用买卖双方另议。
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和《 (略) 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等信息可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略) 场网(http://**)查阅。
三、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2023年8月7日9:00—9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计算机和网上竞价。
3.竞价递增幅度:5元/吨。
四、交易资格
(一)凡具有粮食经营资格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交易会。已是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非会员企业须在交易日前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进行注册, (略) 场现场审核后方可参加。
(二)非会员企业注册成功后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公章;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略) 场审核发放密钥(吉林交易中心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东街与天富北路交汇)。
五、保证金及汇款
买卖双方须在交易前,根据拟交易粮食数量,向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60元/吨(履约保证金5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卖双方预交的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释放。
收款单位: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经济开发区支行( (略) 南关区人民大街9519号)
账 号: 4200 1188 2910 0063 693
行 号:1022 4100 1606
注意事项:
1.参与竞价的会员单位,需在入金前联系交易中心 (略) 级系统预留账号绑定。
2.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
3.网银系统有对账时限,入金时间限定为竞价交易日前1-2个工作日的8:30—16:00,该时限以外,系统无法入金。遇到资金问题请致电交易中心结算部。
4.为方便会员,简化退款程序,取消退款委托书,会员需按照《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第四条规定,妥善保管电子签章密钥,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遗失、信息泄露、非本人使用等情况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方式
交易合同自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通过交易系统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采取“线上成交,线下结算”方式,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日历天,下同)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割日期为成交之日起10日。
合同执行完毕,买卖双方验收无争议的,签订《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凭借签订的验收确认单,到交易中心清退扣除手续费之后的剩余保证金。
七、手续费
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0.8‰向买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买方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货款发票由卖方负责开具。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 (略) 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 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会员须认真查阅《 (略) 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一经参与交易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3.已按期交纳货款,未能在规定的交割期内将全部货物发运完毕的,如属买方原因,未发运部分视为买方违约。
九、特别提示
1.会员可登 (略) 场网(http://**)学习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未学习流程操作的视为熟练掌握交易操作流程,如产生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2.专场开启后会员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3.会员可以在用户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
4.为防止网络延时,建议参加交易的会员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价无效。
十、联系方式
交易部:0431-*/*
会员服务部:0431-*
结算部:0431-*/*
商务协调部:0431-*
技术维护部:0431-*
附件: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023年8月7日 (略) 贸易粮(玉米)专场挂牌销售交易专场清单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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