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北大厦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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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北大厦辅楼

招标信息表
出租方名称:上海闵北 (略) 出租方地址:闵北路88弄4号楼5楼A座
出租方联系人:*婉辰出租方联系电话:*
资产分类:厂房编号:23HCCF*
资产类别:镇属集体资产
街镇:华漕镇
单位:上海闵北 (略)
出租物信息
出租物名称:闵北大厦辅楼
出租物地址:联友路369号
权利情况:有产权证
法定用途:厂房
现状描述:租赁到期
出租物面积:690.00出租物间数:1
备注:
对竞租方资格要求
审核方式:资格预审竞租方资格:法人
优先资格:在本镇内注册纳税的企 (略) 设置许可的企业
经营能力: (略) 配套服务为主
注册地址:联友路369号
现在经营业务: (略) 配套服务为主
备注:
对承租方经营出租物要求
租金底价:*.00元/年租金加价幅度:10000.00元
租赁起始期限约定:2023-09-01租赁终止期限约定:2026-08-31
出租物经营用途约定: (略) 配套服务为主
业态约定:服务业
租金调整和支付约定:第一年租金*元(根据投标价相应调整),第3年递增5%;先付后用原则,每月月初支付当月租金。保证金22万元,合同到期且结清各自费用后无息退还。
装饰和改变房屋结构约定:承租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变房屋结构,装饰和改变房屋结构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维修养护约定: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应爱护出租物,如经营中造成房屋损失,应给予及时修复,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约定:租赁期间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全部由租赁户负责,如发生相关事故,所涉及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在承租期内做好“门前责任制”工作。
其它约定:房屋装修改造,必须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合同到期后归上海 (略) 所有。如合同期内遇动迁,投入资金和使用年限按比例折算,未使用年限折算的投入资金归承租方,其他补偿归出租方。不可经营业态要求之外的行业。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另算另交(按市场实际价格计算)。土地税、房产税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合同要约
征收约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履行租赁合同,双方各不属违约,亦不赔偿责任:(1)租赁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2)租赁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被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征用的;(3)租 (略) 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续租约定:承租方提出续租的书面要求,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力,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经营情况自定。
终止合同约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随时单方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而改变房屋用途的(2)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而对租赁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改建的(3)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转租、或者以发包方式转租给他人,或者无偿让他人使用,或者与他人交换使用租赁房屋的;(5)承租方具有逾期不支付租金情形的。上述规定的情形(2)、(3),承租方还应承担恢复原状或者维修房屋主体结构的实际支付费用。
争议处理约定: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就履行租赁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租赁物所在 (略) 提起诉讼。
违约责任约定:在租赁期限内,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均不得无故变更或者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者终止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当于三个月的租赁费的违约金。
其它约定:竞租成功后,三个月内必须办理好该地块的营业执照,如无法办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三个月未办理好营业执照,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其他条款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公开招租相关内容
公开招租方式:网上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
审核地址:出租方办公地址出租物现场考察办法:意向承租人与招租人联系
竞租保证金约定:*.00元
公开招租程序:自公告发布开始至竞拍结束时间5分钟前为明标出价阶段,竞投人可选择1次或2次出价;竞拍结束时间前5分钟为暗标出价阶段,竞投人可选择1次出价。
其他
报名截止时间:2023-08-10 16:00:00取得竞拍资格截止时间:2023-08-14 16:00:00
竞拍截止时间:2023-08-17 16:00:00最终报价持续时间:5分钟
交付保证金开户银行:上海农行华漕支行
其它约定:
出租物图片
出租物图片:
附件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闵北大厦辅楼--资格预审文件.doc 【下载】 发布于 2023-08-03 16:58
招租文件:闵北大厦辅楼--公开招租发包文件.docx 【下载】 发布于 2023-08-03 16:58
补充文件:【没有补充附件】
招标信息表
出租方名称:上海闵北 (略) 出租方地址:闵北路88弄4号楼5楼A座
出租方联系人:*婉辰出租方联系电话:*
资产分类:厂房编号:23HCCF*
资产类别:镇属集体资产
街镇:华漕镇
单位:上海闵北 (略)
出租物信息
出租物名称:闵北大厦辅楼
出租物地址:联友路369号
权利情况:有产权证
法定用途:厂房
现状描述:租赁到期
出租物面积:690.00出租物间数:1
备注:
对竞租方资格要求
审核方式:资格预审竞租方资格:法人
优先资格:在本镇内注册纳税的企 (略) 设置许可的企业
经营能力: (略) 配套服务为主
注册地址:联友路369号
现在经营业务: (略) 配套服务为主
备注:
对承租方经营出租物要求
租金底价:*.00元/年租金加价幅度:10000.00元
租赁起始期限约定:2023-09-01租赁终止期限约定:2026-08-31
出租物经营用途约定: (略) 配套服务为主
业态约定:服务业
租金调整和支付约定:第一年租金*元(根据投标价相应调整),第3年递增5%;先付后用原则,每月月初支付当月租金。保证金22万元,合同到期且结清各自费用后无息退还。
装饰和改变房屋结构约定:承租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变房屋结构,装饰和改变房屋结构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维修养护约定: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应爱护出租物,如经营中造成房屋损失,应给予及时修复,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约定:租赁期间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全部由租赁户负责,如发生相关事故,所涉及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在承租期内做好“门前责任制”工作。
其它约定:房屋装修改造,必须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合同到期后归上海 (略) 所有。如合同期内遇动迁,投入资金和使用年限按比例折算,未使用年限折算的投入资金归承租方,其他补偿归出租方。不可经营业态要求之外的行业。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另算另交(按市场实际价格计算)。土地税、房产税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合同要约
征收约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履行租赁合同,双方各不属违约,亦不赔偿责任:(1)租赁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2)租赁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被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征用的;(3)租 (略) 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续租约定:承租方提出续租的书面要求,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力,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经营情况自定。
终止合同约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随时单方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而改变房屋用途的(2)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而对租赁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改建的(3)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转租、或者以发包方式转租给他人,或者无偿让他人使用,或者与他人交换使用租赁房屋的;(5)承租方具有逾期不支付租金情形的。上述规定的情形(2)、(3),承租方还应承担恢复原状或者维修房屋主体结构的实际支付费用。
争议处理约定: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就履行租赁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租赁物所在 (略) 提起诉讼。
违约责任约定:在租赁期限内,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均不得无故变更或者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者终止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当于三个月的租赁费的违约金。
其它约定:竞租成功后,三个月内必须办理好该地块的营业执照,如无法办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三个月未办理好营业执照,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其他条款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公开招租相关内容
公开招租方式:网上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
审核地址:出租方办公地址出租物现场考察办法:意向承租人与招租人联系
竞租保证金约定:*.00元
公开招租程序:自公告发布开始至竞拍结束时间5分钟前为明标出价阶段,竞投人可选择1次或2次出价;竞拍结束时间前5分钟为暗标出价阶段,竞投人可选择1次出价。
其他
报名截止时间:2023-08-10 16:00:00取得竞拍资格截止时间:2023-08-14 16:00:00
竞拍截止时间:2023-08-17 16:00:00最终报价持续时间:5分钟
交付保证金开户银行:上海农行华漕支行
其它约定:
出租物图片
出租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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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闵北大厦辅楼--资格预审文件.doc 【下载】 发布于 2023-08-03 16:58
招租文件:闵北大厦辅楼--公开招租发包文件.docx 【下载】 发布于 2023-08-03 16:58
补充文件:【没有补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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