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洗菜港、洪家湾、大屋咀3处废弃矿山生态整治范围内产生的弃料约337.37万立方米经营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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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洗菜港、洪家湾、大屋咀3处废弃矿山生态整治范围内产生的弃料约337.37万立方米经营权拍卖公告

[交易公告]浠水县洗菜港、洪家湾、大屋咀3处废弃矿山生态整治范围内产生的弃料约337.37万立方米经营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16:05:10

受委托,我公司拟定对浠水县境内3处废弃矿山生态整治范围内产生的弃料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浠水县洗菜港、洪家湾、大屋咀3处废弃矿山生态整治范围内产生的弃料约337.37万立方米,经营期限12年,起拍价506万元。详细资料见县政府等职能部门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名登记前必须交纳竞买准备金2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 (略) 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上午11: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上午11: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 (略) 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准备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县级及以上人民 (略) 场经营主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竞买人如有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得参与竞买;

9、竞买人须提交资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及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0、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2、采挖区域开采必须按委托方提供的图纸划定的红线范围内有序采挖及填方,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平整和恢复工作,委托方无任何补偿;

13、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4、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收取余料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挖量的,不得再行开采,退出采挖区域,委托方不退还综合利用款;

15、拍卖成交后,运输车辆必须到委托方报备登记,发放相关运输证,方可运输;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6、涉及到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7、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 (略) 一楼

公司电话:0713-*

咨询电话:*(谢先生)

竞买准备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准备金:20万元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略)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 审核人:刘喜军
  • 审核时间:2023-08-03 16:05:20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 附件: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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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3 16:05:10

受委托,我公司拟定对浠水县境内3处废弃矿山生态整治范围内产生的弃料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浠水县洗菜港、洪家湾、大屋咀3处废弃矿山生态整治范围内产生的弃料约337.37万立方米,经营期限12年,起拍价506万元。详细资料见县政府等职能部门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名登记前必须交纳竞买准备金2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 (略) 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上午11: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上午11: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 (略) 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准备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县级及以上人民 (略) 场经营主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竞买人如有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得参与竞买;

9、竞买人须提交资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及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0、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2、采挖区域开采必须按委托方提供的图纸划定的红线范围内有序采挖及填方,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平整和恢复工作,委托方无任何补偿;

13、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4、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收取余料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挖量的,不得再行开采,退出采挖区域,委托方不退还综合利用款;

15、拍卖成交后,运输车辆必须到委托方报备登记,发放相关运输证,方可运输;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6、涉及到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7、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 (略) 一楼

公司电话:0713-*

咨询电话:*(谢先生)

竞买准备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准备金:20万元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略)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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