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库伦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库伦旗人民政府批准,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是旗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旗自然资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见下表)
宗地编号: | 2023-60 | 宗地总面积: | 4728.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库伦镇阿路东居委会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仓储用地 | 面积: | 4728.47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440 | |
起始价: | 48.7032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 17时00分 |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遵守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略) 、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3年08月03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9月02日下午17:00时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具体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3)授权委托书;
(4)土地位置平面图(现状图);
(5)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二)提交申请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上传)下列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授权委托书(需要下载填写且授权人亲笔签名);
(4)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相关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上述文件,申请书必须用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文译本为准。
(三)资格审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负责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提交(上传)资料齐全,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者确认其享有竞买资格,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咨询或现场踏查。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 10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 2023年 08月 26日上午9:00时;
2.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 09月 04日下午 17:00 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 2023年 08月 26日上午 9:00 时至 2023 年 09月 04日下午 17:00 时。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见上表)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二)挂牌报价
竞买人在挂牌期间进行网上报价。
报价规则如下: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于挂牌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以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的;
(2)不按规定报价的。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在挂牌截止时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继续报价,如选择继续报价则网上竞价,如选择放弃报价则挂牌截止时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系统将自动进入3分钟询问期,询问有效用户是否参与限时竞价。限时竞价阶段,任一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顺延4分钟,直到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出价,限时竞价结束,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底价)时,报价最高者为预竞得人。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签订《成交通知书》后,竞得人即可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出让结果公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将在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七)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勘察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一旦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挂牌地块均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三)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网上获取《成交通知书》,并持该通知书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缴纳全额的土地出让金后,持全额缴费的税收完税证明凭证到公共资源交易心处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业务。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
(九)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
(十)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库伦旗自然资源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一)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二)库伦旗自然资源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
竞买人:
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库伦旗人民政府批准,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是旗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旗自然资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见下表)
宗地编号: | 2023-60 | 宗地总面积: | 4728.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库伦镇阿路东居委会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仓储用地 | 面积: | 4728.47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440 | |
起始价: | 48.7032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 17时00分 |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遵守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略) 、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3年08月03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9月02日下午17:00时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具体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3)授权委托书;
(4)土地位置平面图(现状图);
(5)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二)提交申请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上传)下列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授权委托书(需要下载填写且授权人亲笔签名);
(4)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相关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需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上述文件,申请书必须用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文译本为准。
(三)资格审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负责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提交(上传)资料齐全,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者确认其享有竞买资格,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咨询或现场踏查。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 10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 2023年 08月 26日上午9:00时;
2.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 09月 04日下午 17:00 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 2023年 08月 26日上午 9:00 时至 2023 年 09月 04日下午 17:00 时。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见上表)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二)挂牌报价
竞买人在挂牌期间进行网上报价。
报价规则如下: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于挂牌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以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的;
(2)不按规定报价的。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在挂牌截止时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继续报价,如选择继续报价则网上竞价,如选择放弃报价则挂牌截止时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系统将自动进入3分钟询问期,询问有效用户是否参与限时竞价。限时竞价阶段,任一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顺延4分钟,直到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出价,限时竞价结束,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底价)时,报价最高者为预竞得人。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签订《成交通知书》后,竞得人即可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出让结果公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将在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七)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勘察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一旦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挂牌地块均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三)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网上获取《成交通知书》,并持该通知书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缴纳全额的土地出让金后,持全额缴费的税收完税证明凭证到公共资源交易心处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业务。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
(九)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
(十)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库伦旗自然资源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一)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二)库伦旗自然资源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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