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恒川商贸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债权资产包公开竞价转让
兰州恒川商贸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债权资产包公开竞价转让
中国信达 (略) (略) 将于2023年8月15日10:00至2023年8月1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中国信达 (略) (略) 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处置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 (略) 等6户债权资产包债权合计7,889.4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397.98万元,表外利息177.55万元,孳生利息2,303.45万元,代垫费用10.5万元,具体为: (略) 债权合计2,386.7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00.00万元,表外利息53.99万,孳生利息832.77万元;甘肃红星 (略) 债权合计1799.4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349.67万元,表外利息82.65万,孳生利息366.59万元,代垫费用0.5万元;兰州 (略) 债权合计1,388.9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万元,表外利息20.86万元,孳生利息368.13万元;兰州 (略) 债权合计1,312.5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98.31万元,表外利息20.05万,孳生利息294.22万元;靖远 (略) 债权资产合计991.7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70万元,孳生利息441.74万元;甘肃绿之韵 (略) 代垫费用10万元。另有我司垫付费用34.77万元一并转让。
二、担保情况
债权一: (略)
1. 兰州 (略) 所有 (略) 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安定门58号地下一层(房产证号:房权证兰房(城股)产字第*号),面积为883.46㎡商业用房提供抵押;王泓所有 (略) 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65-71号(房产证号:房权证兰房历城产字第35098号),面积为233.76㎡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王泓所有 (略) 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安定门外43、44号(房产证号:房权证兰房城私产字第87735号),面积为194.40㎡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2. 张彬、魏利辉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17)甘01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债权二:甘肃红星 (略)
1.刘红星名下 (略) (略) 镇原县城南环路的房产提供抵押,面积共733.81平方米;刘红星名下 (略) (略) 镇原县中街26号4处房产提供抵押,面积共1726.53平方米。
2. 刘红星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21)甘01民初614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债权三:兰州 (略)
1.邸维国以其名下位于城关区雁滩乡南河路2236号第3单元702室的住宅【甘(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提供抵押;邸渺渺以其名 (略) 城关区东岗街道东岗东路565号1层003室的铺面【甘(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提供抵押。
2.台武、赵波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21)甘01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债权四:兰州 (略)
1.宋亚飞、谈玥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兰州 (略) 以其对 (略) 享有的应收帐款*元提供质押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21)甘01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债权五:靖远 (略)
1.陈海旭所有 (略) (略) 靖远县风雷街3号幢1单元,面积为1,351.58㎡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2.陈海旭、包蕾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18)甘04民初51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债权六:甘肃绿之韵 (略)
1. (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账户(保证金账户为 *00294)内* 元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2. (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张莉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20)甘0102民初2322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三、交易对象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示
1、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竞买,竞买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咨询联系电话:0931-*/0931-*联系人:王经理、刘经理,联系地址: (略) 城关区天水中路3号盛达中心B座第2单元27层。
2、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资产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 (略) (略) 将于2023年8月15日10:00至2023年8月1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中国信达 (略) (略) 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处置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 (略) 等6户债权资产包债权合计7,889.4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397.98万元,表外利息177.55万元,孳生利息2,303.45万元,代垫费用10.5万元,具体为: (略) 债权合计2,386.7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00.00万元,表外利息53.99万,孳生利息832.77万元;甘肃红星 (略) 债权合计1799.4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349.67万元,表外利息82.65万,孳生利息366.59万元,代垫费用0.5万元;兰州 (略) 债权合计1,388.9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万元,表外利息20.86万元,孳生利息368.13万元;兰州 (略) 债权合计1,312.5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98.31万元,表外利息20.05万,孳生利息294.22万元;靖远 (略) 债权资产合计991.7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70万元,孳生利息441.74万元;甘肃绿之韵 (略) 代垫费用10万元。另有我司垫付费用34.77万元一并转让。
二、担保情况
债权一: (略)
1. 兰州 (略) 所有 (略) 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安定门58号地下一层(房产证号:房权证兰房(城股)产字第*号),面积为883.46㎡商业用房提供抵押;王泓所有 (略) 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甘家巷65-71号(房产证号:房权证兰房历城产字第35098号),面积为233.76㎡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王泓所有 (略) 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安定门外43、44号(房产证号:房权证兰房城私产字第87735号),面积为194.40㎡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2. 张彬、魏利辉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17)甘01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债权二:甘肃红星 (略)
1.刘红星名下 (略) (略) 镇原县城南环路的房产提供抵押,面积共733.81平方米;刘红星名下 (略) (略) 镇原县中街26号4处房产提供抵押,面积共1726.53平方米。
2. 刘红星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21)甘01民初614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债权三:兰州 (略)
1.邸维国以其名下位于城关区雁滩乡南河路2236号第3单元702室的住宅【甘(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提供抵押;邸渺渺以其名 (略) 城关区东岗街道东岗东路565号1层003室的铺面【甘(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提供抵押。
2.台武、赵波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21)甘01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债权四:兰州 (略)
1.宋亚飞、谈玥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兰州 (略) 以其对 (略) 享有的应收帐款*元提供质押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21)甘01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债权五:靖远 (略)
1.陈海旭所有 (略) (略) 靖远县风雷街3号幢1单元,面积为1,351.58㎡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2.陈海旭、包蕾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18)甘04民初51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债权六:甘肃绿之韵 (略)
1. (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账户(保证金账户为 *00294)内* 元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2. (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张莉为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涉及担保权利已通过生效判决(2020)甘0102民初2322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三、交易对象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示
1、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竞买,竞买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咨询联系电话:0931-*/0931-*联系人:王经理、刘经理,联系地址: (略) 城关区天水中路3号盛达中心B座第2单元27层。
2、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资产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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